ಠ_ಠ
從來沒注意過櫻花國同人本不能轉賣的規則⋯⋯
結果翻開手邊三本⋯⋯真的蠻微妙都有寫的
ಠ_ಠ
本來想抹布本搞不好沒有🤣 https://images.plurk.com/6Qnv5VkGUUMuoS0hma4DTb.jpg
請你丟掉寫的好明白
mousse8317
https://images.plurk.com/10Ubc5iZ4gv75wd38fjVCc.jpg
沒辦法 買人家的本本就要遵守人家的法律
跪下去丟掉吧
ಠ_ಠ
https://images.plurk.com/qfEla4uncJkZQlOcnDaiB.jpg 可以丟掉或者到同人轉賣店
這個是商業誌兼同人大大
fairy5455
這是法律嗎?
fairy5455
不是的話,愛賣不賣隨便你
mink7162
丟到垃圾桶,再賣垃圾桶(天才啊這個人
mousse8317
fairy5455: 櫻花國大大的旨意就是法律
mousse8317
二手店可以 自己網拍不行
櫻花國邏輯真的神秘
圖利財團484
ಠ_ಠ
mousse8317: 不會啦我買本買的蠻慎重的,脫坑之後還是不會賣本😂
我是曾經在拍賣發現自己的本也無所謂的人
garlic6714
如果賣的本本沒有試閱本、網路上作者沒有註明不可轉賣,這樣這條規則還適用嗎?
soba6147
fairy5455: 根據原噗旅人的考察,櫻花國好像真的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ಠ_ಠ
fairy5455: 我是不想造成作者困擾的人
反正不會賣就是了⋯⋯
pitaya4847
但是你購買時有辦法注意到嗎?
例如,如果你用網頁購買,該頁面有清楚註明這個警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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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7162: 不要丟垃圾桶啦🤣🤣🤣
mousse8317
pitaya4847: 他們會說這是常識
是「Our rule」
soda9951
其實原本那個$50已經差不多算自付運費的贈送了
$50算保管費和包材費還行吧
就作者自己在那邊沒搞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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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lic6714: 我覺得買到才看到會覺得有點被騙的感覺⋯⋯但是我是只買很喜歡的cp 的本所以,不太有這個問題,就我很普通的覺得雖然不會賣但是看到這行覺得怪
soba6147
因為他以為那個是美金
mink8023
請支援基德:他有在商品外觀資訊清楚標明嗎?那麼這就不是你的問題,這是作者的疏失!
soba6147
:這顯然是廠商的疏失
ಠ_ಠ
pitaya4847: 真的買的時候不會寫啊⋯⋯
櫻花好像覺得這是常識
soda9951
而且只印在本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更何況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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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da9951: 我也覺得這次是作者的問題
又拉不下臉道歉⋯⋯
fairy5455
https://images.plurk.com/7HXB7yCdoP4l1w2peAl1JC.jpg 如果其中一方不認同這個習慣就不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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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8023: soba6147: 有道理,請幫被欺騙的消費者提出上訴
ಠ_ಠ
fairy5455: 這個真的站在地瓜國會覺得,管太多我管你ㄛ北七
pitaya4847
mousse8317: 別串討論看下來,習慣法的有效範圍是全部人,社會上所有人都有共識且立意良善才可算得上是約定成俗
如果購買時未能得知不可轉賣,事後才來說不可轉賣是約定成俗,但轉頭一看駿河屋指南針就在那裡
日拍不也一堆二手品?
這還能適用習慣法嗎
mink8023
只要不是社會大眾認知上都覺得的習慣就不符合習慣法成立要件
走,我陪你一起去二手賣場賣個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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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ages.plurk.com/7nO7QJqRmBgjYpVEWHFOjF.jpg 最後一個:請不要丟上網拍。
原來問題在:
網拍❌同人轉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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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啦,櫻花不安規則所以網拍去賣二手同人本是很失禮的事,但是二手同人轉賣店就沒關係wwwwwwww
fairy5455
櫻花不安,地瓜不爽
ಠ_ಠ
fairy5455: ㄖㄅ人真的很怪欸
網拍就變成路人看得到的潛規則
berry8283
隔壁有人截圖日本YAHOO拍賣搜尋「同人誌」,檢索結果有7000多筆欸 這樣還潛嗎
fairy5455
我點不進原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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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8283: 他們就不爽那七千多筆沒水準的吧 (幹
櫻花不安就是很強調要私密要禮儀啊笑死www
mink8023
p/ocahok
https://i.imgur.com/LYmjG6f.png
沒備份到的
mink8023
因為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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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se8317
不用猜
推主新發文真的明確指出
二手店、二手電商 OK
私人網拍 NG
mousse8317
櫻花邏輯地瓜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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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啊刪了
我覺得地瓜們為這種事吵架很無聊欸
不過ㄖㄅ人無法理解網拍可以賣同人本的感覺吧
ಠ_ಠ
mousse8317: 有喔我拍出來的本上面也有寫
網拍❌
whisky5142
哪有法律啦
ಠ_ಠ
whisky5142: 沒法律啦,可是ㄖㄅ人很介意造成別人的困擾所以他說不丟拍賣就是不丟拍賣
ಠ_ಠ
ant1847: 這次真的覺得是國情不同的關係欸⋯⋯
兩方有點互相無法理解對方的風氣,日本可能很早就習慣同人本不能丟一般面向的網拍否則很失禮的文化,但是國外拍賣都是混用的沒有專賣店⋯⋯
magpie4028
ಠ_ಠ: 但是會燒最主要還是作者的語氣一開始就很不友善吧
magpie4028
cherry3839: 結論是請洽法律諮詢(沒有定論)
pitaya4847
cherry3839: 謝謝,文章最後一段有受用
ಠ_ಠ
cherry3839: 結果我看了覺得內容是轉賣並無不法,傷害情感而已⋯⋯
pitaya4847
就物權問題啊,至於有沒有明說不可轉賣就是買賣契約的問題了
cherry3839
我看完自己也是認為沒有定論
同人作家可以用習慣法來辯論、但是賣家的人也可以用売買契約(民法第555條)來站住腳、聲稱所有權已歸順我。總之不上法院是沒結論的
mink8023
日本二手賣場那麼多,看起來就不是約定成俗每個人的共識了不能用習慣法護航。
頂多買本的時候你就看到禁止轉賣了,之後轉賣代表你違反買賣契約,作者才站得住腳
berry8283
可是他引用的民92有個要件是當事雙方欸,在這個案例裡面一方沒有此習慣,這樣有法規適用嗎 (知道沒有定論,純粹困惑)
cherry3839
ಠ_ಠ: 總之櫻花很不安、但法律沒有說明這是非法行為
真的是情感問題
ಠ_ಠ
真的是情感問題而已
我是很懶得去找新的買家的人,就會覺得不賣也沒什麼,但是真的是有人一次買很多需要脫手才有資金的人,那就差很多⋯⋯
pisces9692
不能丟網拍應該是怕那些不知道同人是什麼的搜原作名搜到然後看圖漂亮就亂買的人吧
會跑去駿河屋的大概都是比較深入宅圈的人...吧?
然後作者意願vs法律, 不解之謎(d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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