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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務會議學生代表要總數8% 民團憂沒配套修法美意打折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如果是學生時代我可能會覺得滿有趣,但出社會後覺得很荒唐,畢竟學生不會看財報、不會維護設備、更不會寫預算或公文,連統計資料都不想拿出來,但卻允許擁有權力不負成年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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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學生參與校務也不是不行,但主要問題是、首先學生未成年沒有法律責任,再來是學生畢業後就與學校無關,可能會提出一些很糟的政策,但後續都是由職員去收拾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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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擁有背景的話那就更糟了,也有可能、這也只是種可能,學生讓父母間接介入校務,然後提出一些「改革」提案後拍拍屁股走人,這些「方案」變成了學校的惡夢,但學生卻多了一筆不錯的履歷
賈掰噗
(d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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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覺得學生應該有選擇的權利(至少可以選漂亮的制服或運動服)但後來成年了多少覺得大人可能會在背後操作學生、放話來撈油水,不過學生該參與到什麼程度、社團自主活動該怎麼進行,這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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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終仍要回歸一重點:權責,有權就要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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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我覺得我已經散發出社會化的大人現實臭(笑)已經變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那種態度了XDDDD 倒是有點想聽現在當學生的怎麼看這件事
阿茶/敖珂索
年輕時覺得大人都很蠢,老了覺得年輕的自己不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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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鼓吹年輕人應該參與社會啦、接著關心時事卻不負責任的典型,就是那個how dare you 少女,會有這樣的年輕人大人要很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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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茶/敖珂索 : 沒辦法嘛,經驗和角度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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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學生要知道怎麼和學校談判、要會拉籌碼為學校帶來好處,學校才肯為學生帶來好處,比方說社團要有許多成果發表、對外參加比賽項目,有成果自然有社團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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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設備損毀、或協助環境整潔、提案福利社(是說現在還有嗎…)及熱食部是否可追加銷售項目等,這些都算是學生可以辦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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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舉的例子也是權責的表現(權:有和學校談的權利/責:應付出做好成果才有談判籌碼)這種就是好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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