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x
以前就說過,權利的主體性就是利益,義務是應盡的責任。懷孕這件事本身屬於權利還是義務應該非常容易辨識出來就是了

真的要蠢到一種程度(加上健康教育沒學好)才會以為懷孕是權利XD

12/2 Update:

笑死, 要出征我的偷偷說女獾膠用分身帳號製造好像很多人出征的假象被抓包XDXDXD

https://images.plurk.com/3EIVPT09rqvnPhQ5vbSeC4.jpg

附帶一提, 給一些根本不看內容就著猴的女獾膠的懶人包好了. 這個噗根本不是談那個婚內墮胎的修法, 也根本沒有談墮胎權. 講的是懷孕的人不管決定要墮要留, 都需要分析利弊後為未來決定好好負起責任, 而不是像那堆智障女獾膠滿口講的啊就塊肉啊我拿掉就跟吃乖乖一樣照三餐做沒差啦XDXDXD
Foxx
懷孕明明用任何觀點去看都是義務而不是權利,只有冒充成女權主義者的渣男會給女生洗腦說這是權利,因為這樣就可以到處亂搞女人射後不理了,到時就說這妳的女權耶所以妳肚子裡的都妳家的事,妳要找我負責就是妳反動反女權ㄎㄎ

因為是義務所以不應該讓渣男那麼容易閃避責任啊
Foxx
有見過有人覺得懷胎10月是像特休假那種的越多越享受喔XD 如果可以1秒生出來哪個媽媽會想要抱顆球10個月XD
路邊攤宅老闆
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wwwwwwww
影詩人
我是認為那些說帖像是甚麼強姦啦 非意願懷孕啦,都是修個法把這些加到可以墮胎的條件就好了,實在看不出完全把墮胎與否都丟給女性一個人決定的必要性,但我自己也不反對讓女性自己決定就是了
路邊攤宅老闆
女人以為女權是自己可以隨便揮霍自己隨便玩男人,結果到老了才驚覺自己的才是被男人隨便玩的女人
Foxx
幹我覺得那些宣稱是女性自主權的,可以去婦產科跟一海票孕婦這樣講,看會被噴成什麼樣子
gnezdniwde
義務要有個對象,我覺得這題不同人對不同對象辨認出不同義務,溝通注定困難
Foxx
懷孕這種事很幹好嗎,要不是那些準媽媽想要小孩可以忍,誰喜歡抱顆球好幾個月
阿華-養老電信
強暴懷孕這種事情是真的可以加法條例外條件,但萬一遇到男朋友跟和女朋爽完後被反咬一口說他強暴我⋯⋯
Foxx
gnezdniwde : 我想到當年米國所謂墮胎權急先鋒的那個女人現在變極端反墮胎了

有多少人在當肚子被胎兒踢之後還說的出來啊這就一塊肉啦這種話,很多女人是懷孕之後對墮胎的態度會180度大轉彎
阿華-養老電信
怕法條濫用打官司,這超煩的
gnezdniwde
然後一件事很苦很幹並不證成這是一件義務R 念學店背學貸還的很苦很幹 但那完全是自願的權利
冷泡茶
強暴不是已經有法規了?
影詩人
阿華-養老電信 : 那就是另外的事情了XD 要推廣行房紀錄器 新的商機XD
Foxx
阿華-養老電信 : 你交神經病當女友這個怪不了人XD
阿華-養老電信
冷泡茶 : 現在就一堆越想越不對勁的XD
影詩人
gnezdniwde : 先不說懷孕是不是義務,懷孕絕對不是甚麼權利 到底利在哪裡XD
冷泡茶
阿華-養老電信 : 這就沒解了
阿華-養老電信
冷泡茶 : 可以加啦,反正法官跟法院loading會增加吧XD
gnezdniwde
影詩人 : 那個利是中文翻譯的問題 就每個人自有安排各有價值啊,例如想要小孩
阿華-養老電信
明明是兩情相悅的未婚懷孕威脅未果被包裝成硬要墮胎的強暴懷孕
Foxx
婚姻墮胎說要改成只要女生決定就好,第一個跳出來反的絕對不是男方

大家都知道其實要握有墮胎與否掌控權的多半都是婆婆啊XD 會反的一定是婆婆媽媽
阿華-養老電信
Foxx : 這倒是一個解 嘿嘿
影詩人
gnezdniwde : 但問題是只有生理女性有子宮,想要親生骨肉犧牲最多的一定是女性,如果男女都可以生就沒有這麼多問題了
gnezdniwde
經濟膠就會說開放代理孕母大家價碼自己喬好就各自滿意世界太平
阿華-養老電信
gnezdniwde : 這是是外遇懷孕包裝成代理孕母嗎
gnezdniwde
沒有人規定你不能用情感付款,也沒有人規定你不能瞞著另一半買東西
Foxx
不管怎麼弄,代理孕母也好,這種議題實際上都是婆媳之爭

男性對於懷胎這種事情多半蠢的跟豬一樣缺乏意識也少有概念啦,任何決定會幹起來的多半是懷過孕的婆婆對上懷孕中的媳婦
GREEN_TEE
影詩人 : 未婚可以自己決定,只有已婚用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項須配偶同意
Jinbo
其實強姦之類的留個救濟管道就好了,鬼扯三小生育權,自己捏造一個權利出來說是至高無上你要白給我這就左膠一貫套路
Jinbo
所謂的生育權還給女性意思就是女人強姦男人懷孕,男人不能說要剁掉喔XD
芋頭涼丸
已婚想拿掉也多半都是感情出問題,才會想要自己做主處理掉。
否則不想生連老公都不會知道,等肚子大了需要配偶同意時,就是醫學問題和感情出問題。

而感情出問題就能自主把小孩拿掉?噢吼吼恐怖額~

我覺得這題很無聊啦。
闇 字遮天
雙方才能達成的事情是義務責任
單方面能達成的事情是自身權利
這樣?(思考
冷泡茶
不然好了綁定離婚如何
影詩人
GREEN_TEE : 那男生硬要女生不要 導致現行法令會害到女性權利的情況是啥? 我還真的一時想不到,結婚之後女生被外人強姦結果男方硬要生?
冷泡茶
有阿,之前新聞有出生金毛的
影詩人
冷泡茶 : 這樣會被說婚姻就是要找子宮袋 歧視歧視!!
低門@雨季
Foxx : 婚姻墮胎說要改成只要女生決定就好,第一個跳出來反的絕對不是男方
大家都知道其實要握有墮胎與否掌控權的多半都是婆婆啊XD 會反的一定是婆婆媽媽>>我覺得那其實更要修法。你配偶根本沒起到作用只是被綁架。
冷泡茶
新聞好像是婚後女生出國散心,回國後產下金毛
影詩人
這種應該都打離婚了吧
闇 字遮天
影詩人 : 這G8的例子應該用別的法條來判吧(思考
而且偶只會想到那篇巴哈老文『你所不知道的工具人』
冷泡茶
影詩人 : 男方很開心說XD
闇 字遮天
冷泡茶 : 有看過這新聞偶找找
GREEN_TEE
冷泡茶 : 之前金毛的生父要打官司認領,輸了
冷泡茶
GREEN_TEE : 對對對XD 那時覺得超妙的
GREEN_TEE
理由是民法保障作為婚生子法定父親的權利
冷泡茶
影詩人 : 對了,不是強姦。剛沒說清楚抱歉
GREEN_TEE
影詩人 : 強姦可以用別條啊
闇 字遮天
是女嬰耶(怕
gnezdniwde
最常見的case應該是意外避孕失敗,生涯規劃女方還沒準備要生,其他人覺得就「順便」生一下會怎樣
GREEN_TEE
gnezdniwde : 他們夫妻自己討論唄,別人也沒辦法,而且能保障醫師不要亂被告
千羽宗次郎
gnezdniwde : 說幅老公就好啦
GREEN_TEE
起訴是一件事,被告又是另一件事,光跑偵查庭就很煩了,而且壓力很大,倒楣死了
闇 字遮天
其實結婚不生這點還要牽扯到性行為上
然而有性行為又想保證100%不懷孕
如果又100%不懷孕而不性行為
那...感覺結婚對這些人只是商業證書就是了(思考
GREEN_TEE
可以男方去結紮啊
GREEN_TEE
不結紮也可以考慮避孕藥+保險套的組合
闇 字遮天
結紮其實有機率癒合...
GREEN_TEE
闇 字遮天 : 女方結紮要開刀比較麻煩,通常是剖腹產的時候順便
闇 字遮天
偶剛剛那個舉例是用滑坡式的想法就是了(望
或許真的有人把結婚當作商業證書也說不定啦
不過婚姻真的變成這樣那還不如將婚姻給毀滅算了(怒話
冷泡茶
會閙到男要女不要真墜胎的話,我看離一離對雙方都好
闇 字遮天
所以這又會回到那剛開始結婚幹啥(亂抓頭
影詩人
結婚就是父權!!! 結婚就是父權!!!
低門@雨季
影詩人 : 結婚哪裡是父權,你沒事吧
冷泡茶
結婚前很來勁,婚後越來越不對勁阿
闇 字遮天
很好w很人類w
GREEN_TEE
冷泡茶 : 那你可以謊稱是小王的種啊!(被打
低門@雨季
XDDDDD
冷泡茶
GREEN_TEE : 那是你爸的種啊
闇 字遮天
哪個時候亂所以不知道懷了誰的
gnezdniwde
我覺得很多「這樣就能解決」「那樣就能避免走到這一步」其實都不能拿來反對法律應該要說清楚誰對什麼有處分權,跟檢討現行的的界定有沒有道理
影詩人
低門@雨季 : 結婚是神父公證的 怎麼不是父權 (我是在開玩笑啦)
低門@雨季
啊靠腰,歹勢XDDDDD
影詩人
冷泡茶 : I am your FATHER NOOOOOOOOOOO
闇 字遮天
其實用歷史脈絡結婚真的會被認為是父權也不是不可能
影詩人
新娘不是「偶」:婚禮儀式下的性別意涵 |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婚禮儀式對女性的束縛——亦即透過反覆的儀式,不斷強化父權的主宰性。很遺憾的,即使到了今日,這樣的儀式內涵仍未有太大改變""
影詩人
結婚真的是父權啦
闇 字遮天
淦www住手啊www
gnezdniwde
歷史以來婚姻主要就是一個財產結合
影詩人
現行台灣結婚制度都是以長男為主要繼承人 怎麼會不是父權呢
低門@雨季
MARK起來晚點看,但看起來又是一儒毒後果
低門@雨季
儒毒,母湯喔~~~
影詩人
低門@雨季 : 其實這篇是在說婚禮是父權產物 應該公證結婚就好 其實我覺得不無道理
冷泡茶
一對一不是吧,一男多女才是。一女多男就是女權了
低門@雨季
影詩人 : 我先看了一下前頭,估計是講「姻」跟習俗/習慣的部分比較多
低門@雨季
晚點來看看~
闇 字遮天
冷泡茶 : 一女多男怎麼看都是被插的人可憐當然還是父權
影詩人
一男多女也可以扭曲成是女權啊,有錢人只能娶一個是不是限制了其他女性的權利!!!!
冷泡茶
看來還是要看財產在誰手上?好像也不對?
影詩人
所以一個沒有明確定義的女權 父權 還真的可以各種滑坡XD
Zata
都開放起來啊,我支持子宮是女性的,女性可以自己決定。
所以相對而言,老公找了別的女性懷孕,也是別的女生的“權利“。配偶沒有權力限制
不能只限制片面吧
Zata
不能禁止跟別人性行為、禁止跟別人懷孕,但是我又不給你。
買車需要車位,但是我們目前沒有規劃車位
低門@雨季
Zata : 真的,要就是朝這個方向。
低門@雨季
會不會鬧翻離婚是一回事,但如果法律上要弄,就是該這樣弄。
低門@雨季
話說回來所謂權利在這個情況下應該更傾向於是不懷孕的權利而不是懷孕的權利。
DeHaanㄚㄋ∮戰鬥兔兔
我覺得最好是夫妻有一方想離就可以離婚,然後離一離趕快墮胎
paark
Dave Chappelle :Your body your choice, my wallet my choice.
Foxx
低門@雨季 : 意思是說那些提倡這個修法的人的理由就是什麼男人沒子宮啥的問題. 可是實際上會吵這個的多半就是兩個有子宮的女人啊XDXDXD

而且婆媳問題修法也是沒有用的
Foxx
實際上如其他人說過的, 如果這種問題要吵修法的話, 那真的要考量的是搞成這樣子為何還要存續婚姻關係?

夫妻吵架或婆媳糾紛就想用修法來拉高其中一方壓制另一方的權力, 這不是很健康的方向
Foxx
搞到後來要立法規定女方決定馬桶蓋是否要放下來嗎XD
gnezdniwde
不掀馬桶蓋滴尿在上唯一死刑
影詩人
立法規定大便後沖馬桶要蓋馬桶蓋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蛤?
權利 權力差很多喔 這噗沒搞錯吧?
Foxx
反正兩者都不是, 懷孕本身是責任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噗主沒搞錯ㄅ 什麼時候懷孕變成義務?不想要就不要啊
Foxx
你才搞錯狀況, 你講的不是懷孕是性交授精

不想要就吃避孕藥或戴套, 但是懷孕了就是責任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那墮胎你怎麼看?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而且什麼時候有明文規定女性懷孕是義務?法條翻出來我看看阿
Foxx
你要不要先說什麼時候有明文規定女性懷孕是權力啊XDXDXD

笑死人XD
Foxx
懷了孕之後就不能放置不管以為它會自己不見啊, 不管要拿掉要生下來都是要做出負責任的決定的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我的問題你還沒答完欸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懷孕不是可以選擇要不要嗎?
Foxx
已經回答完了, 你沒看懂的話小學國文要不要重修
Foxx
"懷了孕之後就不能放置不管以為它會自己不見啊, 不管要拿掉要生下來都是要做出負責任的決定的"

早就講過了, 你真的完全看不懂別人寫什麼XDXDXD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首先 留言你回覆就還沒跑出來 所以我重複問
這樣你就要針對我的語言程度做攻擊?
Foxx
別人回答你的手機還沒跳出來那是你家的事情, 是你自己先很有攻擊性的說"我的問題你還沒答完"

寬以律己嘛哈哈XD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算了算了 反正看起來你好像也沒有想要好好說 那就再見吧
Foxx
到別人家踢館但是是個玻璃心XDXDXD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為什麼我講什麼你都要自行解讀一下?
我從頭到尾沒有攻擊你 有一下說我國文程度現在又是我玻璃?
阿華-養老電信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 因為妳來海巡又回文質疑這件事本身就很玻璃XD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阿華-養老電信 : 不需要海巡好嗎?已經有人幫噗主分享了
阿華-養老電信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 不意外啦,反正女權大大嘛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不信的話可以去搜看看
平交道看守
Foxx : 火辣母地瓜🇷🇺我又胖了 : 插話一下,我想噗主的意思是,懷孕是受孕之後的後續狀況,它是被動發生的事,「決定要不要做可能受孕的行為」與「決定是否繼續懷孕」噗主認為是不同的
Foxx
我從來都不反對別人踢館啊. 可是踢了館又玻璃心這種真的很少見XD
Foxx
平交道看守 : 是的, 避孕的行為在懷孕之後就沒用了(嚴格上可以說什麼事後避孕藥在著床48小時內之類的, 不過我想大家都懂我的意思XD). 不能混在一起. 懷孕了不管要做什麼決定, 都有個有時間限制的責任要面對. 沒有第三種"我就裝死當不知道, 船到橋頭自然直"這種選項的
阿華-養老電信
Foxx : 我頂多有時就是覺得你詭辯,但頂多就不想再繼續講而已 XD
paark
懷孕就是一件要嘛懷孕十個月被綁著不能喝酒不能吸煙,又或是墮胎但身體受傷。都是女人在承擔,這就是噗主說的不得不的義務
冷泡茶
那幹麻做愛還中出內射
阿華-養老電信
冷泡茶 : 應該說你愛中出內射麻煩該綁的該剪的該吃的處理乾淨
Jia
吵這些不知道要幹嘛,不要結婚只同居,就沒這些問題了。
冷泡茶
就說了事前避孕才是對的
Shinobu
我覺得這件事唯一解是讓男性也有懷孕的功能(希望醫學趕快進步到這塊),到時就可以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偏激或假議題(被針戳過才知道痛)。據我所知一堆"意外"都是男性吵著不願意戴套,說風涼話的也都是男的!呵呵
Foxx
不要產生懷孕這件事情的確是可以選擇的, 雖然有時候不是百分之百XD
Foxx
Shinobu : 要看是什麼樣的風涼話, 不是每個男性都是同一邊的

像說會喊什麼懷孕是女性自主權的男人, 通常就是不願意戴套四處播種那種"男性女權主義者"XD 方便射後不理用
平交道看守
Foxx : 假如今天女性可以決定要不要排卵或是讓精子進入卵子,我想就不存在爭議了
冷泡茶
連這都做不到的話,那墜胎之後…
Foxx
其實不盡然, 墮胎權議題上歧見最大的就是女人啊...

也有很多是懷孕前是堅實的墮胎派, 生過小孩馬上轉變成極端反墮胎派的
Foxx
我是覺得爭議性議題就是不會有正確解答, 大家要做的就是擁有更多的知識跟了解爭議的每一方的觀點, 再自己決定要選哪一邊站

問題在低知識和天真
melon
可是懷孕不是「應盡的責任」吧?
如果說女方是想要小孩的人,那懷孕本身可以讓她得到「有自己的小孩」這樣的利益。
雖然會伴隨照顧小孩的義務,但對她來說是她想要的阿。

另外,如果是不想要小孩的人,決定「不懷孕=墮胎」也可以讓她得到「不需要扶養小孩」的利益。

此外,墮胎和懷孕都是很傷身體的事,有些人的身體不適合懷孕,在評估下決定流掉,好維持身體健康,不也是一種「權利」嗎?
melon
另外,因此您似乎對性別異常執著,在此先說明我是女性。
冷泡茶
為何會認為法律修好後就能解決一切的問題,這之前明明有許多方法手段去防止事情發生
Jia
不要講得好像避孕措施只有男方能做啊。😆
Foxx
melon : 我沒有說"應盡", 我只有說責任

責任就是當一個人懷孕之後, 沒有丟著不管的, 不管你要墮還是要生都是要負責任的應對
冷泡茶
上次勞基法時我也是一事弄不懂這件事
melon
……
https://images.plurk.com/EWzZ36ndlT2sOb8k5wl6D.jpg
paark
我基本上同意女性有最終同意權,但同樣我對自主權的終點會走到哪並沒有那麼樂觀,如果女人有完全的性自主,可以決定吃藥或不跟不戴套的上床,然後懷孕了無論結婚都可以墮,是不是反而讓男方更加無責任而已
長崎良美
melon : 他從來沒說不能墮胎,你自己全部重新看一次
平交道看守
Foxx : 噗主提到了一件事,就是懷孕對女性來說也是養育孩子過程的一部分,從這樣來看「繼續懷孕」不是權利,除非要說「不算養育孩子」或「胎兒不是孩子」
長崎良美
還有,如果墮胎是女性自己一個人的權利,那男方自然完全沒有避孕的責任
melon
長崎良美 : 我沒說他說不能墮胎啊……我只是就噗首的權利及義務部分說明我的觀點。
paark
當懷孕的那一刻,無論墮還是生,女性承擔的都比男性多,而且無可轉移,這是噗主的意思
melon
paark : 原來如此!
Foxx
權利或權力就是可以無痛拋棄的啊, 所以這樣講會很怪XD

不過可以說是對某些人來說, 會帶有附加利益的責任?
長崎良美
如果懷孕是女性的責任,女性才有權利要求男性避孕,因為這也是男性的責任
melon
所以意思是說,當懷孕的那刻,就必須承擔「去選擇如何處理這件事」的責任。
而且因為懷孕是不能拖的事,所以一定要做出決定,決定要生下來照顧還是流掉。

好像明白了 我這樣理解有錯嗎?
Foxx
melon : 沒錯XD
平交道看守
melon : 簡單來說「懷孕本身是權利或義務」跟「現實的懷孕牽涉許多問題」是兩種議題,可以一起討論但是不能混在一起
paark
現實生活中如果丈夫明確表達不生小孩的意願,但套子剛好就在那次失效了,然後老婆也後悔之前同意當頂客族的決定,想生下來,通常丈夫是不能說我可是一毛都不出。因為在沒有被強暴的狀況下,我們還是會覺得丈夫需要去承擔這個可能性,不然就不要做。
melon
paark : 對欸還有這種情況
melon
平交道看守 : 原來,我以前想的太簡單了,謝謝您
paark
當然對女性懷孕說「妳需要去承擔這個可能性,不然就不要做」這就太狠了,畢竟懷孕已經事關身體生命的事,不是只是付錢。但如果婚姻中這麼執著於單方面決定,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好事,因為男方可不可以基於他的意志單方面決定一些事?
(→ܫ←)
笑死,這噗被出征
Foxx
@lester850 - 深綠護家盟XDXDXDXD

哈哈哈,來看躲在偷偷說小泡泡崩潰眾XD
paark
才幹過人的丁姓發言人,就是把性自主和墮胎自主用到極致的人。他說了沒有要交往,沒有要戴套,然後女方被說到同意了這是妳的性自主。然後懷孕了他也說我沒有要當父親說到女的同意這是她的墮胎權,是妳同意不戴套妳要自己處理。最後精神崩潰的還是女生
低門@雨季
Foxx : 意思是說那些提倡這個修法的人的理由就是什麼男人沒子宮啥的問題. 可是實際上會吵這個的多半就是兩個有子宮的女人啊XDXDXD
而且婆媳問題修法也是沒有用的>>可是話不能這樣講啦,因為按照這邏輯的話就是老公被拿來作代理戰爭啊 爆
譬如說安捏,同性戀可以同居,但那跟用法律保護同性戀權利是兩回事啊~
低門@雨季
我是覺得這個法可修(應該是說要修婚姻中中絕不要男方同意?),因為說真的惠走到這步一個是少數,第二個估計都有甚麼理由才會需要用到這個。
低門@雨季
(是說最近撲浪多好多沒頭像低卡馬的人 怕
Foxx
低門@雨季 :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探討」,但這個法絕對不是好的解答

婆媳問題講的是有3點阻力,一是你要推這個法絕對贏不到多數支持,光想就算是女人,轉職成婆婆後立場就變了,要怎麼取得多數支持。二是說這只是一個大問題中的一個現象,要動這個需要的配套太多而且其實不會影響到造成這種現象的真正原因。三是其實這問題並不是主推人士宣傳的男女性別關係之戰或是什麼父權壓迫,紮錯稻草人
Foxx
我覺得眾多婚內人士不論男女講的才是關鍵:會搞成這樣,為什麼還不離婚?

無法取得共識的婚姻關係才是背後主要的問題。而這是不是說離婚在法律上太難啊或有什麼其他系統可以介入的地方,才是比較有意思的議題
Foxx
對同一件事情,考量到現實面的人會想到的層面絕對不一樣。這個修法論我的想法第一就是絕對得不到社會支持的

到時他們是要罵社會是父權壓迫呢,還是去真的從現實面看這是不是婚姻關係層面上的問題,甚至是不是法律能介入的還是說是其他社福系統等等的,都需要研究
影詩人
進步派常常以為修個法就世界太平
先不說一堆有的沒的,他們都不想好好遵守現在這個法令了,為什麼會覺得修法後就會大家都自動遵守
GREEN_TEE
唉,然後一堆女權豆豉在哪裡鼓吹「讓女性吃避孕藥的男人是垃圾」,真不知道誰才父權
(→ܫ←)
GREEN_TEE : 就順應潮流,禁止男性讓女性吃避孕藥。藥局發小卡、藥局寫切結書,
阿華-養老電信
責任,是可以逃避的
GREEN_TEE
(→ܫ←) : 多麼有1984風的規定www
(→ܫ←)
GREEN_TEE : 兩手攤。女膠的世界咩
膠膠宇宙都這樣
低門@雨季
Foxx : 說真的,討論這個立法時不從婆媳關係出發比較好。我說句不中聽的FO大不要太介懷,婚姻百百種,可能FO大身邊婚姻不順婆媳問題是主要的,但像我成長環境婆媳問題是相對少(一個是去的早、一個是無力管),但家暴是相對多,所以我看這件事情感覺惠跟FO大一直看到婆媳關係不一樣。
低門@雨季
然後那個匿名出征鋪雖然有點讓人不舒服(不是很喜歡不掛名放箭),但講到這舖裡老公好像都消失是事實。
那回到這個[法]好不好,我認為沒有不好,因為就像上面講的,會走到要用這個法,大概都是極少數。
低門@雨季
但當然反過來說它不是最佳解決方案,它只是提供一個極端狀況下的選項。
Foxx
低門@雨季 : 是歡迎分享你朋友的經歷啊 不會有人懷疑是你的

老實說我有聽說台灣離婚很麻煩, 但不清楚與其搞那個法, 是不是讓離婚變簡單就是這類問題上比較適當的解答
低門@雨季
如果要說這個法不好,討論婆媳問題婚姻問題怎麼解決比較有意思,那其實變得跟之前鏡周刊某篇廢文一樣啊,「同婚法過了但我還是找不到伴!!」,難道政府還要幫GAY當月老~~~
低門@雨季
不是我朋友,都是我家人XDDD
母方家那邊風水不好
低門@雨季
讓離婚變簡單>>應該也是個辦法
冷泡茶
現代人壽命那麼長會遇到的機率比較高吧
Foxx
我記得在醫生自爆噗有瞄到過有人說讓離婚變太容易這會有問題, 可是來不及看完就被爆了XD

還沒回說那離婚財產一律分對半是不是比較好, 那噗就不見了
冷泡茶
除非經濟上完全分割不然多少還是會有互相交流的
Foxx
(其實我還滿喜歡簡易的離婚程序的, 你知道有一對冤家在最倒楣的是誰嗎? 就是會有事沒事被找上門吐苦水的親戚朋友XD 幹浪費我打電動的時間)
阿華-養老電信
我支持讓離婚變簡單,因為看過有太多女性被爛夫家綁住
阿華-養老電信
導致打離婚官司要有很多前置作業,這超級勞民傷財的
影詩人
這樣一說,我覺得讓離婚變簡單搞不好比讓女生可以自主墮胎還更能解決問題
阿華-養老電信
我剛講的case還有一例是根本沒小孩的,這種的乾脆離一離不是更快活嗎,結果丈夫死不肯離,他媽(就她婆婆)只會做慈濟不管她兒子這樣到處韌性綁住人,最後胎女性就是直接離家處走外面租屋,還沒辦法離婚
阿華-養老電信
現在要打離婚官司,必須先打很多前置作業用的官司,像是沒同住阿,沒感情啊,女生在外面一再被丈夫抓包偷人要你賠錢啊 等到法官認證都出來了才打得動離婚官司
阿華-養老電信
影詩人 : 所以看到你們這樣講,我覺得以台灣來說真正的女權應該是離婚變簡單而不是怎麼墮胎,當離婚了以後要不要墮就變成你自己的事了
冷泡茶
那說不定女方外遇會比較快離
阿華-養老電信
冷泡茶 : 男方不離,但師資大開口要賠償
阿華-養老電信
下一步當然就直接是離婚官司了
冷泡茶
是說之前新聞有女方外遇男方硬不離的
阿華-養老電信
因為男方那邊其實缺錢,就變成利用這個來跟女方要錢
阿華-養老電信
你說男方惡不惡劣....
冷泡茶
渣男
(→ܫ←)
阿華-養老電信
(→ܫ←) : 你也可以把理由說來聽聽 不過就我角度看很惡劣啦
阿華-養老電信
畢竟逃妻這事實都已經持續兩三年了
(→ܫ←)
阿華-養老電信 :對方外遇,然後要錢,這是正常膝反射吧?自古都這樣呀
阿華-養老電信
(→ܫ←) : 對,跟妻子外遇對象要錢合理,但他是兩邊一起要
阿華-養老電信
這擺明了已經把妻子當外人了
(→ܫ←)
動不動說離就離,是把婚姻當兒戲嗎?
要錢很正常吧?畢竟都有先期投入成本,還有轉換成本又很高,怎麼可能裸離呢? 古今中外的案例都是先要錢再來談。
阿華-養老電信
下一步當然就啟動離婚官司瞜
影詩人
阿華-養老電信 : 台灣離婚那麼麻煩,離婚率都是亞洲第2高了 可怕
阿華-養老電信
影詩人 : 台灣離婚率跟教育程度有關啦
阿華-養老電信
但台灣人不像日本人那樣,所以我們離婚率略高於日本
阿華-養老電信
(→ܫ←) : 喔喔喔 那你應該不知道妻子那邊以經貼了很多錢過去了吧
(→ܫ←)
阿華-養老電信 : 我這邊說的都是跟外遇的另一半要錢。跟外面的人要錢反而難。人家外面是善意第三者,沒有給錢的必要吧。除非是知情的才有妨礙家庭賠償。
阿華-養老電信
就是這樣, 言盡於此
阿華-養老電信
(→ܫ←) : 但你跟我妻子外遇,我跟你要一些民事賠償合理吧 說真的到處要錢的爛人就是爛人不用講這麼多
阿華-養老電信
對我來說就是外人才好傷害
阿華-養老電信
重點是他還告贏了,外遇第三者要賠他錢
paark
說離婚單方面受害深的可能還是女性的是我
阿華-養老電信
但這些都只是離婚官司的前置作業而已
冷泡茶
現在不是不用賠?
阿華-養老電信
那是現在 那件事發生已經4-5年前了
paark
因為很多太太不能接受老公跟小三輕易的雙宿雙飛,通常都不太願意簽字
阿華-養老電信
paark : 贍養費就給他要下去啊 XD
paark
吵愈久吵到小三發現自己只會得到一個男人的身體其他都沒有讓人知難而退,或是弄到所有財產都掌握住才放的大老婆很多
(→ܫ←)
paark : 不願意簽字的都是要ATM呀。當然也是有因為愛,所以不願意的。
影詩人
這樣簡化離婚也要配套讓女方或者經濟弱勢方拿膳養金更容易,聽起來跟美國有點像
冷泡茶
愛錢
paark
所以說不愛了,就可以單方面離婚,很多家庭主婦會哭的
冷泡茶
離都離了經濟幹麻還綁一起
阿華-養老電信
paark : 贍養費獅子大開口可以阻止這個(Y)
(→ܫ←)
錢不是重點,但沒有錢卻萬萬不可。
投資有賺有賠,離場前要備妥轉換成本跟撈回先期投資
低門@雨季
(→ܫ←) : 明明很惡劣吧,都說男方缺錢啊是能給多少前期投資
低門@雨季
啊下面阿華大有寫「那你應該不知道妻子那邊以經貼了很多錢過去了吧」
(→ܫ←)
低門@雨季 : 婚姻內那是應該的吧?
(→ܫ←)
提出要離婚的那方給錢,這是古今中外案例都這樣呀?沒有什麼惡劣不惡劣的吧?
又不是定期婚姻契約
低門@雨季
(→ܫ←) : 那你前期投資是算在婚姻內還是婚姻外?
低門@雨季
反正這個法律沒界定,話都可以隨便我們講,講出來都不違法,只是明眼人看了都知道這男的根本垃圾。
低門@雨季
阿華-養老電信 : 夭壽喔XDDDDD
冷泡茶
阿華-養老電信 : 小王是你
阿華-養老電信
不是 其實是我朋友..XDDDD
低門@雨季
提出要離婚的那方給錢,這是古今中外案例都這樣呀?>>古今你老木,打哈哈打這樣的喔,古代你離婚試試看,先打死再說。
阿華-養老電信
兩邊都是我朋友 XDDDD
阿華-養老電信
(→ܫ←) : 是啊,但一直要一直要一直要 要到受不了要到翻臉你覺得呢
Zata
題外話,根據身邊的超偏頗樣本數,女生不要男生戴套導致懷孕的比例是男生的兩倍
低門@雨季
Zata : 仙人跳(小聲
Zata
低門@雨季 : 也不是啦XD 是真的交往對象(或是綠光照頂,畢竟除了犯罪,女生才是那個可以決定甚麼樣條件可以進來的人
阿華-養老電信
無套指數:帥 +1分 身材好 +1分 年薪100 +1 200 +2 300 +3 前百大企業小開 直接無套 (太父權被打)
GREEN_TEE
Zata : 用小孩逼婚不是新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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