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甄Panay►燈下黑
是社會實驗?是企劃?還是蓄意傷害?
昨天臉書匿名文圈有篇文指出,有個帳號叫做「吳晴」,他的發文還有頭貼都引發不少人不適,之中牽扯怪力亂神之說,讓許多「不知情」的網友們擔心、害怕且不適。
https://www.facebook.com/...

而在半夜,自稱是此次虛擬帳號的主謀們,以店小二為主發文表示「吳晴」帳號是假的,是一個把現實世界與虛擬恐怖故事做結合的「企劃」。
https://www.facebook.com/...

以下,我就開砲了
阿甄Panay►燈下黑
首先先上一個關於造成他人恐慌,是否已然不法的說明
言論自由-網路發言法律規範 - 學生事務處
阿甄Panay►燈下黑
裡面提到:
散佈足以使人反感、噁心或驚懼的資訊(如屍體、合成靈異照片、血腥圖片等)

這裡只說這樣的情況並不會觸犯到法律,但是如果引起社會性恐慌、他人有提出就醫證明等,是否能有名目提告,我在寫這篇文章時也在同步諮詢,如果有噗友知道相關知識,或能諮詢的聯絡資料,都請聯絡我。
阿甄Panay►燈下黑
我朋友說,這些人道歉的很有誠意,嗯,在我看來,有沒有誠意不重要,這就跟我前篇的文章講的,已經捅了你一刀,才在那幫你止血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知道這把刀利不利!」全然一樣好嗎?
阿甄Panay►燈下黑
裡面寫道「我們打算讓吳晴低調地出現、低調地結束,所涉及到的也都只是我的讀者,因為這樣半真半假的故事我不是第一次寫,所以我認為,熟悉我的讀者們應該都有經驗。」
企劃者自認為自己在熟悉的圈子裡,所以可以為所欲為的這麼做,但他犯了錯:
1、虛擬帳號屬於公開:也就是路人也可以看到吳晴的帳號,並且受到波及,事實證明的確發生了
2、並無實質性的說明:為了混淆事實,企劃者們並沒有企劃說明,簡單來講就是全然以一個新帳號的形式去經營,讓吳晴活著像個「人」
首先你有和數據,可以確定吳晴只會讓圈內人看到?
阿甄Panay►燈下黑
再來「於是澄哥PO了那篇匿名文,他也是好意想替企劃宣傳,我一開始也覺得,假如有人仔細去研究吳晴的帳號,應該也會發現同樣的破綻,真假相當明瞭。
這句話就自大了,請問你一開始不就是為了模糊現實和恐怖虛擬故事才做這個企劃嗎?那事實上你應該是持續的模糊界線,哪怕圈內人已經都知道這種不成文的規矩,那請問,路人怎麼辦呢?他們是被你們這些企劃主無辜波及,擔心吳晴是否出事,感到不適的受害者,想問你們該當如何?
阿甄Panay►燈下黑
我先講一下,像這種已經類似於社會實驗的做法,真的不適合「素人」來做,通常要舉辦一場實驗,主辦都需要有學術背景,通常是心理科學、社會人類學等,為什麼?這很簡單
1、理論基礎:每個實驗,包含我現在寫的創作實驗,都需要個學理基礎去支撐,例如我要把口傳歷史轉化成圖像創作,有怎樣的前例,還有文獻,更別說會與人和社會產生反應的「企劃」,更需要一個嚴謹的理論去支撐

2、數據:既然要實驗,那麼就要有實驗者,往往一些社會性實驗都需要有不知情者、知情、或被欺騙的實驗體,但這些數據事後都要回收、記載

3、後續處理:不知道各位知不知道一個實驗叫「米爾格倫實驗」,科學家也是找來不知情的實驗者,但並沒有人員因此受到真正的傷害
阿甄Panay►燈下黑
我為什麼非常反對這種模糊現實界限的實驗,由什麼都不懂,也沒學理基礎支撐的「素人」來做?理由很簡單,事後若有人心身因此而受到傷害,請問主辦者該如何去收拾?

為什麼一場研究要一再再確認,並且有足夠的人手和資金才可以開始?因為如果實驗牽扯到民眾,那我們就要悲觀預判,有人很可能會因為這場實驗企劃而受到傷害,事後就要對受害者(原本是實驗體)進行善後,比如心理諮詢輔導,或者醫療賠償

我昨天發噗問朋友,是否有不少類似的情況發生過,然後說這是社會實驗?朋友回答:「有的」,令我非常吃驚,訝異,且憤怒,你們覺得這只是一場遊戲,變擅自把人心當作自己的實驗對象,引起恐慌就說這是企劃、是實驗,但那些受傷的人呢?他們的身心健康又該誰來負責?
阿甄Panay►燈下黑
有的像噤談作者一樣拍拍屁股就走,不然就是像這次「吳晴」企劃一樣,等引發大波才來道歉,可是呢?道歉後呢?你們引發的不是個人問題了,已經是社會責任!也許你們還未成年,可以道歉了事,但如果引發有人效仿呢?這並不是不可能的,到時候又是誰的責任?

最後受傷的,往往是這些被你們玩弄的無辜網民,時間一久,人們就會排斥這類題材,甚至心理陰影都是有的
阿甄Panay►燈下黑
我真的很痛心,原來在文圈這種企劃行之有年,為什麼要拿別人的不適當你的快樂?你的實驗?你是怎樣的學術背景?理論基礎?
對不起,我說話很重,但這是「閒聊」,我比較無法控制情緒
可是寫到這裡,我發現已經沒有什麼想說的
你們,就是拿著刀,卻不知道危險的嬰孩,我能理解,但永遠無法原諒
阿甄Panay►燈下黑
剛剛回去看留言,發現有心理相關背景的人出來講話,這的確會引發他人發病,如果主辦著們你們看到這裡,我就說吧,我有心律不整,謝謝你們,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不舒服到極點,現在要去吃藥了感恩
阿甄Panay►燈下黑
BEIFUDIANXIAOER: 你覺得是小說,但在昨日我「閱讀」吳晴的臉書時,我光是滑了幾篇就因為不適而退出,根本來不及像你想像的,還要去做推敲,我強調,我很不舒服,一秒都不想看
所以自然的我覺得吳晴是單純的個人臉書帳號,根本看不出來是小說企劃或什麼等,我之所以稱呼你們是實驗,並沒有錯,可能你們是創作實驗(真的有這種稱呼,我的論文就是寫創作實驗),可是對他人而言,這是現實
還有你說因為企劃結束了,所以沒想到引發這麼大的風波,那麼更無解了,如果吳晴只是企劃的一環,那應該鎖起來,或是發篇公告,告知所有可能看到的人,這只是虛擬帳號,為什麼沒有?這就是你們的疏忽,我也說了,你們的臉書是公開的,包含我在那,還有昨天多少人都能看到你的虛擬帳號?
你可以說這只是個虛擬帳號,但你的確引發社會責任,這已經是事實
阿甄Panay►燈下黑
文首為了尊重企劃主們,改成「虛擬帳號
阿甄Panay►燈下黑
BEIFUDIANXIAOER: 所有公開的帳號、影片、文章、言論等,皆有可能被人挖出來,這應該是在使用網路時就該知道,失算是你失算,你和你的企劃團隊仍然犯了錯,理由你也說了,對他人的影響也成為事實,現在你除了坦承錯誤和後續善後(以個人或團隊再次發表聲明),就是如果還想再這樣嘗試,請鎖起來,只給知道的人看
我想下面很多人士的留言都比我好,我的立場和想法如前文所述,以上
阿甄Panay►燈下黑
還有不少人私底下跟我說不少感想,在噗文看到你的留言,有人表示:
「我一開始鎖定的只有來我店裡的客人,事實上案讚的也只有我店裡的客人,我沒想過路人會看到,但你的店還他媽開在路邊是透明玻璃。」
因為有人怕在文圈混不下去遭到報復,所以透過我來說
阿甄Panay►燈下黑
BEIFUDIANXIAOER: 你來留言,我大概就知道你們作為風格,不過對方不想透露姓名,所以還是我來躺槍
月光花子
您好,不好意思突然亂入,「吳晴」這個計劃讓我想起
筷:怪談競演奇物語
這本書的第三篇《咒網之魚》,雖然這只是一個故事,但故事亦有可借鑑之處
阿甄Panay►燈下黑
月光花子 : 好好奇,之後有空買來看看
阿甄Panay►燈下黑
不過要先評估我能不能看wwww得買實體本,不能看就賣二手(計畫通
阿甄Panay►燈下黑
發現自己臉書有追蹤店小二(但臉書已經棄置很久),有看到所謂的道歉影片,不過我覺得沒講到底道歉什麼,如果真的有心,就去跟不舒服有留言的人一一道歉,並且也有人反應吳晴引發了恐慌症,不知道這個企劃主們該如何賠償人家受到驚嚇的後續處理,至少我只看到道歉文和所謂的影片
阿甄Panay►燈下黑
因為是閒聊,所以我也講了看過其他人的留言,臉書大多是年齡群較小的,和噗浪很多受過訓練的創作者不一樣,大家只是單純抱持著想創作的懵懂心態進來文圈跟圖圈,雖然我已經放棄臉書很久,但還是覺得很失望,不知道到底又有多少人會以嘗試創作實驗,去傷害更多人,在道德邊緣挑戰
阿甄Panay►燈下黑
還有講一下,如果有人因為什麼東西引發恐慌症,真的要趕快就醫,雖然我身邊很少人有,發作的時候我也沒看到,但對於當事人真的跟死沒兩樣 請各位照顧好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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