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fa 鰓琺
@ueforwatering
Tue, Jun 2, 2020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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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化法則、吸引力法則等等可以用來解釋問題,但其實無法解決問題。當一個人無法「克服」他內心這些法則所謂的限制性信念或類似概念的「之所以顯化出不幸」的原因,即使在最良善的實作,根據法則本身的邏輯,也將歸「咎」於當事人自身,而這在結果上便是檢討和譴責受害者,好像他們之所以有限制性信念不是因為曾經受過(不合理地)限制似的。
我認為比起「希望」,「認為」才是顯化法則的原理;但如果「希望」完全不起作用,那麼這整個法則對人世有什麼意義呢?對人世沒有意義的事物,對靈性再有意義,也是沒有意義的。若未能肯定此生,來世或天上也不會有意義的,因為到了來世也會等待再來世,去了天上也會仰望更上位。「以後就會苦盡甘來,就會幸福了,就會看見全局,就會明白為什麼迄今有這麼多苦」正正是違反法則的,因為顯化沒有所謂的以後,「以後」乃是限制性信念。
sefa 鰓琺
@ueforwatering
Tue, Jun 2, 2020 11:23 AM
說真的,如果希望或破釜沈舟跟半信半疑都沒有用,那「已經進入」不幸永動的人根本不可能逆向行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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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比起「希望」,「認為」才是顯化法則的原理;但如果「希望」完全不起作用,那麼這整個法則對人世有什麼意義呢?對人世沒有意義的事物,對靈性再有意義,也是沒有意義的。若未能肯定此生,來世或天上也不會有意義的,因為到了來世也會等待再來世,去了天上也會仰望更上位。「以後就會苦盡甘來,就會幸福了,就會看見全局,就會明白為什麼迄今有這麼多苦」正正是違反法則的,因為顯化沒有所謂的以後,「以後」乃是限制性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