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神父有馬
某些不了解BDSM的人,總以為沒有人可以定義跟干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才叫做體現BDSM的精髓
"誰來定義什麼叫做正確的調教方式?我就是愛用我的方法做不行嗎?"
"只要我跟我的奴能接受,關旁人什麼事?"

那不叫理解BDSM,只是單純的任性
變態神父有馬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有些議題的確是主奴之間談好就好,例如互動方式,稱謂,喜歡的調教項目
但有些議題牽扯到人身安全,法律限制,那就不是一句"只要我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就可以解決的

分不清這兩個領域的區別,在那邊張菲打岳飛,是啦,說的話看起來很有詩意,彷彿在BDSM中才找得到人生真正的自由,但這種態度實踐到主奴關係中的時候只會是另一場悲劇而已
變態神父有馬
當人生活在社會裡,不太可能絕對不受到社會的干涉,有些干涉是合理的,有些干涉是過度干涉,社會化過程某種角度來說就是學習如何在干涉跟自我主張之間保持平衡的過程,這中間一定會牽扯到價值觀的衝突,但沒有這些互動,又如何能達到平衡?
變態神父有馬
定義也是一樣,不是一句"誰來定義什麼是正確的BDSM價值觀?"就可以把自己已經被人家指出錯誤點的價值觀直接合理化,那只是玩弄詭辯
正確不正確,合理不合理,都是要建構在邏輯討論之上的,連基本的邏輯土台都提不出來的時候,並不能直接以真理自明直接套用在自己的主張上

正確這個詞容易被挑毛病,因為正確的事情往往會被認為只有唯一解,然而人際關係往往會有很多個正確解,但並不能因為正確解不只一個,就可以直接把自己的主張定義為是正確的,那仍然要經過討論與驗證,這些個人的主張形成"共識"以後才會被列為是正確解中的其中一個選項
變態神父有馬
再加上定義這件事情,並不是自己定義爽就好,"定義是拿來溝通用的",沒辦法跟別人溝通的定義,根本毫無意義,例如當大家的共識是一公尺約等於雙手張開的長度的時候,妳硬要說一公尺約等於一隻鯨魚的長度,還反嗆"誰有資格定義什麼才是正確的一公尺長度?"
當然妳可以堅持自己的定義,但同時也就失去了與人溝通的能力
變態神父有馬
就像我們講主/奴,講D/s,講S/M,那都只是一個快速讓對方有個入門概念的分類而已,類似像打招呼的關係,重點是能不能在日後的深入交流中,去尊重和理解有些人對自己的性別認同要更複雜一點,而不是要求所有人都不准用主奴S/MD/s的框架來作為交流的手段,或是把對方硬扣上一個惡意的帽子,好像這樣自己才是一個真正懂得BDSM,真正懂得什麼叫尊重的BDSMer
尊重是互相的,不是單方面要求別人照妳個人的規矩做就叫尊重,捫心自問一下自己,有沒有尊重過別人認為妳的規矩不合理所以不照著做的基本權利?雙方的互動勢必得回到合乎邏輯和充分討論告知的基本面,而不是妳單方面認為這是社會上大家都應該要知道的事,所以所有人都應該要暗默遵守才叫尊重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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