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有一個不懂基本法律常識的主管在法律部門簡直讓人困擾,下位法令、自律規範跟問答集都不能逾越母法的範圍有很難懂嗎?一直說可是問答集沒有說可以怎樣怎樣,母法就寫那麼清楚了可以啊!

不過主管機關也常常搞不清楚所以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自我解釋法條的能力堪比台大法服的VIP客戶等級也是一種神奇的技能

在那邊吵不贏我就要我去問前輩,說好的前輩已經留職停薪了不能吵他呢?然後前輩回覆說跟我的解釋一樣而且說是老闆同意過的,嗯我現在要怎麼去打他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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