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土星六號之狼 - 因為FB的流量限制,其實我本來是想要把我的重點火力都擺在跟公投相關的議題上。 但無奈就...
勞基法 不禮貌鄉民團
因為FB的流量限制,其實我本來是想要把我的重點火力都擺在跟公投相關的議題上。

但無奈就是有一隻狸貓拼命的在炒冷飯、翻舊帳,想要用這些過去曾經吵翻天的議題,試圖洗白他那隻已經黑到爆國蔥腦師。所以我征狸大將軍也不得不來阻止這種歪風。

布狸貓最愛用的就這招,用片段、不齊全的資訊,把明明就是好的修法扭曲解釋成壞的。明明單月加班工時後面還加了一條「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平均下來每個月依然是46小時。但他卻只跟你說46小時放寬到5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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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布狸貓到底是真的連這種簡單的算術都不會,還是臉皮厚到可以睜眼說瞎話扭曲事實?

這道理就像你原本一天只能花1小時打電動,後來改成一天可以玩1.5小時,但3天總和不能超過3小時。長期下來你打電動的總時數根本就不會變,只是多了彈性。

甚麼叫彈性?就是我今天可能比較閒,我就打電動打久一點,我明天比較忙,我可以只打30分鐘,或甚至乾脆都不玩,後面兩天再補回來。來避免說如果我今天都不打,隔天卻也只能打1個小時,就會有30分鐘浪費掉。

換到這個加班時數也一樣。這個調整根本就不會增加總工時,而是給予彈性。因為有一些傳產,或者有些服務業,確實就是有淡季跟旺季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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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講甚麼老闆會故意要你休、不想給你錢的,這種說法更可笑。因為你只要有出過社會上班就知道,很多在鬧區生意好的店家,他們只要一忙起來,老闆都是寧願給你錢、不希望你選擇補休。

因為這些店忙起來就是真的很忙,而那幾個加班費跟營業額比起來,在老闆眼裡,他根本寧願把加班費拿出來砸你,也不希望他的生意因此延宕甚至中斷。
尤其有些開在鬧區的那種餐飲店,老闆都是一副「加班費要多少我給你,但忙的時段你不能不到」的態度。你沒出過社會上班,好歹也去打聽一下行情。

還「勞工不可能有得選」咧,笑死。你怎不回想一下,你之前在火鍋店端火鍋的時候有沒有得選?老闆要真不給你選,你怎麼不找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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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文規定違法都沒有用,那請問你當初黃國昌照抄人家的勞基法、只加一個根本早就已經存在的「勞工拒絕權」是在幹啥siâu?

還是你要跟我說,民進黨修出來的法就是沒人會遵守的垃圾、只有黃國昌提案修出來的法才是英明神武好棒棒,每個原本會違法的只要看到是黃國昌修的都會自動遵守了?

更可笑的是這隻狸貓一面說工時不該延長,一面又說補休好邪惡,這種自打巴掌的智障言論在同一篇文裡同時出現,他竟然完全不覺得有任何矛盾,智商之低可見一斑。

有在社會上工作的人,這幾年來對職場文化的改變一定都會很有感,一般的普通老闆根本就不會叫你加班了,因為一例一休之後加班的成本就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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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是那種需要排班的服務業,老闆一定都是再三強調「排假絕對不要排連六」,你只要在稍微有制度一點的公司工作,下班十之八九都是準時趕人。
結果呢,就是民進黨上任以來勞工年年加薪、工時也在縮短,雖然幅度可能不到大刀闊斧,但真的就是在慢慢改善。而這種改革,卻被這些無所不用其極想攻擊民進黨的垃圾,抹黑一例一休、又抹黑後來的二次修法。

這些人甚至誇大到把勞基法說成倒退幾十年甚至一百年,我請問一下,二修之後的勞動條件都還高出馬英九時代許多,如果二修是倒退一百年,那請問一例一休是進步幾年?

勞基法也修完那麼久了,有在工作的到底還有誰會不知道實際狀況是如何?我看大概也只有尼特啃老族之類的才會被這種智障東西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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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姍珊
記得沒錯的話當初2016什麼資進黨功德院就是這咖帶起來的,當初網路任他帶風向,他現在想要再複製一次,不過目前看來4個字送他【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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