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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抱著鯊魚娃娃在床上打滾
突然覺得今天穿得很適合跟鯊鯊合照

過了兩秒

突然覺得自己心臟也太大顆了吧
今天穿的衣服是跟前任一起挑的情侶衣
鯊鯊是交往時請前任代買的(但當然我付錢啦
分手後居然沒有對他們做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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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鯊太可愛了我捨不得,反正是我付錢的
taco4173
鯊鯊是無辜的
shark8286
狗狗是跟前任一起養的也要人道處理嗎
spider7278
衣服跟娃娃都只是物品而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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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k8286: 不是那個意思啦www
雖然如果他想要跟我一起養寵物的話,應該就會立刻分手了,他敢提要養我就敢分,我真的做不到,不要殘害小動物
sugar3395
是我鯊鯊會留畢竟是自己買的,情侶衣比較有意涵我就會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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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分手的時候有點抗拒任何會讓我想到他的東西,就猶豫過要不要丟掉
但是想想這些東西都是我自己要買的,他自己要冒出來一起買,關我什麼事,現在想想那時候的自己,覺得當時的心臟也是很大顆
sushi8229
聽噗主這樣講,我還沒把東西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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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嚴格上來說,是我想要買新的衣服,他跟我一起去逛街,我挑好了他發現欸有他的size 耶就順手帶一件,所以我覺得也沒有很介意
只是剛分手的時候想起來心裡會有點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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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倒是開始介意起我穿這件衣服會不會被他誤以為我有想吃回頭草的想法(並沒有,不要再騷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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