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全案起於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於民國101年間透過媒體爆料,指控林益世涉嫌收賄,特偵組介入偵辦,林益世一度被羈押。案經特偵組起訴,指控林益世在立委任內,協助地勇公司爭取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陳啟祥新台幣6300萬元,又在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另有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最高法院107年8月底以判決理由不備等為由,將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更審,僅就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刑2年定讞,林益世入監服刑,去年4月16日獲假釋出獄。
申報公職人員財產不實 林益世興訟抗罰敗訴確定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69號上訴人林益世與被上訴人監察院間申報公職人員財產事件新聞稿-司法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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