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Sep 9, 2020 1:34 AM
Wed, Sep 9, 2020 3:16 AM
35
53
快訊
324
國家暴力
324四週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 9:28 宣判,六名被告全數有罪,拘役三十天。
11:15 更新:記者會照片、司改會新聞稿
323四週年警政署大門潑漆「交出323暴警」一審宣判: 六名被告判有罪,威權刑法待除罪
- - - -
我反正不想冷靜了,就算不管言論自由這種憲法原則,從最保守的法律角度也看不出哪裡可以判有罪。
這種司法騷擾報復性起訴的判決除了民主國家之恥之外沒什麼好說。
그래도해야지[瑄]어떡해
@kyounof300
說
Wed, Sep 9, 2020 1:51 AM
amo581108
@amo581108
說
Wed, Sep 9, 2020 2:24 AM
tn推恵海人(路過的土木工程師
@WK427
Wed, Sep 9, 2020 2:46 AM
迷宮飯狂熱@夜行
@VictorDark
Wed, Sep 9, 2020 2:48 AM
四週年(?
石頭書✒️下班後寫作好困難
@stand1234
說
Wed, Sep 9, 2020 2:58 AM
唉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Sep 9, 2020 5:34 AM
質疑侮辱公署罪違憲 吳濬彥潑漆行政院被判刑將上訴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吳濬彥指出,對於這樣的判決,他與夥伴當然覺得不合理,尤其像侮辱公署的罪名,在法學界已經討論很多次,是否有違憲的疑慮,因為這條罪名侵害到人民的言論自由,他質疑,是不是只要人民對官方有任何意見,都可以用侮辱公署這條罪整肅?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Sep 9, 2020 5:35 AM
噴漆抗議學運暴警找不到 吳濬彥等6人被判拘役30日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對於宣判結果,義務律師團感到遺憾與失望,並強調施暴員警尚未被究責,呼籲各界持續關注。被告之一的張迪皓也說,國民黨執政時期找不到暴警屬正常,但現已由民進黨執政,應找出暴警,以落實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
千千®聽歌女子
@HARUMI0612
Wed, Sep 9, 2020 5:54 AM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Sep 9, 2020 11:23 AM
Wed, Sep 9, 2020 1:29 PM
https://www.facebook.com/...
司改會 324 四週年案記者會圖文記錄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Sep 9, 2020 11:28 AM
Wed, Sep 9, 2020 11:28 AM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Wed, Sep 9, 2020 4:33 PM
感謝司改會圖文節錄我的記者會發言:
「報復性起訴、司法騷擾一直都是公民社會當中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以及敦促國家政府力道的其中一個重大的傷害。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當事人一再受到整個審判過程的侵擾,甚至在最後受到這個有罪的結果,反觀, 324 國家暴力至今沒有被究責。
這樣將公權力的過錯高高舉起卻輕輕放下的行為,而對於我們的當事人做出這麼嚴重的法律上的追訴,這樣子當中的不平等,是民主國家一個非常不堪入目的恥辱。」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Thu, Sep 10, 2020 6:11 PM
政院警政署潑漆案 6被告各判拘役30天 - Yahoo奇摩新聞
警察暴力讓人聯想到今日的香港,義務律師團也大聲呼籲,行政院驅離事件中,施暴的警察應該被究責,而不是透過打壓言論自由來模糊焦點。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Thu, Sep 10, 2020 6:13 PM
抗議找無「323佔領政院」執法暴警 人民潑漆警政署、一審被判毀損罪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律師林俊宏認為,對於潑漆是否為「侮辱公署」被判無罪,得到預期的判斷。但是他強調,律師團在審理過程中希望法院針對「侮辱公署」部分停止審判,對於威權時期遺留的法律內容,應向大法官申請釋憲。然而本案沒有這樣做,法官還是遺留威權刑法繼續適用在所有人行為上,林俊宏呼籲法院應能夠正視刑法體系中,還有很多威權刑法存在的事實。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Tue, Sep 15, 2020 5:46 PM
Tue, Sep 15, 2020 5:47 PM
324事件血腥鎮壓 最後竟無人負責(郭皓仁)
為了卸責,以行政院長為首的警察長官們無不爭相當起瞎子、聾子,救護車整晚鳴笛響徹雲霄、民眾喊「警察打人」喊到沙啞,沒人聽到;媒體鋪天蓋地報導警察施暴、學生流血,甚至警察在眼前踹人打人,沒人看到;當全台灣甚至國外都知道政院正在打人,這些高官仍堅稱他們一無所悉。某首長屢次透過媒體抱屈,稱自己盡責、不後悔做了驅離決策;到了法院卻一概推稱他睡了,他沒有「下令」驅離、只是「希望」,一切都是警察自發完成。分層負責,層層卸責,長官把責任都推給第一線員警的情緒失控,把員警當成用過即丟的工具,自己卻安然升官退休。
載入新的回覆
324四週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 9:28 宣判,六名被告全數有罪,拘役三十天。
11:15 更新:記者會照片、司改會新聞稿
- - - -
我反正不想冷靜了,就算不管言論自由這種憲法原則,從最保守的法律角度也看不出哪裡可以判有罪。
這種司法騷擾報復性起訴的判決除了民主國家之恥之外沒什麼好說。
吳濬彥指出,對於這樣的判決,他與夥伴當然覺得不合理,尤其像侮辱公署的罪名,在法學界已經討論很多次,是否有違憲的疑慮,因為這條罪名侵害到人民的言論自由,他質疑,是不是只要人民對官方有任何意見,都可以用侮辱公署這條罪整肅?
對於宣判結果,義務律師團感到遺憾與失望,並強調施暴員警尚未被究責,呼籲各界持續關注。被告之一的張迪皓也說,國民黨執政時期找不到暴警屬正常,但現已由民進黨執政,應找出暴警,以落實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
司改會 324 四週年案記者會圖文記錄
「報復性起訴、司法騷擾一直都是公民社會當中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以及敦促國家政府力道的其中一個重大的傷害。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當事人一再受到整個審判過程的侵擾,甚至在最後受到這個有罪的結果,反觀, 324 國家暴力至今沒有被究責。
這樣將公權力的過錯高高舉起卻輕輕放下的行為,而對於我們的當事人做出這麼嚴重的法律上的追訴,這樣子當中的不平等,是民主國家一個非常不堪入目的恥辱。」
警察暴力讓人聯想到今日的香港,義務律師團也大聲呼籲,行政院驅離事件中,施暴的警察應該被究責,而不是透過打壓言論自由來模糊焦點。
律師林俊宏認為,對於潑漆是否為「侮辱公署」被判無罪,得到預期的判斷。但是他強調,律師團在審理過程中希望法院針對「侮辱公署」部分停止審判,對於威權時期遺留的法律內容,應向大法官申請釋憲。然而本案沒有這樣做,法官還是遺留威權刑法繼續適用在所有人行為上,林俊宏呼籲法院應能夠正視刑法體系中,還有很多威權刑法存在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