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方川頁
這解釋夠簡單了,不過小雞跟阿雄應該還是看不懂
Marco Chu
如果你還不懂為什麼蔡英文政府不立一個「更清楚的 難民法 」,不修 港澳條例 ,歡迎參考本篇報導。簡單說,台灣政府如果真的將政治難民的管道法制化,對方可以依著管道派人 滲透,而且在被逮到之前完全合法。

大多數覺青的問題是思考能力不足,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而少數混在其中的中國內應則是希望這個合法滲透的管道可以儘速開啟。結果一樣都是在幫助中國政府滲透台灣。

連壓迫情況倍加嚴重的藏族都會有為中國工作的滲透者,遑論香港。不管時代力量和民眾黨等小黨或覺青高舉的是什麼樣的理由和理想,在看見合理的解決方案之前,我都不會贊成修港澳條例和難民法。
阿力
+1 最多是居住權
投票權真的要等多年再給會好一點⋯⋯
海賊團tamagawa
阿力 : 永遠不要給投票權
阿力
永遠不給可能有點困難
還滿多歸化的人們當兵完後取得身份 (東南亞華裔)
不過目前只剩四個月的兵役
不知要怎麼處理港澳移民的事情
阿力
但 至少要十年以上
而且 投票真的敏感
或者說 永居可以給 公民不能輕易給
阿力
現在新住民投票部隊已經夠嚴重了
如果之後一堆韓粉之流(真的很多海外華裔都韓粉)
那就爆炸了
闇鍋羽翼⎝(゚ˊ_>ˋ)⎠
鑽漏洞是中國的特長,看看那個港版國安法的修改就知道
@.tw.
(p-laugh) 難民政府制定《難民法》。台灣進U.N.之後再說吧
Flare旅行家居狼
外國人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 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
(二) 年滿20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 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 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 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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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一般正常狀況, 用政治庇護、投奔自由的方式的話要多久就不知了。
球 太滑
人家就中國人 是要要求什麼?
要嘛支持中華民國 要嘛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
你給他投票權根本找死
海賊團tamagawa
對統派而言統一>一切
他們為打擊獨派是不惜利用任何人的
阿力
大中華思想=信仰
統一然後回去吃草根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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