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收到臨董會會議資料,迫不及待要看「完整資料」,沒想到只看到8頁大字簡報。第一頁封面,第二頁6行預算簡述,第三四頁網站技術,第五六七頁內容製作,舉例要做節目「新台灣鐵道傳奇」、「法比歐的Land of Dreams」,新聞題材方向包括政策社福、產業經濟、公民意識、自然人文、社會文化,短影音要訪談駐台CEO、問國外網紅「What do you know about Taiwam」,還要將至少50小時的節目重製英文字幕,第八頁執行時間......而公視管理團隊,竟要用這樣的簡報來說明4500萬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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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實際檢視國際影音平台建置過程,一來政治插手,破壞公視獨立自主;二來倉促趕工,做不出夠水準的企劃和節目;三來經費是專案補助,不是法定預算,政局多變,經費多寡甚至能否持續都有變數。這與我認知的公視國際影音平台迥然不同。
先上(我的)結論,支持國際宣傳頻道成立的人很多、但如果要由公視來做,就必須符合公視法規範的程序。而不是誰誰誰說個台灣需要就可以隨便亂來。
↓ 底下相關閱讀 + 罵人,我真的很煩有些不去了解就嘴的人 ↓
人人都知台灣需要,那為什麼不照著流程來?
程序不是只有「左膠」才在乎的,法規不管了嗎?
去年(2019)3月5日筆者曾以「政府棄守海外宣傳影音媒體? 」為文,鼓勵政府應趕緊規劃海外宣傳機制(如同最近大家說的「大外宣」)。迄今事過近1年半,終於聽到文化部有所動靜,結果卻是鬧出公視是否受文化部指示來辦理大外宣的爭議,焦點都在爭論公共媒體的獨立性,不免讓人氣餒。
這不是「漫天喊價」,而是呼籲政府回歸當年對公共媒體的許諾。大約30年前,行政院長孫運璿決心推動擘建公共電視,當時規劃的規模就是由政府每年捐贈60億元。誠如公視基金會前兩屆董事長吳豐山指出,公視建台之際政府卻食言而肥,每年60億元縮水成每年9億元。相比於日本NHK和英國BBC各有每年2000億元經費,韓國公視有300億元以上經費,台灣公視每年60億元,並非不合理的要求。
其次,國際傳播不是問題,怎麼做才是問題!各國家都重視國際傳播;台灣也當然該做。不過,一連串問題包括:誰來做、該怎麼做,以及需要什麼樣的監督、問責和績效評估機制等,同樣值得周延討論與擘劃。
曾經見過當時推動者之一的翁秀琪教授,她說為什麼台灣沒有像 BBC 的執照費?是因為當時民間反彈,不想出每人不到 20 元左右的費用啦(忘記是 5 元還 15 元了)。
有些人吼,真的不要只在有人反彈民進黨政府的政策的時候才突然跳出來說很關心啦。
在漸趨「後電視」的數位匯流時代,「怎麼做」將關乎成敗。國際英語電視「頻道」不是最佳作法,因為無法順利落地。我們認為,承載台灣的核心價值、多元創意與社會活力的優質內容──不只是新聞,也包括提供多語字幕選擇的台劇、電影、紀錄片、流行音樂、短影音和podcast──的不斷產出是最重要的,甚至未必需要特別打造一個什麼國際英語影音「平台」,因為善用現有各種OTT TV和串流影視音平台包括 YouTube 、Spotify ,或許效果更好!
......營造台灣良好的媒體運營與新聞自由環境,提昇國內傳媒製播優質新聞、娛樂與文化內容,吸引國際媒體來台設立東亞分部或派遣常駐記者,吸引國際非政府組織來台設立據點,也都是台灣提高能見度和影響力的方式之一。
無國界記者組織跟很多外媒這一兩年轉往台灣了。
對照前述組織改造後,外交部與文化部擁有的相關龐大資源,政府若能出面整合,妥善運用外交部與中央廣播電台大量的外籍資深編譯人才,將文化部輔導的國內產業發展,連結外交部外語文字影音文宣品素材及中央社資源,作為國內的大外宣支援機制;至於國外執行推廣方面,則迫切需要外交部與文化部的駐外單位業務的整合,明訂統一指揮分工辦法。大架構一旦訂定,分支細項計畫則可併同討論,例如政府在大外宣的各項方案中,是否委由公共電視單獨成立國際外語頻道或是其他更佳方案?
曾經公視集團中的宏觀其實就是對海外僑胞的電視台。而後政府中的傳播主管機關分裂,國際宣傳除了公視,其實主要是在外交部啦。
24日收到臨董會會議資料,迫不及待要看「完整資料」,沒想到只看到8頁大字簡報。第一頁封面,第二頁6行預算簡述,第三四頁網站技術,第五六七頁內容製作,舉例要做節目「新台灣鐵道傳奇」、「法比歐的Land of Dreams」,新聞題材方向包括政策社福、產業經濟、公民意識、自然人文、社會文化,短影音要訪談駐台CEO、問國外網紅「What do you know about Taiwam」,還要將至少50小時的節目重製英文字幕,第八頁執行時間......而公視管理團隊,竟要用這樣的簡報來說明4500萬的計畫。
我是不是該講個「如果屬實」?難得同意邱顯智欸,這國民黨做我無法接受,民進黨做當然也不行。
希望有國際宣傳頻道,那當然會要你完整提出運用經費的企劃,通過正當流程設立,都沒問題立意良善誰不要?
學者劉昌德認為國際影音平台不是不能做,而要有法源依據,且不應以宣傳形式執行,呼籲應加速通過公共媒體法。
關於程序問題,劉昌德有不同看法。他以台語台為例,台語台籌備期相當長,召開不只一次的公聽會,也有專責的董事協同進行。劉昌德認為,國際平台太倉促,而且在文化部確定之後才開始讓董事會參與,並不妥當。
劉昌德表示,這項計畫不應以「宣傳」形式執行,否則會引起反感。他認為若要宣揚台灣價值,應該是「微外宣」,將現有做好的節目做外銷。他也希望趕緊通過「公媒法」,讓公視堂堂正正做事,並增加預算規模。
曹文傑在節目中說明計畫來龍去脈,她表示,公視過往無論籌備台語台或超過預算上億元的前瞻計畫,都是先與文化部討論,架構雛型完成,確定有經費,才會向董事報告,與這次國際平台籌備過程沒有差異。鄭自隆也不認為這樣的程序有問題。
曹文傑指出,6月18日召開董事會時,此案尚未定案,並未向董事提及,直到6月20日,文化部長李永得確定會替公視爭取經費後,才在7月18日的董事會報告。
當時看到相關的不得要領的討論,其實有寫過解釋,直接丟著↓
公視其實是屬於全民的,雖然主管機關是文化部,但是對國會負責,雖然有部分經費是來自政府(九億),但那應該用執照費(BBC)那種概念理解,也就是全民出錢,隸屬於全民而非政府的電視台。決策組織、營運、內容都是獨立的,法規規定政黨、公職人員都不能介入董事會,是獨立的經營體制。
如果是說國家出錢的是國營電視台,也就是以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前的老三台,因為錢全部由黨國出,所以不能批評政府,就是在蔣介石過世要放天地同悲飛龍在天那種。
反正,就是政府資金過高,內容製作就不被允許,起因於戒嚴時期的媒體介入。
現在的問題癥結在於,文化部說是由公視提案,馮小非說不是。如果實情是馮小非所說那確實是踩線。
好不容易三退了,也因此才能設下紅線、設立 NCC、設立公視。紅線、預算、官股上限和法規能討論、當然,但就是得照規矩來。你台語台可以好好地設立,為什麼國際台不行?
我覺得民進黨比國民黨比其他黨好、就是信任民進黨不一樣啊,標準當然要一樣才能比出好壞吧。
嗆說有種不要拿政府錢、拿了就聽話,ㄜ先不說那是全民的錢,拿了錢就要聽話的媒體不就是黨國老三台?這你要?
標準統一一下啦,國民黨不行的民進黨也不行啦。
搞得我跟我朋友最近罵得像我們是 9.2 一樣,馬的我們明明也都是民進黨支持者,傻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