濼*快龍94嚕嚕米
今天看行事曆,以為老闆交辦的期限是上週五,開始在期限是3/5或3/12中間跳躍掙扎,晚上越想越不對開始研究明天要怎麼完成工作。

犧牲了2個小時研究完明天工作要怎麼下筆。

然後我突然發現老闆行事曆的期限是指另一件事,然後老闆早就把那件事辦完了。(因為收信日期跟日曆期限剛好是30日)

我就想期限是3/5的話,星期五我下班的時候,老闆怎麼可能沒問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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