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我可以接受強暴犯被強暴制裁,但不能接受以強暴制裁殺人犯,殺人犯可以被殺,簡單來說就是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不包含法典內建的階級落差,這樣是混亂善良嗎
miso1146
所以你接受強暴犯被殺人犯強暴
然後殺人犯被強暴犯殺嗎
hawk9452
是在監獄煉蠱嗎w
pita2582
miso1146: 你是邪惡混亂吧
ಠ_ಠ
miso1146: 貴圈真亂(rofl)
miso1146
新的殺人犯就有雙重身份了唷
ox2801
A犯了強暴罪,因此被B強暴制裁
B犯了強暴A的強暴罪,因此被A強暴制裁
A犯了強暴B的強暴罪,因此被B強暴制裁
以此無限loop

啊不就AB無差(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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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2801: 無限循環,資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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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會有這個感想是因為之前看ABO,殺人的O被判刑變成生育機器,我覺得這不符合比例原則
還有某個炮灰陷害主角,最後炮灰被強暴,我會覺得不太好,一碼歸一碼,但如果炮灰是對主角下藥想讓主角被強暴,那炮灰被強暴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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