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四季
更新,聚珍已下架同人商品
ಠ_ಠ - 太瞎了吧XDDDDDDDDDD 最新進度:商品頁面已經被刪除了
「聚珍臺灣」是一個以歷史地理書籍為主的商業平台,最近有人發現平台上出現圖文作家寧欣的《咒術迴戰》同人本,和平台的營運主題不符,網友寫訊息洽詢聚珍臺灣和寧欣,回復摘錄如下:
聚珍臺灣:寧欣是我們的合作作者,她在上面賣的只是合作主題的衍生作品。
寧欣:我看警察在警局吃便當也不太妥,是不是叫警察不要吃便當。
掰噗~
不要問, 很恐怖 (p-wave)
繁花四季
【註】《咒術迴戰》是日本奇幻漫畫,內容未涉及臺灣歷史地理。
繁花四季
同人本的販售平臺這麼多,怎麼會跑到聚珍臺灣上販售?太神奇了。
papa★ya⎝(´・㉨・)⎠
仔細看看聚珍的回答,是不是希望喜歡寧欣但未必對台灣史有興趣的人,會為了寧欣而上平臺,多少用眼球接觸一下臺灣史
如果是這意思,那我想可以看作聚珍為了突破同溫層的嘗試(thinking)
繁花四季
而且平臺的小編還沒感覺到「這樣會破壞品牌價值」,我聞到濃濃的菜味
阿茶/敖珂索
超菜
papa★ya⎝(´・㉨・)⎠
當然寧欣本人的回答就有點......「來戰我啊 !」
繁花四季
papa★ya⎝(´・㉨・)⎠ : 我覺得這種主題明確的平台,應該走小眾路線。
繁花四季
小眾才願意燒錢啊!
papa★ya⎝(´・㉨・)⎠
(X
繁花四季
就像故宮精品,他賣的產品很明確,價格也不低,但會買就是會買。
Cyan 原創大暴走
先不討論作者的事情,平台販售畫風不一致的作品確實滿妙的,受眾似乎不太一樣啊
P牌豆子漿
都靠瓜認識到一些奇妙的人,原本都不知道是誰
繁花四季
Cyan 原創大暴走 : 平台的回復非常荒唐,如果這是一個聯名合作案,我還可以接受,例如之前故宮和三麗鷗的合作旅行箱,但寧欣這個案子我接受不了,《咒術迴戰》二創和「愛臺灣」有什麼關係嗎?
繁花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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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茶/敖珂索 : 小編的回復真的很天才,菜味十足,拿去泡水應該可以抓出一兩支青蟲和擬尺蠖。(造口業
elphas
警察那舉例也不對,他那狀況更像是警察在警察局弄了K歌設備讓民眾去警察局報案順便付錢K歌啊⋯⋯⋯⋯= =
繁花四季
【筆記】小眾,其實不小 @ 歐飛先生 :: 痞客邦 ::
這篇讀書筆記比較好,有實務經驗。
「把產品賣給所有人」的策略再也行不通了,想討好全部人的企業,最後反而誰也沒討好到,也就是說要做市場區隔
作者說他開始寫blog,也就是網路行銷後,慢慢地抓到屬於他的顧客群「喜歡diy電腦的人」,也開始有顧客向他買電腦,而他也可以精確行銷,花最少的力氣獲最大利潤。
繁花四季
elphas : 「去警局k歌」這個例子我喜歡。
elphas
繁花四季 : 我就不信真的警察局這樣搞不被罵翻。他舉那個吃飯例子是偷換概念。警察吃飯是執行業務必須,他賣跟主題無關的書的必要性在哪?
繁花四季
elphas : 看噗首回饋,留言問寧欣的網友被寧欣黑單了。
繁花四季
噗首有幾個不錯的留言:

jaguar6321
題外話 無用的法律小知識
如果你是私訊對話中的其中一位當事人
自己公開自己的私訊是沒有法律問題的喔
但如果你是用其他方法拿到別人的私訊對話並公開,這樣就會有妨礙秘密罪的嫌疑
繁花四季
queen116
被公開私噗的瓜主通常都會想拿公開私噗有多不道德來試圖讓公開的人退縮但其實沒有違反法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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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o7962說
把這串都滑完也把隔壁串都滑完發現居然沒人提到最重要的事情,以下是身為業界相關人士+路人阿宅+咒術雲粉的個人意見,不喜你對:
所以聚珍台灣平台方是知情同意以作者營利為基礎使用二次創作嗎?
不需要扯什麼品牌意識台灣價值,只要回答這一句話就可以。我以為身為一名二創作者、商業作者,以及同人界這幾年來風風雨雨後都該有一項基本共識:二創不可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販售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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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o7962說
姑且不論作者本人之前的瓜,個人也追蹤作者很久,也知道一些形象問題,但他的台南美食介紹個人頗喜歡,但這些課題要分開看。
平台方這樣的回覆,等同證實平台以《咒術迴戰》的IP品牌二次創作應用到商業營利目的上。
我知道台灣是同人三不管地帶很久了,什麼棉花娃立體物同人茶會咖啡廳基本上不大肆行銷也不會有人管,但今天是一個商業平台+一個商業化家,希望作者與平台和吃瓜群眾可以意識到這件事情對台灣創作意識的嚴重性。
纜車上的阿懶(•ө•)
下架了也好,但我覺得他根本只是想闖闖看的心態吧。
繁花四季
纜車上的阿懶(•ө•) : 結果沒有闖成功,還引火上身。我已經忘了自己為什麼會黑單寧欣,但這次事件讓我更確認黑單是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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