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10 PM
Fri, Feb 26, 2021 10:40 AM
192
351
更事件已結束
老闆今天跟我說,客戶有個4萬多塊的案子不做了,原因是因為之前有一個10萬塊的案子客戶覺得翻得不好。
因此要我思考怎麼向公司賠錢,一個是那個交出去的案子客戶如果有扣款我需要負擔,另外一個是那個沒做的案子我需要負擔。
請問噗浪上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歷呢?
其餘部分下收
掰噗~
@baipu
已經
Tue, Feb 23, 2021 3:10 PM
問倒我了
機器狼🖥️參加型AI圖
@KMN_BOT
說
Tue, Feb 23, 2021 3:12 PM
(´⊙ω⊙`)??
鳴雷起
@raycrescent
Tue, Feb 23, 2021 3:15 PM
???
為什麼是要你負擔
坦克★人家可受可攻★
@tankpeople
說
Tue, Feb 23, 2021 3:15 PM
我們一台50萬(不含HDD價錢)的機器出去後,因為bug掉資料公司都沒叫我們賠錢惹,
光看噗首描述覺得有點誇張。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16 PM
Tue, Feb 23, 2021 4:16 PM
關於那個10萬塊的案子有個很重要的問題是
1.交期被提前約莫10天,而當稿件交到我手上的時候只剩2天要校閱30萬字的稿子,這部分我有反應,當然得到的回覆是:「那你要抓緊時間趕快看」
結果後來客戶反應有錯字,像是「顎」寫成「腭」
2.今天的客戶有兩組人,一個是書籍原作者、一個是出版社,當時在接案的時候有請兩位譯者試譯,原作者喜歡A譯者、出版社喜歡B譯者
出版社最後決定要選B譯者,結果就是翻完之後出版社拿給作者看,作者覺得翻得不好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18 PM
我真的是晚上一個人在公司快哭出來邊加班邊趕稿,但醫學類的東西真的不是我光用看的就知道對不對,可是時間上不允許我查資料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18 PM
現在老闆跟我說,我必須負擔三分之一的費用,要我想想,明天談
神の愛を享受せよ◇蒼羽
@Ao_Hane
Tue, Feb 23, 2021 3:19 PM
這種要求不違法嗎...???
小e
@aei6697788
Tue, Feb 23, 2021 3:19 PM
雖然真的不懂相關法律但同問,這種要求不違法???
神の愛を享受せよ◇蒼羽
@Ao_Hane
Tue, Feb 23, 2021 3:20 PM
乾脆明天順便交辭呈算了
🌈逐狼者🕊禊狼
@zx302165
Tue, Feb 23, 2021 3:21 PM
Tue, Feb 23, 2021 3:21 PM
事情員工忙員工累出事員工賠 賺錢自己數鈔票翹二郎腿
小e
@aei6697788
Tue, Feb 23, 2021 3:21 PM
需不需要幫轉啊,看看能不能獲得一些專業法律意見...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21 PM
Tue, Feb 23, 2021 3:48 PM
我有稍微查詢了一些法律諮詢及相關案例
簡單的來說
1.如果不是蓄意或重大過失,員工不需負擔一般過失之賠償
2.如果需要訂定罰款,需要交由法定機構協調訂立
3.公司不得隨意從員工薪資扣款,員工薪資必須全薪給付
Achi🦊拮据動物門
@achithefox
Tue, Feb 23, 2021 3:23 PM
這種要求違法吧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23 PM
鳴雷起
:
坦克★人家可受可攻★
:
AwoHane
:
小e
:
🌈逐狼者🕊禊狼
:
小e
: 感謝各位,我真的快氣哭了,當時我真的是快哭的在工作,但公司有有求員工簽署一個合約要求員工6點半前一定要打卡,所以沒有加班費、打卡時間也不能舉證我加班
芬狼@狼谷 白夜
@Fenwolf
說
Tue, Feb 23, 2021 3:24 PM
要告之前先蒐證XD"
愛吃三色糰子的米嵐同學🍡
@js105a
Tue, Feb 23, 2021 3:24 PM
呃...第一,這是對方主觀的問題,而且你也不是重大缺失,第二,另一項就還沒開始哪來的過失
金毛無袖阿鐵
@zanguusu
Tue, Feb 23, 2021 3:24 PM
別輕易把自己的錢繳出去,他們只會認為你錯繳錢應該的,在完全不充裕的時間下我覺得你做的很好,反而是那些管理層完全不能掌握時間也沒能力做到管理階層,居然還有臉跟你談賠償的事情
當他們笑嘻嘻喝茶聊天講八卦時你忙的要死
我真的超級心疼你的(抱
芬狼@狼谷 白夜
@Fenwolf
說
Tue, Feb 23, 2021 3:25 PM
不然你和你老闆反應後,老闆滅證就麻煩了,還有這可以去找勞工局之類的去告,這明顯違法
金毛無袖阿鐵
@zanguusu
Tue, Feb 23, 2021 3:25 PM
還有 如果明天談了什麼,如果有合約都不要直接簽下去,光你那個加班不支薪的合約就很莫名其妙了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27 PM
Tue, Feb 23, 2021 3:27 PM
我真的很常中午休息時間工作、晚上留下來工作,結果加班還被說是工作效率不好才要加班....
這點我真的沒辦法接受.......今天晚上跟一個待過我位子的同事妹妹聊天,才知道她當初坐我這個位子的時候也是常常吃不下飯、下班一個人哭
🐺夜月𓃣Liku教練
@yorurou
Tue, Feb 23, 2021 3:28 PM
Tue, Feb 23, 2021 3:29 PM
以你公司的尿性,你現在有幾個選擇:
一、用法律和他們槓起來,但很有可能會延宕到你的辭職安排,甚至要有長期法律抗戰的心理準備。
我認為以一直以來看你的狀況,這對你的心理狀況會是很大的負擔。
如果你要選這條路,我建議如上所說,和他們談完什麼都不要答應什麼都不要簽,然後直接去勞工局找資源。
這已經不是噗浪上能隔空抓藥的等級了。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29 PM
另外一點我也想分享,我的入職合約上面明定我的合約期間是兩年
但依照法律規定,若不是需要經由專業訓練且公司有負擔專業訓練的費用或是公司有給予員工補償,不得明定就業期間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30 PM
Tue, Feb 23, 2021 3:31 PM
🐺夜月𓃣Liku教練
: 我知道,這邊一來想看看有沒有其他類似經歷、一來想分享我遇到的狀況
因為希望能夠減少大家遇到這種狀況的機會
謝謝你回饋給我
🐺夜月𓃣Liku教練
@yorurou
Tue, Feb 23, 2021 3:31 PM
Tue, Feb 23, 2021 3:33 PM
二、認賠殺出。之前你在抱怨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已經勸你離職,但你想要經歷。
那麼把這次事件當成自己離職的契機點,讓他們不找你麻煩,讓事情平息,然後求你這次一定要提離職。
當作繳學費,當作你想在該公司取得經歷的成本,當作欠他們的。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31 PM
🐺夜月𓃣Liku教練
: 我其實確定2月底3月初會提離職,也許這次的事情剛好給我一個契機離開吧
🐺夜月𓃣Liku教練
@yorurou
Tue, Feb 23, 2021 3:32 PM
三、先虛應他們,之後用法律追回你的權益。
算是一加二的作法,但要看你平時有沒有保留證據,包括對話記錄、加班記錄等等,能幫助你討回你該有的。
打獵吃鍋想吸毛的史考
@scott_hsu
Tue, Feb 23, 2021 3:34 PM
你需要律師諮詢嘛?我這邊有認識的喔~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36 PM
打獵吃鍋想吸毛的史考
: 如果可以的話萬分感謝!不過應該來不及在老闆約談我談這件事情之前了
沒意外的話應該是明天就會被約談了吧
尤其最近228連假前有很多稿件要交...
🐺夜月𓃣Liku教練
@yorurou
Tue, Feb 23, 2021 3:37 PM
一直以來怎麼看這家公司都大有問題,但能實行這麼久沒有改善,要不是你們裡面的人敢怒不敢言,要不是公司有門路有背景可以為所欲為。
執法機關人力不足已經是事實,不可能太主動介入,連收到舉報都不一定能去消化了何況是沒有人去反映。
法律和實際狀況的落差已經不是新聞,要填補這個落差就要有人站出來去連結兩邊。
如果你想要公道,那你只有去找政府資源介入這個選擇,因為提出這種要求的公司絕對不會給你公道。
也不用網路問,直接去相關單位尋求法律資源,這樣。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38 PM
我可以肯定的跟各位保證,如果這幾天我被約談,我決定不會答應任何負擔賠償、也不會簽訂任何協議或是合約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41 PM
🐺夜月𓃣Liku教練
: 謝謝你,我是今天下午才收到老闆的通知,當下其實我也正在趕稿,所以當下沒辦法去尋求協助,也有跟朋友討論以及去搜尋相關案例跟法律諮詢的資訊了
會發在噗浪上也單純是想要多一個資訊管道而非單純只是想靠網路解決,感謝你的關心!
香蕉地瓜貓
@windsong0116
Tue, Feb 23, 2021 3:44 PM
這些事情應該是要讓那些領高薪的人負責的,竟然要員工賠償1/3的金額的話我想只要爆出去之後那家公司也不會有人敢待了⋯
第二個問題,那根本就是老闆找碴想要壓你的,讓你覺得他們沒生意是你的錯,為什麼不是上面執行者的問題呢?之前的委託又趕又急,老闆不幫員工就算了出問題第一個不是保護員工而是秋後算賬⋯真是空領高薪的空降部隊
香蕉地瓜貓
@windsong0116
Tue, Feb 23, 2021 3:46 PM
另外我覺得赤虎既然有乖乖打卡的話就打卡之後下班吧!畢竟是公司規定的要是出問題他們也不能強迫你加班,找個時間好好休息一下吧!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46 PM
Tue, Feb 23, 2021 3:46 PM
總之,原本預定計畫就是2月底3月初提辭呈,我只求能夠好好離開
弦音樹
@KMN_TREE
說
Tue, Feb 23, 2021 3:48 PM
建議快找勞工局或專業法律協助,這實在太扯了,不過結果如何都快逃。祝你順利。
酪梨壽司
@wills0407
Tue, Feb 23, 2021 3:49 PM
香蕉地瓜貓
: 沒錯,如果不是責任制,公司既然規定一定要打卡,而且變相不給加班費,那你就時間到下班走人
Taiyaki☆老了
@loopthestars
Tue, Feb 23, 2021 3:55 PM
天啊 你明天跟老闆談的內容,要錄音錄下來Rr
保護自己,這真的太可怕了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3:56 PM
Tue, Feb 23, 2021 4:13 PM
香蕉地瓜貓
:
酪梨壽司
: 公司是口頭上說「責任制」但沒有對責任制做出相對應的補償
之前待過我位子的同事妹妹也是說業務接案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沒考慮後續的人的作業時間,最多就是問譯者時間之類能不能交或是排版人員時間夠不夠,但最後的一個流程的時間卻很少考慮到
我不敢說校稿這個位子有多重要多高,但只要出狀況基本上責任全部都是我承擔,但作業時間很多時候卻非常的少,我想這件事情是不合理的
卡滋救世劍(SFW)
@Kzwolf_
Tue, Feb 23, 2021 3:56 PM
太扯 這怎麼看都不是你賠的問題 早點劃清界線走人為妙
貂💦
@richard23788817
Tue, Feb 23, 2021 4:23 PM
太誇張了吧 也是辛苦你了
絕對不要簽不對等合約喔 強迫加班打卡還沒加班費也太奇怪
或是有些簽了也是不合法的無效合約 最好還是找法律專業的人談談
達達イタツ
@Lieyi
Tue, Feb 23, 2021 4:23 PM
請問貴公司是在台北市嗎?
嵐🖤ひとりじゃないって最強だ
@lovezlsh
Tue, Feb 23, 2021 4:51 PM
1.手機裝好錄音app,老闆或主管不論是約談還是口頭告知什麼的全程開著,信件或line全部截圖。
雖然未經許可錄音法庭上不一定有用,但至少協助自己整理思緒,也避免對方死不承認。法律諮詢時或許能協助專業人員理解狀況。
2.務必找法律諮詢。這事有點太扯了用書信往返搞不好都說不清楚。有機會的話看能不能現場談。
3.根據勞基法,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不得任意扣減(除非雙方本來就有約定,但這邊看來顯然沒有)而且看起來客戶都還沒確定扣款勒,更不得以違約或賠償之名預扣工資。
嵐🖤ひとりじゃないって最強だ
@lovezlsh
Tue, Feb 23, 2021 4:53 PM
4. 定期契約有一定的規定(勞基法第9條)但不知當時面試時是否就有說是約聘或不定期契約,這個真的要詳讀契約書,建議還是尋求專業。
5. 雖然你已決定離職,但希望不要靜靜的走。當然保護自己優先,但若可行的話離職後檢舉或公佈企業名之類的,不然業主真的是沒被挫過銳氣,可能還會有下一個苦主。
看到這種消息都很難過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5:10 PM
嵐🖤ひとりじゃないって最強だ
: 謝謝妳!雖然應該來不及在老闆面談我之前做法律諮詢,但我會記得錄音以及不答應任何事情的
穀雨
@y85782122
Tue, Feb 23, 2021 8:52 PM
千萬不要輕易把錢繳出去啊!!有無重大過失什麼的不是他們說的算!
失眠的蝦捲不新鮮
@yimi79690
Tue, Feb 23, 2021 11:07 PM
勞基法這兩條或許能派得上用場
希望噗主早日脫離苦海
比克騎著豬σ弌弌弌⊃
@FREEBACK
Tue, Feb 23, 2021 11:09 PM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 要求六點半前打卡的合約不合法吧,可以問該區勞工局
海貓裸螺
@louis1897
Tue, Feb 23, 2021 11:18 PM
哇這神經病違法吧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Tue, Feb 23, 2021 11:46 PM
達達イタツ
: 在台北市,但其他資訊涉及公司那邊,我就不方便提供了,謝謝~
傑克斯 鐵血勇虎最高統帥
@ZengChonghao
說
Wed, Feb 24, 2021 2:21 AM
這兩件案子如果是各獨立並且沒有互相直接影響的,那就是客戶來亂洨的,如果真的真的要你賠錢的話,微笑然後表示辭職,公司不放過就走法律處理吧
亞當@需要時光器
@zaphdealle
Wed, Feb 24, 2021 2:22 AM
自由譯者路過。
您是在翻譯社工作嗎?
如果公司有加入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
建議向臺北市翻譯業職業工會求助看看
臺北市翻譯業職業工會
工會人很好,不是自由譯者(未加入工會)也可以問問的
不過他們回覆電子郵件比較慢,十萬火急的話就打電話過去吧
剎舞🐙海洋姬
@yywu0831
Wed, Feb 24, 2021 3:50 AM
您好,我之前也有遇過不良公司類似的要求
建議是任何要求賠償的文件都不要簽署,如果有任何口頭詢問也不要答應(雖然錄音不一定能成為證據但總是不利),更不要實際賠款。
提出離職後可以看對方有沒有要從你薪資扣這筆錢,如果沒有給你應得的薪資,可主動到勞工局提出協調>調解要求對方返還你應得的薪資,勞工局都會有志工及相關法扶人員可以幫忙判斷這些扣款是否違法,如果最後調解不成功就是法院見,法官就是按勞基法判,依您說的內容,對方的要求肯定是違法的所以不用太擔心。
最近能收集的證據就盡量收集,不管有沒有用,當成證供總是多一份力量~辛苦了
達達イタツ
@Lieyi
Wed, Feb 24, 2021 4:09 AM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 沒干係的唷 因為確定是台北市的話 那勞檢 應該是相對有效率的
請記得之後再被叫去溝通的時候開啟錄音 作為證據有必要我可以轉介你 議員協助處理這個問題
芬狼@狼谷 白夜
@Fenwolf
說
Wed, Feb 24, 2021 4:16 AM
對了XD 如果要錄音請記得此錄音不能隨便給第三方聽喔,不然對方提證據無效就很麻煩
老菜
@kennon
Wed, Feb 24, 2021 4:47 AM
爛公司,快離開吧
weihsiu
@weihsiu
說
Wed, Feb 24, 2021 7:13 AM
什麼爛公司拜託讓我們知道一下好嗎
balako
@balako
Wed, Feb 24, 2021 7:54 AM
平安下莊再公佈吧,我背後有上百名翻譯在關注這個消息。這家公司的案子要小心。
垵枅酸⭕
@SYuanaltce
Wed, Feb 24, 2021 8:38 AM
明白有些人想要避雷等,但還是希望這種言論不要再出現了,噗主出事了網路上的我們沒辦法賠償,更不用說前公司可能會有什麼報復性行為,最少最少請等噗主確定安全了,各方面都處理好了再要求看看,但也請記得,要是噗主不說任何資訊也是噗主應有的權利不該逼迫噗主聲明
謝謝大家看完
殘野兔
@romencer
Wed, Feb 24, 2021 8:58 AM
建議噗主直接找勞工局進行調解程序
勞工局的調解其實滿保護勞方
例如你所說的超時工作或不當罰款等情形,都可以先諮詢勞工局,詢問該如何收集有效證據,然後直接發起調解
既然都有離職的心理準備就更不用顧慮了,加油
ⓒ月森
@CrescentPhoebe
Wed, Feb 24, 2021 9:13 AM
公司不能罰你前 這是違法的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Feb 24, 2021 9:35 AM
是說,除了政府勞動部門之外,法扶基金會有律師駐點的免費電話勞資法律諮詢喔,可以打去問問
電話法律諮詢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夜。
@monfish
Wed, Feb 24, 2021 9:37 AM
轉噗路過
1.「公司有有求員工簽署一個合約要求員工6點半前一定要打卡,所以沒有加班費」
這個百分百違法,一定可以檢舉公司並要求公司加班費。
自己有合約留底嗎? 有的話直接跟勞動局提。
沒有也沒關係,只要妳有加班時的文件存檔紀錄/mail往來/公司電腦關機時間等可以判斷妳那段時間仍在公司上班,公司就要付加班費。
如果公司說妳是在做自己的事,請公司舉證。
「勞動事件法」已經上路,目前勞資爭議官司都是公司要舉證,妳遇到的狀況只要檢舉絕對是公司輸。
2.明天談的話,手機帶進去錄音,當事人自保的話還是可以供參。
3.所有賠償文件都不要簽,提離職時若被說會從薪資裡扣,直接回依照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的工資當作違約金或賠償的費用。
夜。
@monfish
Wed, Feb 24, 2021 9:47 AM
另外,
「交期被提前約莫10天,而當稿件交到我手上的時候只剩2天要校閱30萬字的稿子,這部分我有反應」
如果有文字紀錄,也可做為加班佐證。
而且看起來也符合勞基法第14條: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若想直接離職,不用給預告期直接走人也可以。(跟勞動局問問公司問題搞不好還可以要求資遣費)
夜。
@monfish
Wed, Feb 24, 2021 9:49 AM
說真的貴公司應該沒專業HR吧,會讓公司老闆這麼瞎搞的公司通常都沒請,所以應該有非常多可以檢舉讓公司罰錢的項目ww(至少就我目前隨便一看就好幾項了)
旋律 Echo_NS
@echo_lavateinn
Wed, Feb 24, 2021 12:12 PM
叫公司假賽,為甚麼要你賠
土筆 θωθ
@tsukushicain
Wed, Feb 24, 2021 3:45 PM
1. 賠錢的要求違法,除非有法院支付命令才付喔
2. 你下次遇到這種打卡不符合實際工作時間的要求,應該選擇打卡就離開,而不是加班不為人知
3. 做不完的事情提早告知,並且堅持要增加人力一起做
4. 一開始就有不合勞基法的潛規則的公司,老闆絕對認為自己凌駕勞基法,而且對你的無理要求只會越來越多
土筆 θωθ
@tsukushicain
Wed, Feb 24, 2021 3:46 PM
目前要做的就是不要留下任何紀錄承認是自己的過失,一定要咬定所有的決策都是對方做的
熟成紅茶無糖去冰
@serflygod
Wed, Feb 24, 2021 4:06 PM
蝦,三小
路路
@Arx3721
Wed, Feb 24, 2021 5:06 PM
不可能你負擔吧 要玩來民事告啊靠北喔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Wed, Feb 24, 2021 11:11 PM
Wed, Feb 24, 2021 11:12 PM
感謝大家的關心,結果週三的時候並沒有被約談罰款的事項,反而是有大量的人事更動
像是有兩個的員工要離開,而我也在「 無預警的狀況被面試」,詢問是否要去同家族企業的其他公司等
而當天晚上我也已經提出了離職,老闆也答應了
但還沒有完整跑完離職程序,我其實沒辦法放心
離職的時候罰款又被拿出來講,這件事也是不無可能的
我會持續更新狀況直到安全下莊,還是再次感謝各位的關心,也希望大家不要遇到像我一樣類似的工作環境
麥穗~
@zq2007
Wed, Feb 24, 2021 11:22 PM
當事人自行錄音錄影沒有違法問題,也不需先告知。若是非當事人,才需要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印象是這樣)
芬狼@狼谷 白夜
@Fenwolf
說
Thu, Feb 25, 2021 12:55 AM
麥穗~
: 沒錯,但是不能隨意發佈,所以我才提醒作為證據的話,要這注意不要隨便給第三方聽。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Fri, Feb 26, 2021 10:43 AM
更新,總之令人意外的是,老闆在沒有給我索取罰款的狀況下讓我離職了
我也已於今天離職,感謝各位的關心以及意見
雖然沒有用到,但依然讓我學到了很多
順道分享昨天做法律諮詢時的結果:
1.需確認公司章程是否有懲罰的詳細條例
a.如果條例過於模糊,事後可走法律途徑申訴
b.不可直接從薪資扣除,否則違法
c.整體事件的合理性也可以納入申訴的內容
2.規範打卡時間
違法,不可規定,除非公司舉證員工下班員工是做自己的事情
3.離職同業競爭禁止 若沒有補助及其他保障,不可規定,只有保密協議或是翻譯著作權等可以簽署
大赤虎熊熊黑糖饅頭
@FIR830108
Fri, Feb 26, 2021 10:44 AM
以上事件告一段落,至於這幾天公司發生的其他荒謬事件,如果有興趣可參閱下噗
@FIR830108 - Gan gan gan gan gan 資訊量好大,救命喔! 我一直以為今天會...
穀雨
@y85782122
Fri, Feb 26, 2021 11:25 AM
辛苦了 先休息一陣吧:3
海貓裸螺
@louis1897
Fri, Feb 26, 2021 11:26 AM
辛苦
小e
@aei6697788
Fri, Feb 26, 2021 12:39 PM
辛苦了
ZERU-【 】%
@zeru0202
說
Fri, Feb 26, 2021 12:58 PM
辛苦了(
純奶茶(`(エ)´)
@darknight_820
Fri, Feb 26, 2021 2:26 PM
辛苦了
ʕ•ᴥ•ʔ𝔀𝓪𝓯𝓮𝓻𝓸𝓵
@bear229105
Sat, Feb 27, 2021 5:28 AM
辛苦了~~
載入新的回覆
老闆今天跟我說,客戶有個4萬多塊的案子不做了,原因是因為之前有一個10萬塊的案子客戶覺得翻得不好。
因此要我思考怎麼向公司賠錢,一個是那個交出去的案子客戶如果有扣款我需要負擔,另外一個是那個沒做的案子我需要負擔。
請問噗浪上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歷呢?
其餘部分下收
為什麼是要你負擔
光看噗首描述覺得有點誇張。
1.交期被提前約莫10天,而當稿件交到我手上的時候只剩2天要校閱30萬字的稿子,這部分我有反應,當然得到的回覆是:「那你要抓緊時間趕快看」
結果後來客戶反應有錯字,像是「顎」寫成「腭」
2.今天的客戶有兩組人,一個是書籍原作者、一個是出版社,當時在接案的時候有請兩位譯者試譯,原作者喜歡A譯者、出版社喜歡B譯者
出版社最後決定要選B譯者,結果就是翻完之後出版社拿給作者看,作者覺得翻得不好
簡單的來說
1.如果不是蓄意或重大過失,員工不需負擔一般過失之賠償
2.如果需要訂定罰款,需要交由法定機構協調訂立
3.公司不得隨意從員工薪資扣款,員工薪資必須全薪給付
當他們笑嘻嘻喝茶聊天講八卦時你忙的要死
我真的超級心疼你的(抱
這點我真的沒辦法接受.......今天晚上跟一個待過我位子的同事妹妹聊天,才知道她當初坐我這個位子的時候也是常常吃不下飯、下班一個人哭
一、用法律和他們槓起來,但很有可能會延宕到你的辭職安排,甚至要有長期法律抗戰的心理準備。
我認為以一直以來看你的狀況,這對你的心理狀況會是很大的負擔。
如果你要選這條路,我建議如上所說,和他們談完什麼都不要答應什麼都不要簽,然後直接去勞工局找資源。
這已經不是噗浪上能隔空抓藥的等級了。
但依照法律規定,若不是需要經由專業訓練且公司有負擔專業訓練的費用或是公司有給予員工補償,不得明定就業期間
因為希望能夠減少大家遇到這種狀況的機會
謝謝你回饋給我
那麼把這次事件當成自己離職的契機點,讓他們不找你麻煩,讓事情平息,然後求你這次一定要提離職。
當作繳學費,當作你想在該公司取得經歷的成本,當作欠他們的。
算是一加二的作法,但要看你平時有沒有保留證據,包括對話記錄、加班記錄等等,能幫助你討回你該有的。
沒意外的話應該是明天就會被約談了吧
尤其最近228連假前有很多稿件要交...
執法機關人力不足已經是事實,不可能太主動介入,連收到舉報都不一定能去消化了何況是沒有人去反映。
法律和實際狀況的落差已經不是新聞,要填補這個落差就要有人站出來去連結兩邊。
如果你想要公道,那你只有去找政府資源介入這個選擇,因為提出這種要求的公司絕對不會給你公道。
也不用網路問,直接去相關單位尋求法律資源,這樣。
會發在噗浪上也單純是想要多一個資訊管道而非單純只是想靠網路解決,感謝你的關心!
第二個問題,那根本就是老闆找碴想要壓你的,讓你覺得他們沒生意是你的錯,為什麼不是上面執行者的問題呢?之前的委託又趕又急,老闆不幫員工就算了出問題第一個不是保護員工而是秋後算賬⋯真是空領高薪的空降部隊
保護自己,這真的太可怕了
之前待過我位子的同事妹妹也是說業務接案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沒考慮後續的人的作業時間,最多就是問譯者時間之類能不能交或是排版人員時間夠不夠,但最後的一個流程的時間卻很少考慮到
我不敢說校稿這個位子有多重要多高,但只要出狀況基本上責任全部都是我承擔,但作業時間很多時候卻非常的少,我想這件事情是不合理的
絕對不要簽不對等合約喔 強迫加班打卡還沒加班費也太奇怪
或是有些簽了也是不合法的無效合約 最好還是找法律專業的人談談
雖然未經許可錄音法庭上不一定有用,但至少協助自己整理思緒,也避免對方死不承認。法律諮詢時或許能協助專業人員理解狀況。
2.務必找法律諮詢。這事有點太扯了用書信往返搞不好都說不清楚。有機會的話看能不能現場談。
3.根據勞基法,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不得任意扣減(除非雙方本來就有約定,但這邊看來顯然沒有)而且看起來客戶都還沒確定扣款勒,更不得以違約或賠償之名預扣工資。
5. 雖然你已決定離職,但希望不要靜靜的走。當然保護自己優先,但若可行的話離職後檢舉或公佈企業名之類的,不然業主真的是沒被挫過銳氣,可能還會有下一個苦主。
看到這種消息都很難過
希望噗主早日脫離苦海
您是在翻譯社工作嗎?
如果公司有加入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
建議向臺北市翻譯業職業工會求助看看
臺北市翻譯業職業工會
工會人很好,不是自由譯者(未加入工會)也可以問問的
不過他們回覆電子郵件比較慢,十萬火急的話就打電話過去吧
建議是任何要求賠償的文件都不要簽署,如果有任何口頭詢問也不要答應(雖然錄音不一定能成為證據但總是不利),更不要實際賠款。
提出離職後可以看對方有沒有要從你薪資扣這筆錢,如果沒有給你應得的薪資,可主動到勞工局提出協調>調解要求對方返還你應得的薪資,勞工局都會有志工及相關法扶人員可以幫忙判斷這些扣款是否違法,如果最後調解不成功就是法院見,法官就是按勞基法判,依您說的內容,對方的要求肯定是違法的所以不用太擔心。
最近能收集的證據就盡量收集,不管有沒有用,當成證供總是多一份力量~辛苦了
請記得之後再被叫去溝通的時候開啟錄音 作為證據有必要我可以轉介你 議員協助處理這個問題
謝謝大家看完
勞工局的調解其實滿保護勞方
例如你所說的超時工作或不當罰款等情形,都可以先諮詢勞工局,詢問該如何收集有效證據,然後直接發起調解
既然都有離職的心理準備就更不用顧慮了,加油
1.「公司有有求員工簽署一個合約要求員工6點半前一定要打卡,所以沒有加班費」
這個百分百違法,一定可以檢舉公司並要求公司加班費。
自己有合約留底嗎? 有的話直接跟勞動局提。
沒有也沒關係,只要妳有加班時的文件存檔紀錄/mail往來/公司電腦關機時間等可以判斷妳那段時間仍在公司上班,公司就要付加班費。
如果公司說妳是在做自己的事,請公司舉證。
「勞動事件法」已經上路,目前勞資爭議官司都是公司要舉證,妳遇到的狀況只要檢舉絕對是公司輸。
2.明天談的話,手機帶進去錄音,當事人自保的話還是可以供參。
3.所有賠償文件都不要簽,提離職時若被說會從薪資裡扣,直接回依照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的工資當作違約金或賠償的費用。
「交期被提前約莫10天,而當稿件交到我手上的時候只剩2天要校閱30萬字的稿子,這部分我有反應」
如果有文字紀錄,也可做為加班佐證。
而且看起來也符合勞基法第14條: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若想直接離職,不用給預告期直接走人也可以。(跟勞動局問問公司問題搞不好還可以要求資遣費)
2. 你下次遇到這種打卡不符合實際工作時間的要求,應該選擇打卡就離開,而不是加班不為人知
3. 做不完的事情提早告知,並且堅持要增加人力一起做
4. 一開始就有不合勞基法的潛規則的公司,老闆絕對認為自己凌駕勞基法,而且對你的無理要求只會越來越多
像是有兩個的員工要離開,而我也在「 無預警的狀況被面試」,詢問是否要去同家族企業的其他公司等
而當天晚上我也已經提出了離職,老闆也答應了
但還沒有完整跑完離職程序,我其實沒辦法放心
離職的時候罰款又被拿出來講,這件事也是不無可能的
我會持續更新狀況直到安全下莊,還是再次感謝各位的關心,也希望大家不要遇到像我一樣類似的工作環境
我也已於今天離職,感謝各位的關心以及意見
雖然沒有用到,但依然讓我學到了很多
順道分享昨天做法律諮詢時的結果:
1.需確認公司章程是否有懲罰的詳細條例
a.如果條例過於模糊,事後可走法律途徑申訴
b.不可直接從薪資扣除,否則違法
c.整體事件的合理性也可以納入申訴的內容
2.規範打卡時間
違法,不可規定,除非公司舉證員工下班員工是做自己的事情
3.離職同業競爭禁止 若沒有補助及其他保障,不可規定,只有保密協議或是翻譯著作權等可以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