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ke_nine
批剔一堆在喊違憲的,剛好看到法律相關發文
『但從11月25日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新聞稿看來,無特殊理由而未提出檢測報告的法律效果,並不是限制入境,而是入境時要由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自費接受採檢。另外,後續不能申請防疫補償,會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裁罰1萬元到15萬元罰。
「如經確診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亦須負相關刑責。」這是原本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的規定簡化敘述「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並不是新增法律效果。
其次,行政機關可不可以說自己的措施合憲,我覺得是可以的,如果行政機關自己不能確信措施合憲,這樣的措施也不該被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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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god
反正四趴黨就是想搞砸台灣的防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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