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
裡面有太多東西想摘錄了,推薦全篇閱讀(平時有關注性別議題的很多都是熟悉的觀點了),趕時間(?)的可以看以下我覺得寫得不錯的段落:
系統
【性騷擾 VS 不當性舉止】

我一直覺得性騷擾不是一個很容易談的問題。首先,在我們今日的使用習慣裡,其實這個詞包含了很大範疇的表現樣態,不論是程度還是場合還是動機都不大相同。

因為性騷擾是一個可以被法律處罰的行為,所以我個人傾向於比較保守地解釋這個詞,通常必須牽涉權力上的不平等,換句話說,因為權力的關係使得當事人沒有拒絕或逃離的可能,然後發生的頻率也可能不只一次。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覺得性騷擾很難談的第二個原因,因為所謂的「權力差異」是一個很動態的東西,而且不只和性別有關,也會和其他身分跟條件相互交織,更經常不是一個全有和全無的問題。
系統
【那些「不懂」與「笨拙」,甚至是「無心」】

女人在這個世界裡,和性的關係就從來沒有被「正常化」過。

儘管我一方面認為性騷擾涉及權力不平等,然後也願意允許自己想像,某些不愉快的性互動並不一定出自於惡意和壓制的情況,但另一方面我也還是會思考,即使是後者這樣的情況,也不見得就無關權力,只是是建立在一個更大的權力架構之上。

譬如說,有些時候不當性舉止的行為人會有一種辯護方式是,他只是「不熟悉人際互動的規範」,只是笨拙、不會表達感情等等,這或許是真,我不排除有些不良的性互動和衝突確實可能肇因於一種溝通的斷裂和單純的人際摩擦,但另一方面問題也是,這個「不會」和「不熟悉」本身可能就是一種資格,且很多時候是種女人沒有的資格,是父權社會裡的男人預先被設定了,他們可以在性上面隨性而無知,就算冒犯他人也無所謂。
系統
【關於人醜性騷擾】

除了權力以外,性騷擾,或者說不當性舉止的問題,更關乎於「資格感」(entitlement),也就是誰覺得自己有資格從誰那裡獲得什麼。

這種資格感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會出現「人醜性騷擾」這種論點,因為當父權社會裡的男人認定了自己有資格獲得,而女人有資格付出的時候,下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會是:那為什麼不是付出給我?

平日以情感、性感和情慾為自身商品或服務的女人,就更容易受到上述這種義務綑綁。雖然說了不談個案,但這裡大家大概就可以理解,為什麼「節目效果」對某些人來說是一個合理的藉口。

這種資格感加義務論推到極致之後,有可能產生很嚴重的後果,例如「情殺」,以及所謂的incel(非自願守貞者)運動。這兩種情境說白了,就是一種「你怎麼可以不愛我?」的怨懟。
系統
【性騷與國家公權的裁定】

我不認為所有這類性別上的衝突互動矛盾和傷害,都勢必要上升到法律層面,仰賴國家力量的介入。我個人的擔心在於,援引更大的父權力量(國家)來規範父權規範,可能會有反彈的風險,例如過度強調女性作為「天生受害者」與弱勢,需要被保護的思維。另外,當前性騷擾倡議會強調以受害者的主觀感受為基準,我個人認為這是有意義的,因為這是視角的問題,也因為在錯誤的資格感下,很多男人可能真的沒有騷擾的「惡意」,但不代表他們沒有達到騷擾的「結果」。

當我們不去檢視這些不舒服,並且去討論哪些不舒服有可能是社會互動中難以避免的狀況時,很有可能會導出一種結論,就是把性從所有的公共空間中排除,打造一個無性的社會,而這是我個人不樂見的。
系統
---拉線---
千倉
今天40歲出頭的已婚同事主動問我對這件事怎麼看,結果聊下來發現即使他身為女性也是站在檢討受害者的立場,還說鄭「沒必要鬧這麼大」、「又沒真的怎麼樣」,唉
系統
千倉 : 也可能是被新聞洗版到煩了,這陣子媒體的下標都很噬血聳動,沒有特別想要探討這塊的直接會被拉跑orz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