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客
這個的話要說一下勞檢的作法

我幾年前聽勞工局的人講的,具名的話就是直接去調閱那位檢舉人的文件,匿名的話是任意抽三份,不一定就抽到你的,所以如果雇主在其他勞工的資料上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話,那就罰不到

是說從新聞看來現在勞檢似乎有比較好的作法,就是三份的其中一份會包含檢舉人的,或是說具名檢舉現在改成會抽三份,避免被知道實際上是誰的這種形式

但是抽三份裡面兩份合格一份不合格,這樣還是會知道是誰檢舉的

檢舉富邦銀行未給加班費 離職員工身分遭勞檢處曝光 | ETtoday新聞雲
jesse
三個都黑掉
Ming
"至於本案,因富邦銀已返還加班費,並未開罰", 真有良心
fhrop450215
不過當時有一個勞檢偷偷說就有提到檢舉人一定要有被發現的心理準備,認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是不切實際
june
推樓上:認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帳每個人都會算不是只有你想對帳-
Lionel
所以都離職了之後才去告
june
而且離職之後也比較閒可以專心處理(咦
Lionel
本公司都是離職員工去告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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