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提到Foucault的《詞與物》(Word and Things)這本於1966年出版的書。關於這個書名的小故事:本來要付梓前,Foucault書稿的名字是《物的秩序》(The Order of Things)(副標題是<人文科學考古學>,但這裡不論主標或副標就不打法文了,要不然要找字hen累wwww),但是出版商建議他改成《詞與物》出版。但是當書被翻譯成英文版時,英譯者又翻回去《物的秩序》,如同原先Foucault所希望的。 另外,《傅科》作者于奇智在p.53有提到,「間斷性」這個在《詞與物》裡很重要的概念,非常類似於Althusser跟Bachelard提出的「科學斷裂」以及Thomas Kuhn的「科學革命」等概念。但是Foucault的間斷性的不同之處在於每個歷史分歧都有不同的知識特徵。
基於一些原因,這些日子獲得了閱讀一批東大出版社著名的「世界哲學家叢書」的機會。
(前些日子讀完了《牛頓》,之後會找個時間寫寫一些這書裡有趣的東西)
而目前手邊正在閱讀的是《傅科》這本書。雖然才剛看沒多少,總覺得Foucault的術語好多又好雜啊!但是作為一本介紹Foucault的中文入門書,從目錄來看,還是很扼要地討論他在各個領域裡的想法。我很想知道他廣為人知的「考古學」(archeology)跟「系譜學」(geneology)這兩種哲學方法,所以應該會特別著重在整理這兩方面的討論。
而Foucault所代表的是當代法國哲學裡批評傳統的結構主義者(e.g.李維史陀)、馬克思主義者(e.g.Louis Althusser)以及存在主義者(e.g.沙特)的角色。
作者于奇智整理了Foucault從四個角度來論述他的主張。
第一個是關於知識考古學的結論。由於Foucault認為傳統的歷史學有許多間斷性或突變性的事件發生在整個思想的歷史之中,但傳統歷史學卻非常武斷地歸結、分類這些事件在各式各樣的因果、對立、決定種種關係與框架裡,所以他堅稱要重新考察這些思想歷史裡的斷裂關係,重新闡述知識系統的產生條件。
我有一次工作坊報告傅柯和我預備投稿的文章,被某位老狠狠噹到飛起來之後,我就永遠都不確定我理解的傅柯是啥了WW
1.新穎原則:「論說」(discours)不是文獻(documents)或傳統的考古材料,而應該看作是紀念物、遺物或檔案(archieve)。而「論說」是一種語言的單位,不僅具有傳統的語言意義,也包含了非語言的意義(例如:文化、社會、經濟跟政治等)。所以新穎原則強調的是「論說實踐」與其他人類的實踐生活相互依存的關係,而不是一種獨立於人類生活實踐的、客觀抽離脈絡的文獻文本而已。
2.矛盾分析原則:知識考古學強調各種archieve形式之間的差異。Foucault把知識看作是論說構成的基礎,重點是挖掘或考察論說作為archieve而存在的條件為何,確定論說是發生在什麼樣的時空條件(歐陸哲學是不是常說「場域」這個詞啊?)下。
4.比較標記原則:這條原則討論archieve變化的不同類型,Foucault強列反對單一連續性、全面性的分析形式(像傳統歷史學與考古學那樣),而是採取包含高度間斷性、差異性、變動性的分散形式。
1.對象形成標準:論說陳述構成了對象的集合。論說常常是間斷的、有限的、不完整的,所以Foucault才會說歷史充滿著無數的間隙;而外在性是指論說與連續性之間沒有內在的聯繫。他還提到了併合性,意思是指累積、合併論說的archieves,是與有限性相統一的,而之所以是有限的是因為任何論說都要看發生的條件是什麼,而且總是受到外在的制約。
3.概念形成標準:對Foucault來說,概念的系統包含陳述的規則、形式與修辭等等。所以概念不在任何的心理主體之中,而是在論說自身之中。
4.策略形成標準:這條標準是選擇不同論說進行分析的準則。由於知識考古學是一種實踐生活的展現,論說的作用就是在於如何建立各種arch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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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我覺得這部分作者沒有介紹得很好,基本上就是打高空,看起來好像講了什麼,但是其實都蠻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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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還是不太好懂(囧
但又更肯定了寫歐陸的東西真的需要一些「文采」,詞彙量不豐富沒辦法一直講下去,這點倒是跟文學批評很像XDD
另外,《傅科》作者于奇智在p.53有提到,「間斷性」這個在《詞與物》裡很重要的概念,非常類似於Althusser跟Bachelard提出的「科學斷裂」以及Thomas Kuhn的「科學革命」等概念。但是Foucault的間斷性的不同之處在於每個歷史分歧都有不同的知識特徵。
尼采的系譜學主要的關懷是,我們如何應評估跟判斷既有的價值,透過追溯既有價值的起源,進而批判,以達到建立新的價值的目的。但Foucault的系譜學則主要考察諸如權力或性關係等經驗是如何形成的,他特別著重在所謂權利與性關係中的少數經驗(e.g.同志經驗)的研究,以確定經驗主體的形成過程,以及在面對既有的權力或性關係之下,為什麼這些少數的經驗會感到扞格不入與困惑。
1.反向原則教我們要認識到論說的中斷和減少的否定作用,而不是單單只積極意義上的對作者、學科、科學真理部分的研究;換言之,我們須關注致使歷史時期發生斷裂的部分。
2.中斷原則則是表明論說的間斷性「實踐」。這原則相比於前一條原則來說,是比較具有積極意義的。
3.特異原則則教我們應該要懷疑論說的保護者,因為認識一個斷裂歷史時期的發生,不是被預先決定的。
4.最後一條是外在原則,也就是透過我們認識所達到的不是論說的內在核心,而是其外在條件。
坦白說我不是很知道這四條原則到底是幹嘛的...但我猜應該跟Foucault他透過系譜學研究來做歷史哲學時有關,特別是這四條原則應該是建議我們更應該考察歷史的論說間斷。
此外,根據作者,從早期知識考古學邁向後期的系譜學的發展中,知識考古學只是研究知識,頂多到研究知識論說的實踐為止。但是一直要到後期的系譜學才見到Foucault把知識跟權力結合起來的嘗試。
對此,他的系譜學可分為三個主要的歷史存有論:與真理有關的、與權力有關的,以及與道德有關的。
(我發現Foucault的作品其中譯名實在是紛雜得可以欸
連他本人名字的翻譯也有多種選擇,初讀時還必須要對照英譯本書名,才知道中國跟臺灣在書名翻譯的不同與相同...)看似複雜又廣的各種主題,其實關聯性都還蠻高的。例如早期在《臨床醫學的誕生》中,Foucault關注在「(觀)看」(regard)這個動作上,從「看」或觀察臨床現象、病灶、大體等方面,他建立起空間、語言與死亡之間的聯繫。後來這種「看」(此時,他是用法文中"voir"這個字)的動作在後期的《規訓與懲罰》又再一次被提出,只不過研究對象從病人(或死人)換成了犯人,最後他提出了看(voir)、知識(savoir)跟權力(pouvoir)的結合關係。
不知道為什麼,每每看到這種行文中有字根分析的哲學討論,都讓我有點怕怕的...這算什麼?歐陸恐懼症?還是歐陸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