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peter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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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4, 2021 11:27 AM
大創以詐欺方式取得輸入許可證,將許可證撤銷,並於107年5月間發函通知財政部關務署。原判決忽略這些貨物的許可證經撤銷後,發生溯及既往的效果,大創應退運貨物的構成要件事實,是於新法生效(107年5月11日)前已經實現,本應適用當時有效的舊法規定,不可能適用當時不存在的新法。
基隆關要求限期辦理退運案 大創興訟敗訴確定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782號上訴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與被上訴人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間關稅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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