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Sun, Nov 1, 2020 3:03 AM
2
廢死團體會試著去跟受害者的父母說明為什麼姦殺犯不應該死刑嗎?成功的話應該會很多人更願意支持廢死吧
ant631
Sun, Nov 1, 2020 3:06 AM
我很想看說明現場
kitty1790
Sun, Nov 1, 2020 3:07 AM
真的成功的話大眾也只會罵受害者家屬冷血、有病、不正常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3:08 AM
kitty1790: kitty1790: 認同,而且其實不是沒發生過 雖然那位家屬並不是主張廢死,但當初只是態度冷靜就先被「民眾」罵了
mantis1444
說
Sun, Nov 1, 2020 3:12 AM
大眾就是嗜血,根本不管其他人好嗎?以為真的有人想主持正義公理喔,還不都為了自己感受,要是哪方不符合自己的想像就罵那方阿
fries3271
Sun, Nov 1, 2020 3:13 AM
crepe5128: 王婉諭ㄇ
他真的很倒楣,家人碰到這種意外,還「被代言」廢死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3:17 AM
fries3271: 對r 所以我覺得其實大部分的人其實根本不在意廢不廢死的問題,也不願意去認知「廢死團體」實際在幹嘛,去閱讀另一部分的「廢死主張」實際在講什麼。如mantis1444 說得一樣他們更在意的是自己的感受跟認知,而且其實看一看都會覺得很多人根本就是拿罪犯當作自己宣洩暴力的藉口
bean6319
說
Sun, Nov 1, 2020 3:32 AM
每次戰廢死我都以為台灣已經沒死刑了
ಠ_ಠ
Sun, Nov 1, 2020 3:43 AM
我覺得我沒在戰廢死啊,我是很認真在給建議
bean6319
說
Sun, Nov 1, 2020 3:46 AM
oh 抱歉 不是說噗主 只是說之前看到其他地方在吵廢死或者某某罪犯為什麼沒被判死刑的時候
ಠ_ಠ
Sun, Nov 1, 2020 3:46 AM
個人覺得希望死刑是義憤填膺的一種表現,至少我自己是啦
fox601
Sun, Nov 1, 2020 3:47 AM
但這也是先預設了「如果家屬支持廢死,不會被大眾理解」的立場吧?像今天馬來西亞家屬這種堅持死刑的情況,支持廢死的立場對家屬要怎麼說明,沒看過有人討論過啊?
你討論廢死可以,但不能只回答容易講的部分,不容易回答的也要面對吧,事實就是這種家屬佔多數,小燈泡媽媽的例子根本非常少見
ಠ_ಠ
Sun, Nov 1, 2020 3:47 AM
覺得大眾很大的誤區是認為廢死=原諒
cock614
Sun, Nov 1, 2020 3:47 AM
我覺得在談論死刑之前會有更需要討論的東西 而不是用一言以蔽之:「死刑。」就結束該次事件
fox601
Sun, Nov 1, 2020 3:52 AM
但最近台灣犯案的情況,確實也有不少凶手坦承「想說反正不會判死刑」實質上的影響已經出來了,再來只要獄中表現良好,無期也可能關幾年就假釋,出來又是活跳跳
何況不是沒有死刑,但法官「儘量不判死刑」,99%都不會判,那結果來說有差嗎?
fox601
Sun, Nov 1, 2020 3:58 AM
cock614: 這種觀點很常見,但怎麼討論也脫不了關心、建立社會安全網以達到預防的範圍,簡單說都是在講
「事前該怎麼做」
但反對的人是想知道
「事後該怎麼辦」
,廢死了,然後呢?就是有犯人因為沒死刑,所以有恃無恐犯案了(已有實例),廢死的情況下要怎麼處理犯人的問題?要怎麼對受害家屬說明 ?
fox601
Sun, Nov 1, 2020 4:04 AM
廢死的立場,你們不能永遠只回答上一題而忽略下一題,因為反對方就是想知道下一題的答案,所以每次這種問答都變平行線
何況廢死方的回答裡,不能接受廢死的被害家屬永遠都被神隱,不然就是被有意無意歸為「想要私刑洩憤的大眾」,這是一種徹底的無視,會讓人覺得犯人的人權真的凌駕在被害人之上
(因為不論廢不廢死,討論的焦點都在犯人的人權和立場上)
fox601
Sun, Nov 1, 2020 4:07 AM
ಠ_ಠ: 廢死不一定等於原諒,而是實務上對犯人容易輕輕放過(關幾年無期也能表現良好假釋)
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是這點吧?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4:10 AM
其實問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那反對廢死的願意接受 「犯人也同樣有人權」這部分觀點嗎?如果覺得罪犯就該剝奪生命權(生命的部分)那這樣也是無效溝通吧
?
畢竟真的要講法律跟任何人都不該有剝奪然而何人生命的權利啊,就算無法接受但殺人犯還是人
ಠ_ಠ
Sun, Nov 1, 2020 4:10 AM
fox601: 這個也有,印象中無期徒刑平均假釋年限是16年的樣子
fox601
Sun, Nov 1, 2020 4:18 AM
Sun, Nov 1, 2020 4:22 AM
crepe5128: 我只是以第三方的觀點說,
我看到反廢死方他們重視的點沒人回答
,但不代表我=反廢死
如果以我自己的想法來說,當犯人殺了被害人(奪走他的人權)的那一刻,他自己就喪失人權了。再講法律跟任何人不該剝奪生命前,是否無視犯人才是先剝奪生命的人?不需要處理?
然後不要以問題來回答問題,這樣只會讓人覺得支持廢死的真的沒有要面對別人的疑問
fox601
Sun, Nov 1, 2020 4:20 AM
ಠ_ಠ: 台灣好像沒有真正的終身監禁,所以判無期的最後一定會假釋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4:21 AM
fox601: 你覺得這不是理由/原因,但這點就是死刑存廢問題的根本原因之一,你認為他應該被剝奪所有生命權可是他確實就是還是人
ಠ_ಠ
Sun, Nov 1, 2020 4:24 AM
如果是討論生命權的問題那大家就各自回家吧
fox601
Sun, Nov 1, 2020 4:28 AM
crepe5128: 請不要把我當成你想像中的稻草人一直打,我已經說過我並不代表反廢死,我沒那麼在乎犯人死不死
我只是想知道廢死方對別人質疑的點怎麼解釋,結果你的回答一直在主張犯人人權,那就是沒有要解釋
而且還完全忽略被害人人權被剝奪/家屬不能接受的情況怎麼處理?所以他們是透明人沒有人權嗎?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4:29 AM
fox601: 蛤?我也沒有把你當草人打啊?我只是講了廢死的根本原因而已吧?
fox601
Sun, Nov 1, 2020 4:31 AM
crepe5128: 你知道這個態度看起來是在「教育」別人嗎?而且還是學生舉手發問,老師當作沒聽到繼續念課本那種
fox601
Sun, Nov 1, 2020 4:32 AM
讓人知道廢死的原因,然後呢?人家想知道的是實務上怎麼處理啊?
cock614
Sun, Nov 1, 2020 4:39 AM
不不不,我不是支持廢死的,我認為目前還是有死刑存在的必要
還有太多需要被鞭策的低能
所謂的
事後該怎麼辦
,其實也沒怎麼辦,就看法律如何規範的,流程照著法律走,如果法律最後判決還是死刑那麼就執行死刑,如果不是,那麼就接受判決結果。
以上是暫不考慮其他任何因素所得出的結論
cock614
Sun, Nov 1, 2020 4:42 AM
與其談論犯人還有沒有人權,不如說因為法律定義犯人還是個
人
,是
我國國民
,所以他必須&應當受到該國法律的審判,如果他今天成為一個特例,那麼法律的存在就等同於虛設,這樣其他國民還有要遵守法律的必要嗎?(這裡指的是除殺人外的法條)
cock614
Sun, Nov 1, 2020 4:49 AM
如果放任情緒凌駕於任何法條之上,那麼最後就只會成為
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的結果
(什麼!?這個人吐痰到我身上,我很不能接受,麻煩死刑!!!)
所以
具體該怎麼做?
應該還是得回來討論修改法律的問題,法律必須要與時俱進,現存的法律已經很久沒做修正過了
看看我們立法院的各位
fox601
Sun, Nov 1, 2020 4:49 AM
cock614: 不太懂特別把死刑跟法律分開來講的理由是什麼,主張死刑的人也是把死刑當法律的刑罰之一,判決按法律來沒錯啊?
為何把主張死刑說的像支持私刑一樣?
fox601
Sun, Nov 1, 2020 4:53 AM
Sun, Nov 1, 2020 4:58 AM
cock614: 而且「事後該怎麼辦」,你的回答還是以由死刑的方案為主啊
別人只是想知道,既然要廢死,那提出來的方案跟配套是什麼而已?
修改法律,也要先確定想怎樣做才能修改吧
cock614
Sun, Nov 1, 2020 4:54 AM
對的,死刑也是法律的判決結果之一,所以我有說
如果判決結果是死刑,那麼就執行死刑
喔!
我的意思是,有的時候因為諸多原因(比如可能某某犯人背後的故事,或是證據不足以判決),沒辦法給予受害者&受害者家屬最想要的結果時,應當對判決結果持理智的態度,而不是利用死刑來獲得對自身傷害的補償
fox601
Sun, Nov 1, 2020 4:57 AM
cock614: 你的說法很怪,好像不把反廢死方當成法治社會的公民,而是把他們的論點當成大清帝國時期動不動想私刑的刁民,偷東西也要判死刑的感覺
ಠ_ಠ
Sun, Nov 1, 2020 5:02 AM
沒有訂一個明確的主題變成大家在講述不同的事情的感覺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5:05 AM
我自己是覺得觀念想法不同很難達成共識啦,唯一的共識就是 「犯人確實非常可惡」
剩下的部分就不一樣然後就會像這樣吵起來,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導向我在替犯人說話這件事的,我自己確實站在廢死立場但純粹是認為 重刑犯僅僅只是死亡根本太便宜了他了吧 這樣
fox601
Sun, Nov 1, 2020 5:08 AM
crepe5128: 太便宜他也是可以敘述的論點啊,我並沒有認為犯人一定得死/不死,只是想知道廢死方怎麼回答
所以具體來說廢死的情況下,要怎麼處理重刑犯?
cock614
Sun, Nov 1, 2020 5:09 AM
再說一次
我不是廢死方
喔
如果不執行死刑的話,就必須相對應的加重刑罰
fox601是想聽這個嗎
fox601
Sun, Nov 1, 2020 5:15 AM
cock614: 那以支持廢死的論點陳述就好,重點不是我想聽什麼,而是想怎樣解決實際發生的問題
現在台灣除死刑外,最重的就是無期,但實際上又不會真的終身監禁一定會假釋,所以再怎麼加重刑罰也有限,無法制止不可教化的人渣再犯
而且台灣監獄資源有限,其實不可能讓無期的犯人太多
會養不起
變成容易往減刑的方向去跑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8:17 AM
fox601: 我自己是覺得應該讓他的生命發揮到最大用處 例如高危險勞動啊之類的,如果遮掉人權什麼不談的話
釣魚仔這樣會比較快樂嗎
fox601
Sun, Nov 1, 2020 9:21 AM
crepe5128: 高危險勞動?這點以前有人提過但被否決,像安裝高壓電或是參與雪山隧道那種大型工程也是高度專業化的工作,為了懲罰塞外行人進去,反而是對整個工程的員工生命安全不負責吧
然後我是認真在討論不同觀點,以及實務上的問題
我講的話
哪句是一言不合就開酸?
倒是前面樓上有不少人自己示範
講那麼多還是被歸類釣魚仔,那我也不想浪費時間了掰
crepe5128
Sun, Nov 1, 2020 9:23 AM
fox601: ㄜ我不是才說你釣魚,是 papaya9348 ㄛ
載入新的回覆
他真的很倒楣,家人碰到這種意外,還「被代言」廢死
你討論廢死可以,但不能只回答容易講的部分,不容易回答的也要面對吧,事實就是這種家屬佔多數,小燈泡媽媽的例子根本非常少見
何況不是沒有死刑,但法官「儘量不判死刑」,99%都不會判,那結果來說有差嗎?
但反對的人是想知道「事後該怎麼辦」,廢死了,然後呢?就是有犯人因為沒死刑,所以有恃無恐犯案了(已有實例),廢死的情況下要怎麼處理犯人的問題?要怎麼對受害家屬說明 ?
何況廢死方的回答裡,不能接受廢死的被害家屬永遠都被神隱,不然就是被有意無意歸為「想要私刑洩憤的大眾」,這是一種徹底的無視,會讓人覺得犯人的人權真的凌駕在被害人之上
(因為不論廢不廢死,討論的焦點都在犯人的人權和立場上)
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是這點吧?
那反對廢死的願意接受 「犯人也同樣有人權」這部分觀點嗎?如果覺得罪犯就該剝奪生命權(生命的部分)那這樣也是無效溝通吧 ?
畢竟真的要講法律跟任何人都不該有剝奪然而何人生命的權利啊,就算無法接受但殺人犯還是人
如果以我自己的想法來說,當犯人殺了被害人(奪走他的人權)的那一刻,他自己就喪失人權了。再講法律跟任何人不該剝奪生命前,是否無視犯人才是先剝奪生命的人?不需要處理?
然後不要以問題來回答問題,這樣只會讓人覺得支持廢死的真的沒有要面對別人的疑問
我只是想知道廢死方對別人質疑的點怎麼解釋,結果你的回答一直在主張犯人人權,那就是沒有要解釋
而且還完全忽略被害人人權被剝奪/家屬不能接受的情況怎麼處理?所以他們是透明人沒有人權嗎?
還有太多需要被鞭策的低能所謂的事後該怎麼辦,其實也沒怎麼辦,就看法律如何規範的,流程照著法律走,如果法律最後判決還是死刑那麼就執行死刑,如果不是,那麼就接受判決結果。
以上是暫不考慮其他任何因素所得出的結論
所以具體該怎麼做?
應該還是得回來討論修改法律的問題,法律必須要與時俱進,現存的法律已經很久沒做修正過了
看看我們立法院的各位為何把主張死刑說的像支持私刑一樣?
別人只是想知道,既然要廢死,那提出來的方案跟配套是什麼而已?修改法律,也要先確定想怎樣做才能修改吧
我的意思是,有的時候因為諸多原因(比如可能某某犯人背後的故事,或是證據不足以判決),沒辦法給予受害者&受害者家屬最想要的結果時,應當對判決結果持理智的態度,而不是利用死刑來獲得對自身傷害的補償
剩下的部分就不一樣然後就會像這樣吵起來,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導向我在替犯人說話這件事的,我自己確實站在廢死立場但純粹是認為 重刑犯僅僅只是死亡根本太便宜了他了吧 這樣
所以具體來說廢死的情況下,要怎麼處理重刑犯?
如果不執行死刑的話,就必須相對應的加重刑罰
fox601是想聽這個嗎
現在台灣除死刑外,最重的就是無期,但實際上又不會真的終身監禁一定會假釋,所以再怎麼加重刑罰也有限,無法制止不可教化的人渣再犯
而且台灣監獄資源有限,其實不可能讓無期的犯人太多
會養不起變成容易往減刑的方向去跑釣魚仔這樣會比較快樂嗎
然後我是認真在討論不同觀點,以及實務上的問題
我講的話哪句是一言不合就開酸?倒是前面樓上有不少人自己示範
講那麼多還是被歸類釣魚仔,那我也不想浪費時間了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