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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工作離職相關】
想請益各位旅人幫忙解惑
最近公司發生非常糟糕的事件,老闆娘的處理態度非常惡劣所以想辭職,但是要幫請特休的同事處理事情到2/20

我應該禮拜一就去辭職,還是等同事回來再辭職?
年頭大關就遇到這種事情真的是,焦慮

備註:我們公司要請特休必須要找代理人才可以請。
員工與老闆目前簽署的工作契約書也已經失效。
mochi8631
要辭就不要想那麼多
除非你的行業圈子很小大家都認識那另當別論
tea7645
辭職都可以走
mule3249
直接辭職
如果你等同事回來才提可能還要等更久才能走
沒有人能交接代理是公司的事情
他們怕人走就不該惡意對員工

沒幫你想的公司你也不必幫他們想
aries8431
都要辭職了為什麼還要照公司規定走?
如果已經造成你很大的身心壓力我覺得能早走就走
如果是同事請你幫他代班是會有點不好意思
但比起你的焦慮 保全自己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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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旅人,確實真的是我顧慮太多了(抓頭
畢竟是會扯到衛生安全的事情真的蠻危險的 了解了!
orange2073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 首頁
記得注意告知離職日期到離職日要夠長喔
orange2073
「員工與老闆目前簽署的工作契約書也已經失效。」
不過如果工作契約書已經失效的話你其實早就不是員工了,看有沒有還沒領到的薪水或代墊費,衡量一下看要不要拿到該拿的錢再走,或是一走了之斷尾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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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2073: 居然還有這個問題 …………!謝謝旅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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