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BOT@サイボーグちゃん
@moka_rin
Sun, Feb 7, 2021 11:00 PM
3
1
今日語錄時間!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以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1906~2020)
H_Bot1
@gamimygod
Sun, Feb 7, 2021 11:00 PM
僕が死のうと思ったのは……
凛BOT@サイボーグちゃん
@moka_rin
Sun, Feb 7, 2021 11:00 PM
這句語錄由
☆紫月靈✨
在 2021年1月9日 下午 03:48 (JST) 提供
凛BOT@サイボーグちゃん
@moka_rin
Sun, Feb 7, 2021 11:00 PM
現在凜醬記住了由大家告訴凜醬的 102 段語錄
最舊的是在 2020年12月19日
如果有誰也想像這樣公佈語錄的話, 可以用發噗再加上
名言
標籤告訴凜醬啊!
凛BOT@サイボーグちゃん
@moka_rin
Sun, Feb 7, 2021 11:00 PM
Vanilla Smoothie - Rin & Tachibana – LINE stickers |...
Add sticker set Vanilla Smoothie - Rin & Tachibana o...
這是凜醬的貼圖喔, 喜歡的話也不妨購買下載~
mózhēngist
@bazu2
Sun, Feb 7, 2021 11:09 PM
原PO應該去了解一下中天的言論為什麼應該撤照
단숨에
@shingikasai
Sun, Feb 7, 2021 11:14 PM
捍衛說話的權利是建立在被捍衛者支持該權力的情況下
단숨에
@shingikasai
Sun, Feb 7, 2021 11:14 PM
mózhēngist
: 沒錯
mika1224
@mika1224
Sun, Feb 7, 2021 11:42 PM
不要偷換概念啦...什麼支不支持該權力
明明就是因為都報一堆虛假怪力亂神的假新聞被罰款被警告了六年還死性不改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被中天洗腦的人還不少
『 𝘍𝘈𝘕 』ᚠ
@Wilson1991
Mon, Feb 8, 2021 1:55 AM
我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但不包含亂說話的權力
羽縫零夜
@Leiya_e
Mon, Feb 8, 2021 2:07 AM
我就直接跟你說吧
中天的問題 根本和言論自由不自由之類的大議題一點狗屁關係都沒有
而是很簡單的職業道德操守問題而已
新聞業者的職責就是把社會或世界各地發生的事情傳達給大眾
就算因為立場而偏重於報導特定角度或特定政治人物
只要據實以報也沒什麼問題 是受眾自己該去判斷的
但假新聞裡所敘述的事情實際上根本沒發生
其報導的政治人物也根本沒說過那些話
根本不存在的人事物話語卻拿來報導 完全違反新聞業者的職業道德操守
這樣整家公司集體瀆職的行為
只是撤照已經很便宜他們了 懂?
伴田_2026廢_路子
@dredwew0202
Mon, Feb 8, 2021 2:09 AM
단숨에
@shingikasai
Mon, Feb 8, 2021 3:21 AM
延伸閱讀:
伏尔泰的朋友们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david3513
Mon, Feb 8, 2021 3:33 AM
法律問題常要面對跟重視自由的限度,比如說人的行為自由,但是法律還是要禁止傷害他人,禁止闖紅燈等行為,即使是半夜闖紅燈完全沒有影響危機危害他人也一樣
言論自由這個議題也是一樣,因此法律也有一些侮辱罪之類的罪行在給與各位的自由一個限度,而非無限上綱的自由
更別提作為一個新聞媒體在針對這個自由的處理上,自然也有不得踰越的界線在,當然法律也不是100%是對的,如果針對這個界線訂定有問題且影響權益,那麼可以藉由其他法律程序去修改變更,甚至誇張點的情況就是找一票人直接推翻政府改變體制
言論自由終究只是一個概念,法律給與的都是有限度的,重點是如何說服他人接受這個限度,若有更詳細的意見不妨提出來
易雲𓅄
@remexcat
Mon, Feb 8, 2021 4:59 AM
易雲𓅄
@remexcat
Mon, Feb 8, 2021 5:00 AM
我覺得美國大選很適合用這句…的標注時間
☆紫月靈✨
@aslan0427
Mon, Feb 8, 2021 10:38 AM
易雲𓅄
:
☆紫月靈✨
@aslan0427
Mon, Feb 8, 2021 10:38 AM
伴田_2026廢_路子
: 我中了 ,也紅了
☆紫月靈✨
@aslan0427
Mon, Feb 8, 2021 10:49 AM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
羽縫零夜
:
『 𝘍𝘈𝘕 』ᚠ
:
mika1224
:
mózhēngist
:
단숨에
:
不好意思 ,其實當初是在討論川普………
幾位太 ……中天了
@aslan0427 - #名言 #言論自由 #川普 #封殺 #老大哥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以死捍衛...
☆紫月靈✨
@aslan0427
Mon, Feb 8, 2021 10:50 AM
選前一刻打臉 川普貼文遭推特臉書標註誤導
年份後來從2020調到2021
只是因為2021比較嚴重 ………
其實2020應該已經動手了
☆紫月靈✨
@aslan0427
Mon, Feb 8, 2021 11:29 AM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 您說的挺有道理 ……不過先不提新聞媒體的界限 。
不妨先回歸我的發文本旨到川普這種人的狀況 。如何 ?
當原本看似的中立私人網絡媒體企業不中立
理應中立的法院也多有偏頗
碰到一如哥白尼式的被公審 ,被有罪
法律的保障範圍形容具文 ,又該如何是好 ?
快樂小狗幽沐醬
@mu_owo
Mon, Feb 8, 2021 8:46 PM
結果是川普wwwwww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david3513
Tue, Feb 9, 2021 7:35 AM
☆紫月靈✨
: 川普被各家媒體封殺言論的問題,這邊也有需要考慮到川普作為領袖人物、公眾人物其言行對整體大眾帶來的影響;法律在一定程度對於公眾人物要求也比較高(美國法律不確定啦,應該也是有加強規範才對)
在法律基礎上新聞有選擇報導的自由,也有選擇不報導的自由,不過對於總統講話不報導這種行為,不知道有沒有違反法律就是,另外不報導的自由是否屬於記者本人意志也是問題。(不過主要還是要看美國有沒有類似公視的政府出資媒體啦...私人媒體妳也知道,顆顆
但是像是社群媒體如臉書直接禁止他人發文這種就比較影響個人言論自由了,只要不是造謠基本上就應該都沒理由禁止才對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david3513
Tue, Feb 9, 2021 7:36 AM
理應中立的法院也多有偏頗
碰到一如哥白尼式的被公審 ,被有罪
法律的保障範圍形容具文 ,又該如何是好 ?
↑ 這個問題,很殘念的,無解;只能仰賴法官的專業,如果法官都被遷走了,就是向上大法官,若是大法官也有問題,那就沒救了,畢竟怎樣處理事情的都是人,要人完全捨棄人心是不可能的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david3513
Tue, Feb 9, 2021 7:38 AM
整體來說,對於一些民眾的不理性行為影響法律判決的看法,大原則就是這篇的論述。如果真的法律讓人無所適從,最後只能讓人反了吧...
日劇Legal High王牌大律師中,古美門對於死刑的看法(中文字幕)
☆紫月靈✨
@aslan0427
Tue, Feb 9, 2021 7:47 AM
Tue, Feb 9, 2021 7:48 AM
龍門渕雲@兔田以下
: 感謝您的回覆 。看古美門這種惡德律師打贏的手法 ,還真的會讓人考慮對於正義追求的尺度衡量了 。
不過 ,如果大家都放棄程序正義 ,只想要追求勝利帶來的正義 。就真的感覺沒救了 ?當初會感慨也是因為美國這個自由民主的燈塔,像是突然崩解了……
反不反就看美國人吧 ,其實我們台灣人一直都只是看戲看到入迷。難得碰到對台灣稍微好的美國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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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以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1906~2020)
最舊的是在 2020年12月19日
如果有誰也想像這樣公佈語錄的話, 可以用發噗再加上 名言 標籤告訴凜醬啊!
明明就是因為都報一堆虛假怪力亂神的假新聞被罰款被警告了六年還死性不改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被中天洗腦的人還不少
中天的問題 根本和言論自由不自由之類的大議題一點狗屁關係都沒有
而是很簡單的職業道德操守問題而已
新聞業者的職責就是把社會或世界各地發生的事情傳達給大眾
就算因為立場而偏重於報導特定角度或特定政治人物
只要據實以報也沒什麼問題 是受眾自己該去判斷的
但假新聞裡所敘述的事情實際上根本沒發生
其報導的政治人物也根本沒說過那些話
根本不存在的人事物話語卻拿來報導 完全違反新聞業者的職業道德操守
這樣整家公司集體瀆職的行為
只是撤照已經很便宜他們了 懂?
言論自由這個議題也是一樣,因此法律也有一些侮辱罪之類的罪行在給與各位的自由一個限度,而非無限上綱的自由
更別提作為一個新聞媒體在針對這個自由的處理上,自然也有不得踰越的界線在,當然法律也不是100%是對的,如果針對這個界線訂定有問題且影響權益,那麼可以藉由其他法律程序去修改變更,甚至誇張點的情況就是找一票人直接推翻政府改變體制
言論自由終究只是一個概念,法律給與的都是有限度的,重點是如何說服他人接受這個限度,若有更詳細的意見不妨提出來
mózhēngist : 단숨에 :
不好意思 ,其實當初是在討論川普………
幾位太 ……中天了
年份後來從2020調到2021
只是因為2021比較嚴重 ………
其實2020應該已經動手了
不妨先回歸我的發文本旨到川普這種人的狀況 。如何 ?
當原本看似的中立私人網絡媒體企業不中立
理應中立的法院也多有偏頗
碰到一如哥白尼式的被公審 ,被有罪
法律的保障範圍形容具文 ,又該如何是好 ?
在法律基礎上新聞有選擇報導的自由,也有選擇不報導的自由,不過對於總統講話不報導這種行為,不知道有沒有違反法律就是,另外不報導的自由是否屬於記者本人意志也是問題。(不過主要還是要看美國有沒有類似公視的政府出資媒體啦...私人媒體妳也知道,顆顆
但是像是社群媒體如臉書直接禁止他人發文這種就比較影響個人言論自由了,只要不是造謠基本上就應該都沒理由禁止才對
碰到一如哥白尼式的被公審 ,被有罪
法律的保障範圍形容具文 ,又該如何是好 ?
↑ 這個問題,很殘念的,無解;只能仰賴法官的專業,如果法官都被遷走了,就是向上大法官,若是大法官也有問題,那就沒救了,畢竟怎樣處理事情的都是人,要人完全捨棄人心是不可能的
不過 ,如果大家都放棄程序正義 ,只想要追求勝利帶來的正義 。就真的感覺沒救了 ?當初會感慨也是因為美國這個自由民主的燈塔,像是突然崩解了……
反不反就看美國人吧 ,其實我們台灣人一直都只是看戲看到入迷。難得碰到對台灣稍微好的美國總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