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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性騷擾風波,問題在法律定義的那個判定標準吧,只要把主觀認為不舒服等於騷擾修正就不用吵成這樣了
ginger4326
法律是不可能全都依主觀價值去評斷的
pitaya1765
老實說很難用法律定義不舒服吧
tuna3996
法律改成這樣還得了
hawk450
啊現在一堆人相信女方不就基於這個論點嗎?不管是身體接觸 語言 甚至物品卡到
ginger4326
hawk450: 我倒是覺得男方閃避的態度讓人覺得很怪,應該很多人也是霧裡看花
milk3370
我覺得男方很有道理要閃避,因為沒有必要給嗜血的媒體做八卦
milk3370
而且男方看起來超好欺負的
rum3816
哈,好好欺負喔,現在是誰拿老人姿態出來欺負人啊
milk3370
我的意思是,雞排妹一定嗆的贏only you
milk3370
不過現在就是各說各話,沒什麼好講,這種事本來就難以界定誰對誰錯,不然早就開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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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有條法律可以憑主觀簡單定罪,就很容易變成單純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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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了大家看到性騷擾就跟看偷偷說吃瓜串一樣
melon3377
如果真的不小心碰到,女的認為性騷,道歉應該就能順利解決。現在翁的表現好像不承認有發生過碰到,堅持立場,這滿奇怪的
milk3370
然後新聞爆出來標題就只會寫翁道歉,讓所有人都以為他性騷擾而不是不小心
milk3370
等等翁就鬧自殺了
pitaya1765
其實我覺得比較奇妙的是 那個老闆怎麼都沒鬧上版面
聽起來老闆的證據是比較明顯且沒有模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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