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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和中文系好朋友吃下午茶的時候聊到「動漫」用法,不知道為什麼歪到諸子百家去了XD
\動漫新戰國時代開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儒家: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我們需要正名,「動漫」是指「動畫」和「漫畫」,而不是用來代指「動畫」的名詞!

道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動漫」這個概念始終存在,一旦被訴諸文詞便失其道矣。

墨家:不要這樣,大家不要吵架!要兼愛非攻呀!

名家:太好了這我們的專長!(一系列對「動」、「漫」、「動漫」的解析後)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動漫非動畫。

農家:動什麼漫,起來種田辣!

小說家:酷!我要來寫這個題材的輕小說!

法家:大家用法太混亂了,我要寫個法律,規定大家怎麽使用這個詞,違反就罰錢。

歡迎補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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