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留步,聽我說個故事
旅美夫妻「美國爽歪歪」確診秒返台 張雅琴飆罵:這就是自私 - 自由娛樂
張雅琴表示,這對夫妻在美國居住30年,為何要趁著發病、有症狀時趕緊跑回台灣?更直言:「不是錢的問題,問題是為什麼要把病毒帶回來?」她說無法像蘇貞昌、陳時中那樣胸襟寬廣,解釋自己不是小氣,只是一個人確診,台灣就要付210萬元,不能理解問說:「中鏢趕快回台灣,你這到底什麼意思?

張雅琴不客氣地說:「這就是自私!如果今天台灣都是這樣自私,這樣不得了,我今天升官發財跑到美國爽歪歪,萬一中國打台灣,就在那邊好慶幸,我拿美國籍,然後等到有病的時候,我管他效忠美國,管你的、趕快回台灣。」痛批這些人就是吃定台灣

旅美30年夫婦染疫返台 蘇揆:對國人不平但不要太計較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影/旅美30年!60多歲婦人有症狀還搭機 12機組員、7乘客慘被隔離 | ETtoday新聞雲
掰噗~
太生氣囉 (no_dance)
路邊攤宅老闆
賺錢中國人 生仔美國人 破病台灣人
肥貓偷笑露得清
早安
Doctor
張雅琴說的有實例啊,歐鴻鍊
🔞【極度暴躁】貓瑞特
並不是政府的錯 也不是蘇貞昌、陳時中的問題
而是國民黨會在那邊靠么
超威摺耳貓
就不要接受雙重國籍啊...一手拿綠卡一手拿台灣護照這麼方便...
skyroach
如果平時米國賺錢都有繳台灣的稅,那小弟讚成
Lupins
支持民進黨的也不少是雙重國籍,所以才放置不理吧?
(・ิ㉨ ・)ิ 紅豆
廢除雙重國籍啊....呵呵
(・ิ㉨ ・)ิ 紅豆
快提議
DANIEL1010
海龜就是這樣吃相難看才讓人民不爽
OTAddams
腳長在人家身上,要當海龜是個人自由,但是疫情炎上,除了要誠實告知外,把自己包起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是基本的常識!
🅽🅴🅽⛓️希望有個HE
有症狀確診回來 台灣就要花大量的醫療資源去醫治
醫護人員就要更加提心吊膽
13928
平常不回來,有病才回來用台灣的資源,那麼只好用錢解決了,罰款+自費醫療+高額復保費用,
反正自費醫療費用也比美國便宜太多,美國現在醫療崩潰,貴也得不到好的照顧,說不定救不回來,回台自費醫療已划算很多!
番薯人A醬🌈
支持沒繳稅的話應該自費醫療費用
波爾狄雅
法律不改美國台灣雙國籍的問題就不能阻止這種出事變台灣人的自私族群
馬克(杯)中之蒸餃
沒記錯的話,即使是土生土長的外國人,比如說出生至今 50 年都住英國、雙親也都是英國人,這樣的人如果在台灣確診 COVID-19,好像也會直接在台灣治療、費用也是政府出。

這似乎與法律上對於「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應對措施相關。
馬克(杯)中之蒸餃
參考資料(雖然看的不是很懂):
傳染病防治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傳染病防治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44 條

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
一、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二、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三、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
第一項各款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馬克(杯)中之蒸餃
雖然我也覺得這樣做很自私,但法律目前還是如此規定,政府也必須依法行政吧 …… 看能不能修法吧 @@

另外,雖然只是個人想法啦,法律會規定「政府出錢」是不是因為「比起患者因為沒錢而放棄治療、不就診或不採檢且到處趴趴走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政府直接出錢還比較便宜」呢?
睡-ㄦ-
俗話說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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