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化崇尚的是短文字,是格言(IG崛起後又更嚴重了),越精簡有力越好,越口號式越易傳播。BLM也好,Trens woman are woman也好(今天滑一下IG,代表色都已經出來了),簡單易懂,吸收這個概念甚至不需要咀嚼,因為它聽起來理所當然,然而就是這理所當然,形成了一個近乎暴力的靜音空間。 因為如果你提出異議,就等同你反對Trens woman are woman,聽上去是不是罪不可赦?人們變得無法只針對其中的某些部分探討,甚至連提醒眾人灰色地帶的存在都會被視為干擾的雜音。你要嘛是全盤接受,要嘛等著被貼上異教徒標籤。
看完之後首先感到很害怕的,其實是立場的選擇到了現今真的太過容易這件事情。
一個人要形成立場,背後本應有一個漫長的過程,關乎這個論點是如何形成的?自己為什麼會贊同/反對某項論點,也與自己身處的環境、成長過程等等都有一定的關係。可是到了現在,為了推銷,「立場」變成一種精巧包裝過的商品,是可隨時變動的選項,不喜歡就走人,喜歡就買單。
現在訊息傳播的速度太快了,更新的速度也太快,人們已經越來越沒有耐性閱讀過長的文字,所以情緒也快,要在第一時間發表心得與意見,不然馬上又會被下一波資訊淹沒。
過豐富的選項、過大的自由度使我們也傾向於快速做出選擇,而且通常是看起來最輕鬆、最符合大眾(說難聽點,就甚至是趕得上潮流)的選項。
他們反對是基於真的和JK持有不同的立場,還是,這是一種快速止火安撫粉絲的公關手段?
(我要表達的不是陰謀論,我不認為這些藝人有惡意,但我認為反對應該要立基於,清楚知道自己反的是什麼,反在哪裡)
幾個月後為了跟瑪雅聯絡,她在推特上追蹤對方,結果變成支持反跨性別的「鐵證」。之所以提到這件事情,是要說明她聲援瑪雅時很清楚會有什麼的後果。而在終於決定這麼做之後,她也收到各種暴力恐嚇,諸如罵她是謀殺跨性別的仇恨份子、蕩婦、婊子,以及要燒掉或拿她的作品去做堆肥等等。 』
這獵巫一般的「蒐證」不正是去脈絡地拼湊的最好證明,將自己看到的合理化為自已認為的,然後給一個人貼上標籤,這樣的行為居然是在高舉平等大旗下進行的,甚至,支持跨性別卻去辱罵女性蕩婦、婊子,啊⋯⋯我不想說了。
麗莎的論文受到鋪天蓋地的攻擊,職業生涯也受到跟瑪雅類似的打壓。麗莎挑戰了跨性別權利運動的核心,那就是一個人的性別認同是天生的,如同性傾向。跨性別權利運動者堅持,沒有人會被說服成為跨性別者。』
雖未讀過這篇論文,但這樣看下,麗莎並非要阻止跨性,而是揭露社會中壓迫的環境。
其實看到這裡我想到的是,究竟有多少事物是「天生」的(我不是同性戀是後天影響這種論調,請不要誤會),而是,我們從出生開始的認知難道不就是被一套社會標準所塑型出來的?
『稱呼女性為「有月經者」(menstruators)和「有陰道者」(people with vulvas)的「包容」說法使許多女性感到非人化及被貶低。她理解對跨性別權利運動者來說這些說法是恰當且友善的,但對那些曾經遭受男性暴力誹謗與侮辱的女性而言,這一點都不中立,只顯得充滿敵意且疏離。 』
我很幸運生而順性別,然而卻忍不住認為,在希望自己的傷痛獲得尊重之前,是否能先去尊重別人的傷痛?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那個道德高度去說自己已經做到了尊重,但我認為這是要不斷磨合去取得共識的,至少要做到傾聽與討論,而非要求自己不喜歡的噤聲。(是啦我就是天真浪漫無可救藥的理想主義者)
想問方便手動轉嗎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