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д゚ )後藤だよ
館長被槍擊事件,正式委任黃國昌為訴訟代理人。
飆捍
之前一堆匿名側翼罵黃國昌蹭事件聲量,好像人家沒交情似的,現在都雞嘴變鴨嘴
社畜戰士二代
戰神!
( ゚д゚ )後藤だよ
一堆匿名側翼還是有話講質疑持槍殺人是公訴罪有檢察官就夠了幹嘛還要來蹭之類.... 結果專業法律人看不下去出來打臉:
一起讀判決
1. 刑事案件被害人也可以自己提起告訴
2. 被害人提起告訴的好處是,檢察官如果不起訴或緩起訴,被害人可以提請「再議」(要求檢察官重新考慮決定, 狀紙當然是律師寫)
3. 如果起訴,可以代理被害人出庭
4. 去年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當中,確立了被害人訴訟參與機制:被害人的委任律師可以在起訴後參與訴訟,獲得觀看證據並提出質疑或補強論點的機會。協助檢察官,形成足以說服法院對被告定罪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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