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出版的《Art in Oceania:A New History》中提到,於二戰時期太平洋戰爭爆發(1941年12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範圍擴及太平洋、印度洋、東亞、東南亞,同盟國直接就地殖民許多國家,例如英国殖民缅甸、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法國佔領越南、柬埔寨等,還有美國殖民菲律賓等,因為這樣的起因,讓西方國家們看到與自己國家不同的藝術表現,在當時歐洲盛行探險,電影《印第安納瓊斯》中,主角身穿卡其色探險衣,前往馬雅遺址尋找水晶骷髏的形象便是來自於這段時期,有錢人家對「未開發之地」的嚮往、好奇、掠奪的形象。
美國於1946年在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Museum of Modern Art)舉辦名為「南島藝術(Arts of the South Seas)」的展覽,把當時從東南亞搜刮而來的原住民創作展示出來,受到歐洲方面的批評,對歐洲貴族來說這些展品未經雕琢、修飾,更無富含著美感,不足以藝術稱呼之,可是卻令不少人大開眼界,前往太平洋群島探索接近自然的藝術,原始藝術的稱呼就在1960年代開始出現。
部落藝術的裝飾實質大於美 施翠峰提到一位芬蘭學者希倫(Prof. I. Hirn 1870-19??)教授在《藝術的起源》(The Origins of Art)提及: 原始民族的有些種類的裝飾品,經過仔細的研究之后,便發覺在現代人以為是單純的裝飾作用的東西,在當時却都是具有實際而非審美的意思⋯⋯我們以為最原始的,而且除了越且除了熱術的目的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目的的舞蹈――例如北美例如北美洲的紅藩、黑人等的舞蹈,並不是蝼術的,原來他們是藉此練習日常生活中所必須的狩獵技術。 在《藝術原境》中王嵩山認為創作者受到文化的深淺會影響到其創作,其實藝術不只是我們認為的純觀賞的物品,原住民要和自然相處,退一萬步講,人類以生存為第一優先,所以為了活下去還開始懂得如下使用工具。
參考書目 雄獅美術(1972)。台灣原始藝術特集。台北:雄獅美術月刊社。 Peter William Brunt, Nicholas Thomas&Yale University Press(2012)。Art in Oceania:A New History。 王嵩山(2004)。藝術原境:臺灣原住民族創意人類學。新北:遠足文化。 武珊珊(譯)(2003)。美感經驗(原作者:Jacques Maquet)。台北市:雄獅美術。
從《台灣原始藝術特集》一窺1972年臺灣對原住民藝術的初探
書籍:《台灣原始藝術特集》(已絕版)
70年代的臺灣,開始注意到本土文化的藝術創作,雄獅美術集結各大學者的意見和田野資料,出版了這本雜誌⋯⋯
提醒:此文為四千多字的心得,圖片少量,閱讀時可能有一定困難,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或多或少看一下。
原住民 原始藝術 藝術 讀嘛讀嘛
原始藝術(Primitive Art)是二十世紀,「西方」文明對於非洲、太平洋群島、東南亞等地所看到的原住民藝術的過時稱呼。
在2012年出版的《Art in Oceania:A New History》中提到,於二戰時期太平洋戰爭爆發(1941年12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範圍擴及太平洋、印度洋、東亞、東南亞,同盟國直接就地殖民許多國家,例如英国殖民缅甸、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法國佔領越南、柬埔寨等,還有美國殖民菲律賓等,因為這樣的起因,讓西方國家們看到與自己國家不同的藝術表現,在當時歐洲盛行探險,電影《印第安納瓊斯》中,主角身穿卡其色探險衣,前往馬雅遺址尋找水晶骷髏的形象便是來自於這段時期,有錢人家對「未開發之地」的嚮往、好奇、掠奪的形象。
在我前一篇的「淺談:從《藝術原境》中看到什麼是原住民藝術?」中提到:
是否可以被視為一種「原住民藝術」,應該以創作者受文化浸染而來的「身分」及其相應的文化理解與認同作為判準。(王嵩山,2004:142)
藝術創作是乘載創作者內涵的表現,時至今日不少人還是以膚淺圖騰形式去判定是否為原住民創作,但凡原住民創作家學會了「新媒材」便會提出質疑,覺得不符合他們心中期盼的「原始創作」;在雜誌中,當時任教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教授的陳奇祿反覆提到,原住民的創作是木刻以及編織,並且覺得逐漸衰微,他批判市場上看到的「臺灣土著藝術」皆是為了販售的贗品。
圖2 (左)排灣族男裝 日本天理美術館藏。(右)魯凱族手工織成的花布,好茶部落。
同一張篇幅,陳奇祿講到:
當原始文化暴露於「文明」之中,在技術上落後的原始人,每以為他們在美藝上也是同樣的不及於人。臺灣的若干族層產過佳良出色的藝術家,但他們雖從事藝術創作卻未具有批評鑑賞的能力,這也許是他們很快地放棄了自己的優良藝術而傾服於「文明人」的鄙俗製品的原因。這是很不幸的!(1972:10)
這句話在現代看實在很不妥,首先他把一切歸咎於原住民接觸到文明,使得比較心態下失去自己本來的「純真」,可是首先,原住民各個民族本來就有自己對美的邏輯,例如阿美族講漂亮的單字就是Kapah,意思同時有年輕、好的意思,足以體現在阿美族看來,年輕有活力就是漂亮、值得讚許,難道這種審美「沒資格」被列入在文明中?還是按照陳奇祿的觀點來看,這與文明相去甚遠?
施翠峰提到一位芬蘭學者希倫(Prof. I. Hirn 1870-19??)教授在《藝術的起源》(The Origins of Art)提及:
原始民族的有些種類的裝飾品,經過仔細的研究之后,便發覺在現代人以為是單純的裝飾作用的東西,在當時却都是具有實際而非審美的意思⋯⋯我們以為最原始的,而且除了越且除了熱術的目的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目的的舞蹈――例如北美例如北美洲的紅藩、黑人等的舞蹈,並不是蝼術的,原來他們是藉此練習日常生活中所必須的狩獵技術。
在《藝術原境》中王嵩山認為創作者受到文化的深淺會影響到其創作,其實藝術不只是我們認為的純觀賞的物品,原住民要和自然相處,退一萬步講,人類以生存為第一優先,所以為了活下去還開始懂得如下使用工具。
許多物品是為了實用而製。它們是手工製成的工具,像刀和矛、壺和罐、斧和槌,用來做些簡單的工作,其實用性顯而易見,無須多做解釋。這些工具的目的與肉體的生存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肉體的生存就是它們存在的最明顯也最重要的脈絡。(賈克.瑪奎,2003:98)
被認為是臺灣藝術教育先驅的顏水龍先生,在期刊中的《台灣山胞藝術一席談》公開直言:「幾個山地部族中,以排灣族之生活文化最高」,因為「其文化特質表現於工藝方面、雕刻、織布、刺繃、編織均有傑出之技術,曾被日人譽為『藝術民族』,尤其以木雕享譽」,前文提到,當時的學者受到地域、眼界等限制,時常接觸的原住民族群就是排灣、魯凱族,所以會有此見解一點也不意外。
通篇閱讀下來,不難看出那個年代許多詬病的刻板印象,還有受限的探討,然而令我擔憂的是直到現在臺灣大部分人的觀念仍聽劉在1970年代,這才是應該憂慮的事情,因為根深蒂固的把自己擺放在「大眾社會」之中,下意識的把臺灣原就存在萬年的文化視為「非我族類」,在現在地球村盛行的時代中,已然是落伍的思想。
從《藝術原境》跳到《台灣原始藝術特集》真的是兩種不同感覺,前者極力用人類學的角度解釋何為原住民藝術,和原住民藝術家之後的出路,後者一樣是教育人士、人類學者,卻因為站在自我立場,寫出令人咋舌的用詞和觀念,然則想到是在70年代,又不禁瞭然。
雄獅美術(1972)。台灣原始藝術特集。台北:雄獅美術月刊社。
Peter William Brunt, Nicholas Thomas&Yale University Press(2012)。Art in Oceania:A New History。
王嵩山(2004)。藝術原境:臺灣原住民族創意人類學。新北:遠足文化。
武珊珊(譯)(2003)。美感經驗(原作者:Jacques Maquet)。台北市:雄獅美術。
其他心得:
之前就介紹過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