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Wed, May 20, 2020 2:31 AM
Wed, May 20, 2020 2:41 AM
57
96
依法治國?一國兩制?什麼叫做中共直接開掛給你看,不遮不掩在你面前把法律先姦後殺、再姦再殺你也奈不他何。
這不是新疆,不是西藏,就在香港。
反送中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圖上:林振東/端傳媒 下:立場新聞
(註: 上面是主會議廳,下面是小組委員會用的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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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3 AM
Wed, May 20, 2020 2:36 AM
給廣大朋友解釋一下5月15日發生了什麼事,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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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1. 香港立法會議員四年一任。立法會期由10月到7月,有兩個月的暑假。
2. 而立法會內有若干委員會,議員可以在會期開始時自由選擇參加這些委員會。這次涉及的是最重要的「內務委員會」,或稱「內委會」,或稱「內會」。
3. 立法的草案在大會上在一讀之後,法案都會被「二讀中止待續」繼而轉交到內會那邊做實際的條文審議起草工作。內會裡可以再按需要為個別草案再成立獨立的專責小組去處理。
4. 草案寫好後,才會再由內會提交報告到大會然後進行二讀-即由全體議員做審議和表決。(然後三讀、三讀表決、然後刊憲即成為新法律)
5. 由於目前保皇黨議員佔過半數,任何法案去到每一個表決程序的話必然通過,所以目前要阻止惡法草案通過是要靠拉布或議會外抗爭。(所以去年反送中才齊集外面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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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6. 每個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在每個會期(每年10月)都要重新選。
7. 選舉的主持由上個會期的主席擔任。但若他也參選,則由上個會期的副主席擔任。
8. 保皇黨自己白痴,只派了一位也就是上屆主席參選。主持就落在副主席也就是泛民主派的人去做。
接下來就是精彩故事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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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9. 泛民把握機會,一直拖延不做選主席投票,例如在選主席流程中任由委員發言之類。
10. 保皇黨在去年10月區議會選舉大敗之後,軍心散渙也懶得理,一直拖拖拖到現在。
11. 就是說內會自10月起一直沒有工作,所有法案審議停擺卡住了。中共希望要立的國歌法 國安法都做不了。
12. 然後中共就急了。
接下來中共就開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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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13. 中聯辦在4月中發話,說泛民主持這樣把內會搞停擺是違反議員當初的宣誓誓詞,沒有效忠政府,應該要取消資格。
14. 而基本法第22條是這樣寫「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那都這樣公開說了還算不算干預?基本法失效了?一國兩制都真的不要了?
15. 港共政府就出面解圍了,包括發出了新聞稿和律政司司長在記者會說,
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直屬機構,不是部門,也不是部門下設立的機構
,所以不歸22條去管。
媽的這也行?行政機關自行釋憲!
而然中央一下旨,各保皇黨也扭盡六壬去認真處理這件事…
真正的戲肉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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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13. 中聯辦在4月中發話,說泛民主持這樣把內會搞停擺是違反議員當初的宣誓誓詞,沒有效忠政府,應該要取消資格。
14. 而基本法第22條是這樣寫「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那都這樣公開說了還算不算干預?基本法失效了?一國兩制都真的不要了?
15. 港共政府就出面解圍了,包括發出了新聞稿和律政司司長在記者會說,
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直屬機構,不是部門,也不是部門下設立的機構
,所以不歸22條去管。
媽的這也行?行政機關自行釋憲!
而然中央一下旨,各保皇黨也扭盡六壬去認真處理這件事…
真正的戲肉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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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16. 5月初,
保皇黨找了一個親政府的大律師,對內會的會議規則表達了意見
- 說「在新主席選出來之前,前任主席仍然可以開會去處理選主席以外的議程 (即草案審議)」
????????
會議規則根本就沒有這個空子…會議規則寫的是會期開始時要選主席,而且主席選出來之前第一個議程必然是選主席。根本沒有什麼前任主席可以繼續先開會這說法。連立法會內部的法律顧問都找不到的空子,港共就直接開debugging console,找了一個所謂「外部法律意見」(只是個大律師,而且是經常幫政府打官司的,利益關係乎之欲出,不是法官、不是大法官、不是終審庭首席法官),就這樣創造了一條新的會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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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17. 5月8日,前任主席就持著這份「會外法律意見」,在內會的例行開會時間 (每周五下午兩點半),霸佔了主席臺,加上立法會的幾十名保安配合,不讓泛民主持開會。
18. 前任主席命令保安把所有泛民的議員抬走,然後自行開會,審議了一堆草案
更扯的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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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0, 2020 2:34 AM
19. 之後立法會大會的主席 (俗稱大主席),又找了一個外界的大律師給表達了另一個意見 (又按了`鍵開console) - 指這麼久都選不出主席,就是主持失能了。那大會主席可以再欽點另一個議員做主持。
20. 然後就欽點了。然後就在上周五 (5月15日) 開會選主席。當然也是由立法會保安配合。(立法會保安是由立法會秘書處這個行政部門負責,那當然也是港共政府的人)
21. 當日,把大部份泛民議員都轟出去之後,就進行了內委會選主席表決的程序。
然後,前任主席李慧琼以40比0當選。真是可喜可賀。
ಠ_ಠ
Wed, May 20, 2020 2:34 AM
事實部份完,然後呢?
目前已經不是「憲政危機」的層面…然是明目張膽和公然把憲法都跳過了,自行䆁法和定立新會議規則。
這真的不是哆啦A夢的情節 (攜帶型國會),而是實實在在正在發生的事。
理論上,立法不合規是可以去法院那邊申訢,但基於三權分立,司法分支並不希望染指這盤混水。就像英國皇室理論上可以對國會指指點點甚至解散掉之類,但這樣的象徵式權力在現代政制下從來沒有行使過一樣。
香港擁有現代法典的百幾年歷史以來,也從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立法會的規則從來都是立法會制定、有分歧時都是內部搞定,從來沒有搞到上法院。
所以沒有人知道真的上法院會發生什麼事,百幾年來法院也沒有處理過這樣的申訴,一次都沒有。
ಠ_ಠ
Wed, May 20, 2020 2:35 AM
接下來大概實質趕在暑假前通過的是應該是國歌法,甚至是國安法。
香港立法會在接下來10月就有4年一度的選舉,不知道會有什麼變數。也不知道又會取消多少人的資格 (上屆港共就以莫須有取消了5位直選議員的資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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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新疆,不是西藏,就在香港。
反送中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圖上:林振東/端傳媒 下:立場新聞
(註: 上面是主會議廳,下面是小組委員會用的會議室)
2. 而立法會內有若干委員會,議員可以在會期開始時自由選擇參加這些委員會。這次涉及的是最重要的「內務委員會」,或稱「內委會」,或稱「內會」。
3. 立法的草案在大會上在一讀之後,法案都會被「二讀中止待續」繼而轉交到內會那邊做實際的條文審議起草工作。內會裡可以再按需要為個別草案再成立獨立的專責小組去處理。
4. 草案寫好後,才會再由內會提交報告到大會然後進行二讀-即由全體議員做審議和表決。(然後三讀、三讀表決、然後刊憲即成為新法律)
5. 由於目前保皇黨議員佔過半數,任何法案去到每一個表決程序的話必然通過,所以目前要阻止惡法草案通過是要靠拉布或議會外抗爭。(所以去年反送中才齊集外面打起來
7. 選舉的主持由上個會期的主席擔任。但若他也參選,則由上個會期的副主席擔任。
8. 保皇黨自己白痴,只派了一位也就是上屆主席參選。主持就落在副主席也就是泛民主派的人去做。
接下來就是精彩故事的起因
10. 保皇黨在去年10月區議會選舉大敗之後,軍心散渙也懶得理,一直拖拖拖到現在。
11. 就是說內會自10月起一直沒有工作,所有法案審議停擺卡住了。中共希望要立的國歌法 國安法都做不了。
12. 然後中共就急了。
接下來中共就開掛
14. 而基本法第22條是這樣寫「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那都這樣公開說了還算不算干預?基本法失效了?一國兩制都真的不要了?
15. 港共政府就出面解圍了,包括發出了新聞稿和律政司司長在記者會說,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直屬機構,不是部門,也不是部門下設立的機構,所以不歸22條去管。
媽的這也行?行政機關自行釋憲!
而然中央一下旨,各保皇黨也扭盡六壬去認真處理這件事…
真正的戲肉現在開始
14. 而基本法第22條是這樣寫「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那都這樣公開說了還算不算干預?基本法失效了?一國兩制都真的不要了?
15. 港共政府就出面解圍了,包括發出了新聞稿和律政司司長在記者會說,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直屬機構,不是部門,也不是部門下設立的機構,所以不歸22條去管。
媽的這也行?行政機關自行釋憲!
而然中央一下旨,各保皇黨也扭盡六壬去認真處理這件事…
真正的戲肉現在開始
????????
會議規則根本就沒有這個空子…會議規則寫的是會期開始時要選主席,而且主席選出來之前第一個議程必然是選主席。根本沒有什麼前任主席可以繼續先開會這說法。連立法會內部的法律顧問都找不到的空子,港共就直接開debugging console,找了一個所謂「外部法律意見」(只是個大律師,而且是經常幫政府打官司的,利益關係乎之欲出,不是法官、不是大法官、不是終審庭首席法官),就這樣創造了一條新的會議規則。
18. 前任主席命令保安把所有泛民的議員抬走,然後自行開會,審議了一堆草案
更扯的還有
20. 然後就欽點了。然後就在上周五 (5月15日) 開會選主席。當然也是由立法會保安配合。(立法會保安是由立法會秘書處這個行政部門負責,那當然也是港共政府的人)
21. 當日,把大部份泛民議員都轟出去之後,就進行了內委會選主席表決的程序。
然後,前任主席李慧琼以40比0當選。真是可喜可賀。
目前已經不是「憲政危機」的層面…然是明目張膽和公然把憲法都跳過了,自行䆁法和定立新會議規則。
這真的不是哆啦A夢的情節 (攜帶型國會),而是實實在在正在發生的事。
理論上,立法不合規是可以去法院那邊申訢,但基於三權分立,司法分支並不希望染指這盤混水。就像英國皇室理論上可以對國會指指點點甚至解散掉之類,但這樣的象徵式權力在現代政制下從來沒有行使過一樣。
香港擁有現代法典的百幾年歷史以來,也從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立法會的規則從來都是立法會制定、有分歧時都是內部搞定,從來沒有搞到上法院。
所以沒有人知道真的上法院會發生什麼事,百幾年來法院也沒有處理過這樣的申訴,一次都沒有。
香港立法會在接下來10月就有4年一度的選舉,不知道會有什麼變數。也不知道又會取消多少人的資格 (上屆港共就以莫須有取消了5位直選議員的資格)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