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ㄏ
https://www.facebook.com/...
那個1111歇業事件後續,真的是災難
掰噗~
真讓人傷心 (brokenheart)
海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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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是不是以後發文都應該署名一下作者,不然太方便了吧
海ㄏ
「出版魯蛇粉專,是我個人在2015年與同事一起開始經營後⋯⋯(略)⋯⋯因此決定開放給更多出版同業友人、其他相關領域、也包括泛娛樂圈(動漫、影視、遊戲)產業的朋友⋯⋯(略)⋯⋯發表各自意見、想法的粉絲專頁。」

「雖是由我本人負責過稿,但當時沒有細細檢視文字內容⋯⋯(略)⋯⋯於是同意過關。」
海ㄏ
其實我還是覺得他們很有心,也很用心。但被罵的那篇實在太糟了,真的該檢視一下這樣的發稿方式。我知道有些想法是認為團隊一體,出事共同承擔,但從另一角度來說,也是很微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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