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hahaha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更(一)字第1號行政訴訟判決

引:「查本件原告為民國39年出生,現年66歲,而食、衣、住、行等需求,皆屬民生必需,且民以食為天,食用三餐乃人民之天職及生活所需,況對於一位長年住台南的年長者,值夜班後,早上七點下班後順道去喝一碗台南傳統美食鹹粥當作早餐,確屬一天的小確幸,亦為台南年長者的習性,並不為過,應屬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被告執意認原告可以選擇到其他路線的早餐店用餐,顯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未考量台南人年長者及台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地區性的特質所致,自非可採。」
leahahaha
不知道是不是這家
阿喜虱目魚粥
芙羅貝雅
中華路上的兵仔市場
永勝鹹粥
永勝鹹粥 · No. 185, Zhonghua Road, Yongkang District, Ta...
覺得就敘述比較像這間
藍龍蓮之妻—慕容沛
我單純被
「台南人早餐吃鹹粥是年長者習性」
這點給吸引住
藍龍蓮之妻—慕容沛
其實我回台南,早餐還真的會去吃魚湯 但偶不是長者
◐❍◑
台南早餐就是鹹粥無誤
leahahaha
peggy4777: 吃!都吃!不管是阿喜還是永勝都吃起來!
leahahaha
藍龍蓮之妻—慕容沛 : 去年去台南吃了一輪後返回台北,突然覺得在吃這方面,台南很可以成為故鄉。
leahahaha
◐❍◑ : 真是羨慕🥰 桃園的可能有甜鹹米苔目,台北好像就還好
 
上次去台南吃到鍋燒意麵、虱目魚肚粥、豬心豬腰內臟系列、牛肉鍋,應該沒吃到鹹粥。好像可以為了鹹粥再多去幾次台南 XDD
leahahaha
這個案子一審就判勞動部應該給勞工職業傷病給付。
 
勞動部上訴到二審高等行政法院的時候,法院不採取一審的見解。
 
不料發回一審的時候,台南地院還是認同勞工的主張。是一個有趣的歷程。
 
或許可以挖掘一些有趣的判決,讓社會大眾更了解默默打字寫判決的法官的不同一面。
藍龍蓮之妻—慕容沛
leahahaha : 突然發現司法院直接貼這篇判決在FB 還故意@黃偉哲

台南長者早餐吃蠻好是真的,不管牛肉湯還是鹹粥,我自己有空的話也會跟著吃
◐❍◑
leahahaha : 台南有只開早餐時段的鹹粥xd
除了牛肉湯 我覺得台南的鴨肉、鵝肉店也好吃
雖然不是台南專屬但也很推薦
leahahaha
藍龍蓮之妻—慕容沛 : 司法院小編真的很強!除了立刻抓到宣傳機會以外,也好好解釋了法律上怎麼處理這件事。
leahahaha
◐❍◑ : 鹹粥居然只有早餐時段!好險告訴我避免撲空(一副明天立刻衝台南的樣子)。

感謝情報,正流口水記下鴨肉與鵝肉
leahahaha
leahahaha
勞工保險條例有職業災害給付;勞動基準法則有職業災害補償

高院112年法律座談,認為屬於勞基法職災補償

【宇恒勞動報】勞工於上、下班通勤途中發生事故所致傷病,可以算職災嗎?兼論近來數則爭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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