鯖鯖
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好難過
「おかねのけいさんできません」男性自殺 障害の記載「自治会が強要」

死者為一名36歲智能障礙男性,在自治會*抽籤決定幹部時抽到組長,他表示無法勝任,自治會卻要求他寫出智能障礙內容&生活影響,並當眾公開書面內容,隔天男性被發現自殺身亡
鯖鯖
*自治會:有點像台灣的社區管委會?在日本也被稱作町內會,以維護社區運作為目的,需要處理各種事務大家都不想參與的組織
鯖鯖
男性被要求寫下的內容長達兩張信紙,全以平假名寫成,以條列式整理自己可以/無法做到的日常事務,對可以做到的事打圈,沒辦法或不擅長的是劃叉,新聞中提到的部分有:
鯖鯖
有智能障礙
O 能夠把2500円放進信封
X 沒辦法計算金額
O 可以1對1和人對話
X 人一多就會害怕,變得想逃走
O 能夠傳閱回覽板給鄰居
O 和人見面時能夠點頭致敬
X 不擅長應付貓狗
X 沒辦法將垃圾分類
末/收心操做完ㄌ
日本..........要寫出生活影響還當眾公開是怎樣啊.
鯖鯖
O 會騎單車
O 可以洗衣服,也會晾衣服
O 能夠去超市或超商買東西
O 能夠自己去社區醫院
X 不會寫漢字和片假名
鯖鯖
由於死者只會寫平假名,上述內容以中文表現的話就像全部注音+小學低年級造句語氣......不知道光是整理這些就花了他多久時間
★★ 25
PTA、町內會跟自治會常常變成另類霸凌現場
鯖鯖
目前死者家屬向自治會成員&當日主持人求償日幣2500萬円,不清楚訴訟進行到哪個階段,今日與自治會成員展開口頭爭論,自治會態度強硬
鯖鯖
剛好看到這推也順便翻一下
よんてんごP on Twitter
超懂自治會成員的思維
・不能只給一人特別待遇
・因此必須要讓全員理解「這個人的狀況真的沒辦法」
・承上,把對方的詳細狀況公諸於世
・這個順序哪裡錯了?
......大概是這樣的發想吧
鯖鯖
(繼續)
「班上若有一名同學不能打掃,就必須向其他人說明理由並獲得理解」
「公司部門如果有一人不能做XX,就必須設法讓其他人也有共識」
「對這樣的做事方法有什麼不滿?」
「完全是理所當然的作業順序啊」
我猜一定是這樣的思路吧
鯖鯖
而這種思維的根本在於
「不能只讓一人享有特別待遇」
「提供特別待遇的前提是獲得全員理解」
「如果連這個步驟都辦不到的話就不行」
「這邊已經有所讓步,在集團中若是只通融一人的話,將會打亂紀律,不但任性且自私」
就是這種屎一般的思考方式
鯖鯖
推主回好長,先翻到這裡
★★ 25
這噗可以借我手動轉嗎~~
鯖鯖
★★ 25 : 請~
鯖鯖
末/收心操做完ㄌ : 覺得一半可能是刻意當眾給人難堪,另一半則是像下面推特講的不知變通
にゃんⓢⓞⓞⓝⓖ〆✨❌⭕️🍒🎉
請借轉,謝謝。
Pyrogen
管委會到底有什麼毛病
弄哭真琴聯盟♂FT.EXE
在集團中若是只通融一人的話,將會打亂紀律,不但任性且自私<<<所以逼迫所有的人要走一樣的道路就不是自私跟任性OQQQQ

(看到轉噗路過
小綠👑🚒
他們是沒受過智能障礙是怎樣疾病的教育嗎⋯⋯😅
居然還講的出「通融」這個理由⋯⋯
超級球◓
擅自公開他人的疾病資料,不知道有沒有觸犯日本的法律🤔
鯖鯖
Pyrogen : 後續竟然還試圖據理力爭
鯖鯖
弄哭真琴聯盟♂FT.EXE : 有句日文諺語是「出頭釘子會挨打(出る杭は打たれる)」在許多方面日本文化較難接受「與眾不同」的人吧,不過這也只是其中一個面向,不代表所有日本人都如此死板
鯖鯖
小綠👑🚒 : 看推特上的趨勢一面倒地認為自治會做法不當
鯖鯖
超級球◓ : 因為不是病歷而是本人親筆寫的文件,好像還沒看到這方面違法的討論,倒是看到法律人士從障礙者基本法的觀點切入
自治会班長選びで障害をさらされ男性自殺 | さいとうゆたか法律事務所
認為自治會違反了法律規定障礙者應在受到尊重的前提下享有與社會共生的權利,倘若無法履行組長的職務,也不應該強行委任
鯖鯖
不過講到書信這點
MiTsu on Twitter
也有人認為每日新聞直接公開照片很不道德,應該更斟酌報導內容,畢竟死者便是因被公開一事而自殺,底下回應有人推測放照片也許是家人的希望
I Z
想到在學校帶著的特別孩子,也一定會是在本人不在的情況下和同班的學生告知和輔導"他比較特別"這件事情....
好想放假的安安
天啊.....這怎麼這麼過分.......
Onka🎶恩可
路過翻一下下面推主之外愛心最多的留言
「我雖然能理解自治會方的想法,但不認為那是正確的。『要和大家一樣』與『重視人們本身』哪一個比較重要?『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和『幫助在困難中的人』哪一個應該優先?『不讓大家不開心』和『人的性命』比起來,哪一個才是正確的選擇,是很明顯的啊。」
鯖鯖
jessica860214: 感謝翻譯&補充!! 補個連結
Fiona Ostby Illustration on Twitter
超級球◓
(回應某樓,結果好像刪了)在沒辦法去改變所有人社會風氣的情況下,選擇不要去傷害當事人才是比較可行的方式吧,就像之前的偉偉被出櫃,同樣是被公開了一項不想被知道的事,而造成了很大的傷害跟議論。而日本這位正是因為智能障礙,沒有足夠的能力去承受這些來自外部的惡意,因此導致了自殺。對弱勢族群本來就不應該課予跟常人同等的義務,在公開這些資訊之前理所當然應該要想到公開資訊會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更何況自治會是一個組織。就如同一些性侵害案件會有人不敢報案一樣,因為羞於啟齒,不敢公諸於世,因此即使不是自己的錯也會想要隱藏。這樣的情緒難道不是人之常情嗎?
璘ヾ(눈‸눈ヾ)
日本人對於他們所謂的異類真的毫無同理心
SWN002:藍的,蛋雕
璘ヾ(눈‸눈ヾ) : 日本社會原本就不允許所謂異類的存在,能夠存活的異類幾乎都是可以上史書的人物...
喵兒 ៹﹆.
SWN002:藍的,蛋雕 : 就像之前有人在說日本很羨慕台灣能有像唐鳳這樣的一個IT大臣(政務官)的存在,但實際上在他們的社會根本不允許像唐鳳這樣的一個人「存在」,更遑論還能做政府部門的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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