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a
Ref YK Lin
這題目很簡單,所以龐先生答題也很簡略沒有什麼灑狗血。因為去年美國國會已經完成立法,美國總統也公布法案了,國務院只是提交報告在Yes或No中選一個,接下來甚至連國會都不需要表決啥特別動議(當然還是會有些象徵動作,諸如發個帶特別動議的宣言或譴責之類的),只要有個簡單確認的動作,就可以進入以下階段:

-美國取消香港特殊關稅地位,與中國同待遇
-美國針對通過香港國安法的人大代表與侵犯香港人權的中港官員,實行凍結財產與禁止入境。

所以沒有什麼火車對撞的問題,這在去年立法時美中就對撞完成了,而今美國國務卿的工作,就只是把評估上報給國會,完成香港民主人權法案所需的行政部門報告程序。

接下來的事,就是大家的事了…… https://images.plurk.com/4Pe9RYHiNRYJIhqhDWJuTR.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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