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史萊姆FINO㌠
伴侶盟連造謠的也要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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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史萊姆FINO㌠
社維法有它的缺點在,但我不認為法辦散布錯誤醫療知識的人有錯
米歇.tw
這件事情明明就可以有更好的方法換個角度跟大眾科普跨性別、提倡反歧視,拿這點來打"蔡英文政府"真的是莫名其妙硬凹。不過也是啦,看到是伴侶盟就一點也不意外,正常發揮罷了。
真心北七,散播謠言不是言論自由。
天光已現 | pee
公務員啊!輿論風怎麼吹,他們當然不敢擋。。。移送法辦也不是說就有罪,警察機關接手才是第一關。。不服警察機關裁處,走法院程序最後官也不見得會認為有罪 說謊不犯法(除非有法明文規定的情況下)
天光已現 | pee
藍色史萊姆FINO㌠ : 社維法63條明定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這條文成不成立值得商榷
藍色史萊姆FINO㌠
天光已現 | pee : 反正成不成立是檢察官和法官的工作,但造謠被法辦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藍色史萊姆FINO㌠
再說昨天護礁的用性向攻擊王浩宇也沒看伴侶盟有反應,這個網紅的事都差不多快沒人記得了,今天卻特地提,這種雙重標準我都看不下去了
天光已現 | pee
藍色史萊姆FINO㌠ : 重點是要能辦得成。。。法律跟道德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藍色史萊姆FINO㌠
天光已現 | pee :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基準點好像不太一樣,不過我懂你的意思
天光已現 | pee
法律是底線,不見得對惡人都有效
foxglove1109
藍色史萊姆FINO㌠ : 的確,提法辦就有嚇阻的意味,達到遏止謠言散佈的效果就好,法治則是另一個更深度的標準,就這件事來說辦不辦我覺得還好
強欲のB大嬸
散布錯誤醫療訊息後患無窮,小則騙取不知情者的錢財,大則讓誤信者花大錢買假仙藥還病情惡化,直接吃死自己就算了,死前還要浪費一堆健保資源急救,怎麼可以不罰?
芋頭涼丸
要不是衛生局闢謠,我還真的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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