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亞/十年睦粉
『太清』☯肆龍子.負屭
所以我總說麥卡錫主義好
ひがし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現在的台灣這種程度最重懲罰到啥阿
Minip
要加強敵我共識,一堆親中媒體整天洗腦。
我小時候才不可能有這種事發生,共賊不兩立。
Minip
最近感覺要胃出血☆大叔玉 : 不可能死刑,頂多…二、三年吧
鋼彈@Otto
666瓢 阿炎鼻炎,捏~
......
正夢者
真希望這種賣國賊都判終身鞭刑。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還要在搭配

"洩漏或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之前條第一項軍事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千野伊嵐
直接關到把秘密吐出來再死是最好不過了
8器X阿年-Spine委託中
偷口罩、賣情報
Domo☆🦮
[數據刪除]
開放持有槍枝看它還買不買情報
國防部應該搞個專門生產假資料的部門,一邊收錢一邊誤導
誠徵女友
不意外
雪克33
死內鬼
Domo☆🦮
陸海空軍刑法第一章「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第1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二、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者。」

另,上一屆通過的「國安五法」中的國家安全法第5-2條則規定:

「軍公教及公營機關(構)人員,於現職(役)或退休(職、伍)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之權利;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二、犯前條之罪、或陸海空軍刑法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四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一條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風雨の鴉
是有多缺錢
波爾狄雅
我覺得這兩人可以算幫助間諜從事活動欸
豪華王
看起來中共蠻積極要取得「固安」資料
Lady JAJA
台灣國防本來就形同虛設啊 中共不打台灣只是顧慮到其他國家 一旦他們不罩台灣了或是自顧不暇 台灣直接完蛋
那些洩露國安的傢伙們真的超爽 一邊吃國防預算一邊賣機密給對岸賣爽爽賺大錢
機掰郎❤原熊本城主
這幾年臺美中的關係變化的確會促使中國想要積極瞭解這幾年固安計畫的細節就是了
C‧L✶
每次都對義務役有意見,實際軍官都管不著了w
波爾狄雅
Lady JAJA :不要說他們罩台灣啦,罩在哪
海貴妃
能不能直接仗斃他?
紅燒獅子頭(惡魔城)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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