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Peggy
"雞排妹不提告就是在騙人啦!"
↑↑↑↑
所以你整天在網路上抱怨馬路三寶上班被慣老闆抝免費加班哪個官員民代貪贓枉法卻沒提告也都是在騙人嗎?
John Smith
馬路三寶一堆檢舉達人在檢舉,你說的其他事勞工會申訴、貪贓枉法有證據會被抓,凡事都要有證據。雞排妹我也鼓勵她進司法程序才能調閱證據。
林默
鬼扯,所有馬路三寶都有被檢舉嗎,照你這邏輯,沒有被檢舉的就不是馬路三寶,沒有被申訴的就不是勞工問題,沒有被司法判決的沒有被發現的就沒有貪污,凡事都有證據才存在?別笑死人了,證據是事件需要法律去介入佐證才會需要證據好嗎。而且人家就沒打算提告,憑什麼要用你的標準來決定要進入司法程序才算數。那你家人在外面被欺負但你家人沒有報警,被欺負就不算數是嗎。
林默
今天你隔壁搬來一個新鄰居,每天半夜到你家按門鈴,你過了一個月受不了了開始採證,然後報案,但你的證據只有一個月後的事,前一個月的騷擾因為你還沒開始搜證所以不存在是嗎。我說喔,人要有常識,不要只活在文字。
蒼-廢人(運動!)🤍🖤
我看戲
John Smith
林默 : 雞排妹律師說:所謂性騷擾,只要有單方面的不舒服,即可成立...
請問這案例...也是性騷擾嗎 ?
女指控書店內被人性騷擾!持防狼噴霧劑「無差別攻擊」 - 民視新聞網
John Smith
幸好有攝影機
John Smith
不然又有倒楣鬼了
John Smith
雞排妹進入司法程序才能調閱證據。
林默
你在說的東西,翁立友本來想自己證明,但自己縮掉了,怪誰。他自稱有影片說要拿出來反駁,結果今天大好機會,他卻自己躲起來,在他手上的影片也一字不提,只會拿媽媽來坦,你覺得他沒問題的話我會笑一聲然後離你們這種人遠一點~
John Smith
林默 : 雞排妹進入司法程序才能調閱證據。
林默
你貼的這新聞,是事後證明這女生自己有問題的妄想證,但雞排妹有精神病嗎,沒有的話你貼這個是要反駁什麼,因為確有此事唷,有尾牙有表演有互動,連翁自己都說「舞台效果」。
低門@風雨
說起來翁立友不告毀謗的話也是有鬼
低門@風雨
超級好奇
低門@風雨
希望他們任一方都行,趕快提告
John Smith
林默 : 雞排妹有沒有病,我不知道
John Smith
低門@風雨 : 是的,大家看戲而已。
林默
別在那邊扯,進入司法程序才能調閱證據是嗎,那翁說自己很清白卻拿不出任何說法,只會扯媽媽,這是什麼清白我看不出來啊,因為人事時地都是雞排妹講的而且有被翁自己證實,所以雞排妹這方面可沒有精神問題,她也要當面跟翁談,結果躲的人是翁唷。
低門@風雨
說實話我也很想看錄影紀錄W
John Smith
再不告就被銷毀了啦
R(龍二)‧LiU
翁根本在等雞排妹上法庭再拿影片出來....
John Smith
R(龍二)‧LiU : 也有可能完全打臉啊
林默
再不告就被銷毀,但現在能銷毀影片的只有翁吧,這種說法不覺得很好笑嗎,清白的人卻想銷毀證據???
林默
邏輯很好用,但要有腦
John Smith
林默 : 所以要搶時間啊
低門@風雨
看翁今天記者會那個樣子,他應該是心裡沒底自己做的事情到底是不是性騷擾。就是沿用舊習,結果今天第一次遇到有人說出我不舒服
低門@風雨
但對他來說他以前一路都是這樣過來
低門@風雨
所以沒把握公開影片www
John Smith
低門@風雨 : 不是的,證據本來就該在法院公開。有可能有錄到、有可能沒錄到、有可能刪除片段...
John Smith
交由司法處理的話,本來兩人就不該見面
低門@風雨
我的意思是如果翁有把握自己一定勝訴,他現在早就去按鈴控告雞排了,而不是開記者會
低門@風雨
所以他(跟經紀公司)心裡沒底
John Smith
雞排妹不動,他也不動,是正確的作法。
低門@風雨
你看一開始經紀公司不是發聲明說「那是舞台效果」嗎?
John Smith
低門@風雨 : 有寫拍屁股嗎 ?
低門@風雨
其實那個聲明就說明了是有些處在模糊邊緣的事情發生了,而唱片公司心裡沒底這在法庭上會被怎麼解讀、雞排心裡估計也沒底這事情在法庭上會被怎麼劫毒
低門@風雨
解讀
低門@風雨
兩邊都不想走進死局是現在的狀況
低門@風雨
這種事情不像槍傷可以驗傷,在台灣你被人強暴法官都有可能說你當時穿得太暴露有部分責任,你都會說五甘心那個事情可能是女方跟男方有戀愛關係了,雞排不願意輕易訴諸司法的心情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低門@風雨
難道共和黨不告就代表民主黨沒作票?
John Smith
沒證據可以說當天令人不舒服,但冠罪名就要想清楚...
林默
什麼都要證據,這種想法只會證明自己的常識不足。女生最清楚性騷擾最難搜證,因為女生最容易遇到性騷擾,但也因為是性騷擾所以最難搜證,這是最簡單的邏輯,因為如果她知道會遇上性騷擾,她幹嘛搜證,她直接迴避就好了啊,不然就是公用監視器那種第三者的東西,甚至她自己設局吧。這麼簡單的事還能故意裝不懂,我覺得雞排妹真的很辛苦要面對這些無言的傢伙在加害她。
John Smith
林默 : 那是公眾尾牙場合吧 ? 進入司法,她可以傳喚一大堆目擊證人...
John Smith
包括她所指稱的一大桌黑道(好厲害,用看的就知道,還是事後去查的 ?)
vnile
John Smith 是在激動什麼?上面大家就解釋得很清楚:1犯罪事實和司法介入是兩回事 2性侵/性騷擾受害者提告是很少數的事,光看說出來就被攻擊成這樣,提告只是讓痛苦延續和放大。3鄭家純一開始只是抒發痛苦並試著正向,公關公司也馬上致歉。老闆和翁的公司都知道有這件事,現在只是翁嘴硬又心虛、不敢面對自己罷了。當事人根本沒質疑過事情真實發生,只有一群自以為看戲的,跟著蹭熱度的網紅嚷嚷事情可能是假的(明明第一時間公關公司都承認並道歉了,看戲的一直在跳針否認什麼)
邏輯是好東西,而打稻草人這種常見謬誤,就算內部邏輯清楚,結論依然錯。共勉之。
庌琉酸
大家看交通職場抱怨文通常不會率先質疑沒證據是不是在說謊
本來這件事也就類似的而已,一開始鄭連當事人名字都沒寫出來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