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ezdniwde
關於那個優生保健法第九條六款應得配偶之同意但書移除的聯署
胡不歸
那噗我有看到。
沒什麼個人意見所以也沒回
gnezdniwde
1. 我收不到台灣簡訊R沒辦法聯署
2. 這種事情我其實覺得沒子宮的就B嘴,也應該叫其他沒子宮的也B嘴,而移除這條就是一個叫人B嘴的事,所以我是支持的
3. 可是他的相關連結放了呂秋遠的文章,所以簽不到我也沒那麼遺憾了(X)
狼狗傑
放呂秋遠文章根本宣傳自殺(
gnezdniwde
至於胎兒,我覺得人格的成立很晚,應該晚過大多數人的認定,總之我不覺得胎兒已經算是人了啦
gnezdniwde
狼狗傑 : 可是我覺得大家(?)好像都沒什麼意見 逼唉R
狼狗傑
gnezdniwde
etyiting
老實說我超逃避看相關討論的,被一堆沒子宮的指教真的很煩啊
gnezdniwde
逃避是對的,尤其是那串我沒放的偷偷說,沒營養且千年一同
摸補茶★雲大佬請娶我
其實有子宮的也會指教人(爆
gnezdniwde
摸補茶★雲大佬請娶我 : 示範一下啊 至少通過資格審查,我就資格論膠(x)
摸補茶★雲大佬請娶我
gnezdniwde : 大概就是那種很聖母的說什麼本來就不該墮胎啦或是配偶畢竟貢獻了蝌蚪所以他也有發言權什麼的....雖然持這樣想法的人不多但每次看到類似的言論就覺得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胡不歸
胡不歸
我應該講精準一點,我在台灣看到的給我的感覺,其實ˊ這種人好像佔大多數
我是少數這邊就是了
gnezdniwde
我同溫層,我覺得我媽跟我現實認識的子宮持有者應該都是會秒答關配偶屁事
當年我媽勸我爸去結紮不成,自己去做我爸還在那邊唧唧歪歪的怨氣應該很難忘XD
Jinbo
照這說法你是外國人也該閉嘴
gnezdniwde
Jinbo : 明明就有國籍吼,且看我把SIM卡挖出來
Jinbo
我第一個想到的問題其實是這樣如果女方要生但男方不要怎麼算XD
gnezdniwde
現行判例通通都是母體勝 你被採精你衰潲 不過你可以選擇打官司確認親子關係以後多賺一個扶養人 如果你就是不想要遺傳因子外流那沒救保險套請自己收好
Jinbo
那不就是男方要活該倒楣,根本一點都不公平XD
gnezdniwde
我覺得跟懷胎十月比剛好而已,不爽不要Jizz
Jinbo
生下來要養又不只十個月,如果不能有話語權那就不要結XD
Jinbo
然後這種當事人自己去橋的東西要假借一個"身體自主權"這種憑空杜撰出來的"權利"說是"人權,把女性自我物化成子宮持有者所以婚姻男方給我閉嘴,哪裡有半點權利或公平的意義在XD
Jinbo
所以我反對拿掉這條,一群結婚好處全要責任半點不要的垃圾高喊人權就以為無敵了,門都沒有
gnezdniwde
我的核心立場就只有婚姻就應該限縮在扶養和繼承,身體永遠都是自己的,包括和新生兒之間的糾葛那是別的事自己應該喬,所以目的更無關的優生保健法應該讓位。真的喬爆了讓民法和判決者的常識來損害補償,而不是用間接恐嚇的方式讓人負責任。恐嚇太low了
gnezdniwde
生養逃得掉,十個月物理上目前逃不掉啊。有關身體素質的差異帶來的歧視,贊成
Jinbo
那你不要結婚不就愛打多少炮不小心搞出人命來都不用人同意也可以剁了XD
gnezdniwde
就不是以墮人為興趣在安排人生的吼 我戴安全帽也不是因為我喜歡撞頭啊
Jinbo
台灣對婚姻的想像就是組織共同體沒有什麼只有限縮在扶養繼承,你帶球十個月要換我收入要拿去養小孩我男方還不能說不,其實就是歧視男性XD
Jinbo
這很像老馬經濟學愛瞎扯的價值來自勞動輸入量,所以花十天砍一棵樹比一天砍下來的更值錢;女人的辛苦不構成男人要負責任的理由
gnezdniwde
所以你也可以解釋說那個社會共識反映了大家對懷胎十月的估價嘛 只是這裡是壟斷市場
gnezdniwde
覺得受到歧視就不要交易,不要整天想要降神請法律來保障你(誤
Jinbo
可以啊,加一條如果男方要剁女方不肯男方可以離婚而且不用分財產我就依XD
gnezdniwde
啊 講那麼多 貓咪老是意外懷孕的話我就有藉口放棄人生了,找個天涯海角窩起來養小孩(X) 生完請繼續努力打拚,靠你養ㄌ
gnezdniwde
不過最可能的世界線應該還是兩個人都沒那個膽,小孩拿掉繼續人生浮沉
gnezdniwde
Jinbo : 我猜你要的應該不只法律允許,還有社會共識接受
我完全接受,不過我就不是社會共識,沒辦法
richard1
我覺得就是男方 jizz 之後就不能反悔,在嫉妒女生爽(有嗎?)完之後還有大約四五個月的時間可以反悔墮胎
richard1
如果女方不同意但男生想墮胎,是要強拉女生去手術室墮胎喔?這什麼後宮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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