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han
我反對 關我屁事
我反對我國為他國公民的同性戀婚姻背書
他們要結婚關我屁事
飄洋過海來看你 | 跨國同婚推動集資計畫
海賊團tamagawa
Timshan
要結婚請歸化台灣,其餘一律免談,吃屎!
小日月
我國同性戀者可以跟隨伴侶去他們的國家爭取同性婚姻合法,看看他們有沒有沙包黨
不流汗
挖賽快達標了ㄟ,LGTBQ的錢真好賺
Finochio🍀
半千分年雲
Timshan : 不用歸化吧,我們又沒規定台灣同志不能跟他國籍同志在台灣結婚
半千分年雲
所以這個計畫才會詭異
憐夜 休閒中
我覺得我們就國際孤兒了,這鳥東西還幫別國背書這垃圾東西是要背書啥啊,叫別國的自己去衝撞自己的政府好嗎
半千分年雲
「事實上,台灣是世界上所有通過同婚的國家中,唯一一個限制本國人和外國人結婚的國家!跨國戀愛的同志,只要對方國家沒有通過同婚,他們就也無法在台灣結婚。」 原來有這個限制喔 剛剛看法規沒看到阿
Nomind-無心
那他們可以去允許的地方結婚,結案
憐夜 休閒中
這樣還能募款百萬元,真的好賺
冷泡茶
靠北原來大伙之前都沒看下面連結喔
Nomind-無心
半千分年雲 : 只要對方國家也允許同婚,那麼就沒問題
他們現在爭的東西其實問題不在台灣,只是柿子挑軟的吃而已
Nomind-無心
冷泡茶 : 只有聽歌而已,沒辦法,我家梁靜茹唱歌就是好聽(喂
千羽宗次郎
冷泡茶
Nomind-無心 : 梁有開ig
꧁雪球꧂
拜託一下,我們在國際上誰會鳥XDD
球 太滑
是欠你們的喔
GREEN_TEE
半千分年雲 : 那也沒什麼,結婚要生效通常必須登記,外國人的國家沒有同婚也無法生效
GREEN_TEE
在台灣單方面生效也沒有什麼用,就跟外配回到母國離婚,台灣這邊也沒輒一樣
路邊攤宅老闆
事實就是他不愛你而已
⊂彡☆))д`) 哭啊的米🦮
冷泡茶 : 我有看但為其他事情打你
冷泡茶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我覺得不想捐款也沒關係,我自己也沒捐,但是我有參與連署,畢竟修法讓專法更完整不是也不錯嗎?

如果性別不是兩個人是否可以結婚的判準,為何又要讓國籍成為判准?這不是別的國家的問題,也不是結不結婚的問題,而是台灣的人權和法治是否可以更進步的問題。

要歸化台灣籍有很多條件,還要放棄原籍,即便想要放棄原籍,也可能因為原本的國家不承認台灣是國家,導致無法放棄原籍而無法入籍台灣。

所以我認為修法的目的,不僅是對多此一舉的現行法規的修正,更是對台灣籍同志伴侶的保證。如果外國籍的對方跑回國無法追到責任,在雙方的婚姻「有效」前提下,至少台灣的法律還能保護到台灣籍的一方,做出保障其權益的判決。這不是愛不愛的問題。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雖然說同志婚姻的爭取,自然是世界各國能夠逐漸跟進是最好,但就連台灣是個民主國家,爭取到今天也一路爭了要三十年,難道我們就不能成為所謂「可以允許的地方」之一嗎?
總是嚮往著所謂「比較自由的國家」,卻忽略了其實台灣已經在這行列之中。不管受不受到國際承認,我們今天存在,且不屬於其他任何國家管轄就是事實。

在糾結於他人評價之前,依舊試圖先讓自己變好,這才是我從修法這件事中想要達成的目的,因此也才參與連署。(這次的疫情也是,即便WHO還是不敢讓我們參與,但我們已經證明了自己。)

跨國伴侶結不結婚只是一個體現的例證,更重要的是這會使我們成為一個更加尊重人權與保護自由的國家。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如果原PO只是對募款的單位不爽,我覺得也沒關係,畢竟我覺得他們揭示的細節不清楚,不確定他們打算怎麼做,所以目前也沒有打算捐款。

但我覺得即便不捐款,如果你支持人權和婚姻平權,連署和支持這個活動並不會有違你的初衷。

在此附上連署網址,供參考:
跨國同婚推動計畫|乘一紙結婚證書,跨越山海疆界
千羽宗次郎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我不支持也不反對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千羽宗次郎 : 那也行,畢竟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dance)
Nomind-無心
>>如果外國籍的對方跑回國無法追到責任,在雙方的婚姻「有效」前提下,至少台灣的法律還能保護到台灣籍的一方,做出保障其權益的判決

這應該是搞錯了甚麼
藍色史萊姆FINO㌠
>如果性別不是兩個人是否可以結婚的判準,為何又要讓國籍成為判准?這不是別的國家的問題,也不是結不結婚的問題,而是台灣的人權和法治是否可以更進步的問題。

你在講幹話,你以為真的搞到上法院,外國人那方會傻傻在台灣興訟嗎?當然是回自己的國家最有利啊,而且別忘了世上存在雙性戀者等等可以接受異性和同性的取向,他「在母國和異性結婚」完全合法,你以為台灣人有辦法在對方的國家爭取到什麼權力嗎,笑死人了

如果一切都是人權最大的話,台灣就不會到現在都還在當國際孤兒了啦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像是什麼?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人已經跑了,台灣的法律要保障什麼?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藍色史萊姆FINO㌠ : https://www.laf.org.tw/...
我覺得你好像誤會了我的意思。這邊附個連結供參考。
Nomind-無心
對方國家不承認這段婚姻喔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https://www.laf.org.tw/...
這個修法不是要修對方國家的法欸......對方國家不承認跟我們沒關係啊。現在台灣的狀況是「如果結婚的另一半國家同志婚不合法,會變成台灣也沒辦法讓他們結婚的意思」,要修的只是讓台灣不再受到這個限制而已。
Nomind-無心
又要迴圈解釋了嗎............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結婚是一種民事上的關係,如果只有單方面承認,一但雙方關係出問題的時候,就會出現對方跑回國無法追究責任的狀況
Nomind-無心
舉個例子,如果兩個人在台灣結婚,領養了小孩
對方有天覺得不愛了、累了、養小孩好討厭,直接跑回國,台灣法律要怎麼保障?
藍色史萊姆FINO㌠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我也沒說要改對方的法律啊,我在問你「為什麼台灣人要這麼委曲,硬要犠牲自己公民的權益,開放特定條件的跨國婚姻」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剛剛貼給你的連結有提到喔~一方訴請離婚的條件,檔案有點多頁幫截圖

https://images.plurk.com/1IWExFrkFaUGlXvUq0GVjA.png
藍色史萊姆FINO㌠
你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外國人那邊不會直接回母國和異性結婚?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不是離婚問題啊......................= ="
Nomind-無心
小孩扶養問題怎麼辦
Nomind-無心
雙方財產呢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藍色史萊姆FINO㌠ : 你指的犧牲自己的公民權益是甚麼意思?我覺得開放了不是台灣公民權益的擴大嗎?可以結婚的對象更多了啊?

不會跑回母國這件事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沒法給你保證,重點是你要婚姻成立,對方跑了才有辦法去聲請處分兩人的共同財產啊
Nomind-無心
你能處分到的只有台灣的財產......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https://images.plurk.com/vXENu8AjpPtDYZXCTKWrv.png

這裡面也有喔~
Nomind-無心
對方能分走你在台灣一半的財產,但是對方國家的財產你分不到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當然是只有台灣的財產,不然普通人在國外的戶頭,台灣政府也管不到啊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如果不成立,你連在台灣的那一份也沒有喔
Nomind-無心
所以才需要雙方國家合法阿...............
FMJ
拿美國來說,美國承認同婚,也就是說台灣這方可依台灣的婚姻證明在美國打官司,但是如果對方國家不承認,台灣的這個結婚證明在對方國家就是廢紙
FMJ
>不然普通人在國外的戶頭,台灣政府也管不到啊

大錯特錯,如果雙方都承認同婚,台灣方有權在外國法院申告權利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FMJ : 一般人的戶頭和同婚有什麼關係......
FMJ
只要有一方不承認這個婚姻,你們出了台灣到對方的國家就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ㄟ...............如果對方國家同婚合法,你在對方國家也會有結婚登記
FMJ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你上面不是一直在講離婚財產問題
Nomind-無心
然後就能依據對方國家的法律打官司,取得離婚該德的財產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FMJ :
>你上面不是一直在講離婚財產問題:那一句不是啦XDDD
>只要有一方不承認這個婚姻,你們出了台灣到對方的國家就是「法律上的陌生人」:可是如果不開放,雙方連在台灣都是陌生人了啊?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這個我知道,但是如果開放了至少台灣這邊是可以的啊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但這就是一個不對等的關係阿,台灣人比較吃虧耶
FMJ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所以上面有人說了,「為什麼台灣人要犠牲」,這些跨國同婚在台灣結婚是之後如果要定居台灣的話,那幹嘛不移民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FMJ : 感謝兩位的討論,我了解各位不支持的點是什麼了。
只能說這是一個同志婚姻中「開放但是台灣人吃虧/不開放但是無法和外籍伴侶結婚」價值選擇的問題。
在他們提供的資料中,分析其他同志婚合法國家之中,不管是依據本國法或是依據行為地法律,法律的疆界就是國家內部而已。不管是其中哪個國家,同志拿著從那裏獲得的結婚證明到不合法的國家去,都會被視為無效。

雖然有人說移民,不過上面也說過了,移民台灣不是當事人願意自己放棄國籍就可以入籍台灣那麼容易,也可能受限於其母國的問題,而在母國申請放棄國籍不被允許。但台灣目前的規定除了部分專業能力者可以不用放棄,都還是要放棄原籍才能入籍台灣。

雖然也有修改國籍法的聲音,但目前的現況是這樣。還是說比起修同志專法、國籍法,面對這個問題大家有更好的解法嗎?
Nomind-無心
是說,台灣沒有禁止跨國同婚阿,只要對方國家也允許同婚就可以,所以這個問題並不在台灣方,單方面要求台灣不公平也不合理
Nomind-無心
台灣的國記處境已經很艱難,實在不懂為什麼還要這麼委曲求全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不是,我的意思是說,其他允許跨國同婚的國家並沒有要求對方國家也要允許啊,所以其他國家的同志在他們自己的國家和外籍伴侶結婚,也會有上面提到可能不公平的情況。

那我們特地這麼做的用意又是什麼呢?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我不知道其他國家的考量,不過同婚國家已經是少數,台灣會需要跨國同婚的大宗其實是中港澳人士,這點也不得不更謹慎
Nomind-無心
而中港澳人士要跟台灣人結婚,涉及的法律又更多
GREEN_TEE
把這個問題當作單純外籍配偶的問題,就沒有那麼難理解了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因為其實就像上面大家提到的,應該讓外籍同志伴侶歸化比較好,但是現在就是他們要結婚會卡國籍,要歸化會卡喪失國籍,要透過結婚歸化又會卡在原有國籍不能結婚,就是一個無限迴圈。 (這是我查資料之後的理解啦,還是有沒有法律專業人士可以說明一下QQ)

我知道跨國婚姻會涉及很多問題,不過正因為開放的國家屬於少數,台灣才算是亞洲區同志的一盞明燈。可能不完整的法規對台灣公民保障不夠,但如果因此而無法結婚,也是一種保障不夠啊。

也正如你說的,會需要特地來台灣結婚的跨國伴侶大宗很可能就是中港澳居多,但如果是來自這邊的伴侶,應該會更希望可以順利結婚歸化才對。

雖然提出不支持的意見我已經了解了,但我還是無法因此而不支持。畢竟因為要結婚的對象的國家限制而無法在台結婚,我覺得對台灣而言也是一種不公平。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GREEN_TEE : 我也覺得很像,可是一般外籍配偶會有「原國家不允許」的問題發生之類的嗎?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一般外籍配偶會有「原國家不允許」的問題發生之類

有,柬埔寨過去因為人口買賣、假結婚太多,不允許柬國人士與我國人結婚且不發給單身證明文件
Nomind-無心
(跨國結婚要先拿到對方國家發的單身證明)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那現在柬埔寨也還是這樣嗎? 還有,台灣在現在或過去,會有因為該國國情,限制自己的人民不可以跟某個國家的人結婚的情況嗎?(未看先猜以前可能有中國XD)很好奇這是哪一個部門的業務,可以分享查詢管道嗎?

單身證明>這個應該跨國同志結婚也會需要準備吧? 不過現在是拿到了這個也會因為原國家的法律而無法在台結婚啊
Nomind-無心
柬埔寨的結婚禁令還在喔,實際上不是台灣限制不能跟某國家的人結婚,是對方不允許阿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感謝分享~
不過柬埔寨的情況是透過不發單身證明來禁止國民和台灣人結婚,所以台灣這邊即便要辦也辦不成嘛!(在外交部那邊的第一關就會被擋下來了?)
https://www.boca.gov.tw/...

但現在同志跨國婚姻的情況不是說對方不發給證明,而是即便有了證明,台灣也會因為對方法律不允許,而無法給予婚姻成立的證明,進而無法辦理結婚歸化吧?
(不過這是我看這張圖表自己想的,還是希望有法律專業人士可以說明一下)
https://www.roc-taiwan.org/...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柬埔寨的結婚禁令還在喔,實際上不是台灣限制不能跟某國家的人結婚,是對方不允許阿>恩恩我知道這是柬埔寨那邊的情況,我是想請問說台灣有沒有宣布類似的情況
Nomind-無心
我知道的應該是沒有,只是針對不同國家的結婚規定不同
比如說針對部分國家,你必須先在對方國家取得結婚證明,然後拿結婚證明來台灣面談,面談通過才能在台灣登記
Nomind-無心
如果對方國家不允許同婚,就會在結婚證明這關卡死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如果是在台灣辦結婚應該就不需要國外的結婚證明,只需要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證明就可以了?不然不就變成一定要在國外登記一次之後才能在台灣登記嗎?只是不知道每一個國家是不是都有婚姻狀況證明或單身證明的制度,或申請資格為何。

我是看這邊的:https://servicestation.immigration.gov.tw/...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如果是對方自己拿不到單身證明,那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但目前同志的狀況應該就是即便有單身證明,還是會因為對方國家不合法而不被允許吧?'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ㄟ..........你參考一下下面這個台菲跨國婚姻的程序
臺菲跨國婚姻申請程序須知
1.在台灣申請適婚證明
2.持台灣核發的適婚證明向菲國地方政府申請婚姻許可
3.持本處核發之適婚證明向菲國地方政府辦理結婚、申請結婚證書
4.面談及申請結婚證書驗證
Nomind-無心
針對特定國家人士,必須先在對方國家辦理結婚,之後才能來台申請
Nomind-無心
>>不就變成一定要在國外登記一次之後才能在台灣登記嗎?

沒錯,就是這樣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針對特定國家人士,必須先在對方國家辦理結婚,之後才能來台申請>那這樣有說是哪些特定國家嗎?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一時找不到完整名單,印象中主要是針對中國、東南亞國家
登記婚問答集_Q09
>>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在國內結婚,須先向大陸地區主管機關辦理登記結婚,並申請結婚公證書
>>國人與外交部所定之特定國家人士(如越南、緬甸等)在國內結婚,須先至該外籍配偶之原屬國完成結婚登記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可是如果是針對特定國家的外籍伴侶,那不就是依照名單額外要求的國家,才會需要在國外登記一次後台灣才受理嗎?其他不在名單外的國家如果選擇在台灣結婚,應該就不需要先有本國的結婚證明,而是只要單身證明吧?
GREEN_TEE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問題是他們依然不能在外國人母國結婚啊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GREEN_TEE : 對,可是如果台灣這邊開放,外籍伴侶如果不是在上面提到的特定名單國家中,就應該不需要原本國家的結婚證明,只要單身證明就可以了吧?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是,所以即使台灣開放了,他們也會卡在無法取得母國結婚證明這關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這些特定國家剛好是台灣跨國結婚的大宗
Nomind-無心
其中一個叫做中國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我知道中國的問題啦,所以如果是來自中國的同性伴侶,就會適用「特定國家」名單而需要「額外」取得中國的結婚證明,那就去取得啊。但是
Nomind-無心
但是中國不允許同婚,所以拿不到結婚證明
Nomind-無心
接著伴侶盟就會要求取消他國結婚證明這一項
GREEN_TEE
惡意一點就跑回去,然後外國人在母國離婚,台灣人就要跑訴訟程序才有辦法離婚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我知道你的意思,所以台灣人無法和中國的同志伴侶結婚,並不應該是因為「對方國家不允許同婚」,而是應該因為他們是「特殊名單上的國家的人」的原因。

不然,即便不是大宗,其他國家的同志伴侶,那些不在特殊名單上的國家想來和台灣人結婚也不行啦。
GREEN_TEE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他們要先能結婚啊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其實他們現在主要就是針對中港澳人士啦,所以爭取跨國同婚,講白了就是中國的問題
Nomind-無心
其他國家的案例很少很少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那這樣其他少數的不就被犧牲? 而且如果要針對中國問題,異性婚的外配不是更大宗?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所以現在的問題不應該是同性婚和跨國同性婚的問題,而是異性外配和同性外配是否公平的問題吧?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不是說是同志婚姻自由就可以無限上綱,因此只要比照外配的條件就可以了。那如果所有的外配都需要先在本國結婚,拿本國的結婚證明才可以在台灣登記,那同志外配比照辦理,我沒有意見。

但今天是特定國家才需要這樣做,同志外配也比照異性外配「列管國家」和「其他國家」的方式辦理,不也可以嗎
Nomind-無心
比照外配就是,要能在對方國家合法結婚
Nomind-無心
在對方國家不能結婚的,來台灣也不行,這個標準很一致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比照外配就是,要能在對方國家合法結婚阿>>這個的說明可以附個詳細資料嗎?我一直想看一下但都找到不是很相關的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痾........你把外籍人士跟同婚的規定看下來,結論就是這樣啊
Nomind-無心
剛剛柬埔寨的例子就是一個,就算是異性戀,也是要拿到對方國家核發的證明文件,對方要發這個文件給你,前提就是能夠合法結婚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因為我看到的都是一些準備資料什麼的,但並沒有特別提到這個啊......而且還有例外說明,像是這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其婚姻真實性無虞,得免予面談。但因同一結婚事實曾經面談未通過者,不在此限:
(一) 結婚一年以上,雙方並育有親生子女。
(二) 結婚二年以上並有共同生活事實之具體事證。
(三) 國人旅居外國人之本國二年以上並取得合法居留權。
(四) 雙方在第三國合法居留二年以上相識結婚。
(五) 外國人曾在臺修讀大專校院正式學位,畢業後於我國應聘工作並取得應聘事由之居留證一年以上,期間雙方在我國認識交往。
(六) 有事實足認婚姻真實無虞並經外交部核准。

我就不太清楚到底異性外配是否要在本國可以合法結婚,才能來台登記了啊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柬埔寨是他們自己特例的問題吧
Nomind-無心
不管是不是特例,實際上就是"在對方國家不能結婚的,來台灣也不行",這個不分同性異性,所以標準是一樣的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在對方國家不能結婚的,來台灣也不行>> 我知道常識上來說是這樣沒錯,不過我還是想看看有沒有正式的法規。但我在外交部那邊的資料看到的感覺也都是一些「有事實足認婚姻真實無虞並經外交部核准。」這樣???的判定,所以就不確定是否「在對方國家合法」是一個必要條件了啊
Nomind-無心
那個是針對特殊案例開的後門............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那這樣在多數國家都還沒合法的「同志」,就不能算是特殊案例嗎?
Nomind-無心
要個案處理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就因為同志個案說多不多說少不少,才會想修法吧......我找到剛剛想說的了:「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這個是一般外配也適用的,所以為什麼依台灣的同志專法還要限國籍呢?
Nomind-無心
呃,你看清楚,「依各當事人之本國法」
Nomind-無心
後面指的是「方式」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對,所以如果他們在台灣用登記的方式結婚,在外交部那邊就應該算是「有婚姻事實」,在台灣就應該要可以算婚姻成立啊。(雖然我不知道實際上法律是不是這樣解釋的)

而且同樣的還有另一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如果把外國「同婚不合法」視為違反台灣公序良俗,不也可以嗎?
Nomind-無心
>>以如果他們在台灣用登記的方式結婚
條件不符就沒辦法登記阿........= ="
Nomind-無心
>>把外國「同婚不合法」視為違反台灣公序良俗,不也可以嗎?
非常非常難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條件不符就沒辦法登記阿>>所以就是針對他們啊
非常非常難>>為什麼?
GREEN_TEE
他國事務干台灣什麼事
Nomind-無心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 一樣,那是特例用的,不能當通則
Nomind-無心
不能因為你想要怎樣,就要政府開後門給你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一樣,那是特例用的,不能當通則>>所以你是認為,不應該開放跨國同婚「只要一方合法」,但如果是來自同婚不合法國家的伴侶想跟台灣人結婚,可以用特例當個案討論,是這樣嗎?
Nomind-無心
是,目前政府的態度也是這樣
★騎薯條上學✖氫氧化鈉✰
Nomind-無心 : 好的我了解了,感謝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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