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雜談
我是寫咖啡上的秘密那個系列時閱讀咖啡相關資料,才得知衣索比亞和星巴克這場關於名字的國際官司。
也就是從那時候,我個人抵制星巴克並且不再消費他的任何商品。
如果你不想改變對這家連鎖咖啡的好感,我建議不要繼續閱讀這個噗。
同時,這只是大型國際企業惡行的一部分,我也必須承認,我無法抵制所有產生類似惡行企業旗下的商品。
掰噗~
沒錯沒錯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是商標 不是專利。
磐石無轉移
我正在查這個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那我重貼(沒課金XD)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星巴克大概在兩千年的時候在美國以及其他國家,陸續註冊了耶加雪非、哈拉、西達摩三地的商標以及產地標示命名等等的權利。
之後,星巴克以國際法控告並要求這三個城市不得使用這個名字,產品也不得將這三個名字標示於產地上。

其實一開始衣索比亞政府是裝死不管的。

但是在國際義工的幫助和一些衣索比亞知識份子多方努力下,於2005年3月,於國際庭控告星巴克與之對簿公堂。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真的很好笑,對吧?自己的城市,使用了千年的名字,卻因為連鎖大企業註冊了而無法使用。
更可笑的是,這個官司,打了兩年。

一直到2007年6月,星巴克才「承認」衣索比亞擁有這三地地名的各種使用權。
並且在與衣索比亞和解後執行各種包含現金、產業扶持等等的賠償。
我看到有人說星巴克支持友善農法什麼的--才不是支持,那是星巴克為貪婪支付的代價。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說真的,我看到的時候,只覺得--星巴克怎麼有臉打這種官司?
但是,在幾億美金面前,臉重要嗎?
確實,沒有不存在的犯罪,只要收益足夠將靈魂賣給魔鬼。
所以中國有人在中國境內搶注LV商標,最後讓LV花了大約一億還兩億RMB的價格買回去。
所以有孟山都。
星巴克確實是不要臉了,但也幸好最後星巴克沒有得逞。
當地的人民沒有失去他們養育的名字。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um...應該是和解 不是敗訴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感謝糾正(沒課金無法編輯請原諒我不重貼了QVQ)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咦?!感謝噗幣!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沒啦 我是個專利律師。然後也做商標申請。所以算是我本行。
磐石無轉移
我等下把之前寫過的商標文貼過來(之前發私噗)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感謝!必須說我是真的不太懂當初星巴克註冊的權利範圍有多大,因為看起來似乎超過了普通人熟悉的商標範圍......>"<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他是注冊了一堆國家 因為商標其實很地域性的
磐石無轉移
等我弄完小孩 科科。另外我是美國律師。所以有些東西我不知道要怎麼講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沒關係!願意分享就大感激!
天 瑕
大約2010年左右,我在大學唸書時就有老師提到幾大咖啡商剝削農民的事,當時在星巴克打工的學生也是拿星巴克做了很多事幫助農民來反駁。能把合解賠償當善舉的,星巴克這波操作也真夠漂亮了。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天 瑕 : 而且經由產業扶持,星巴克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佔據大多數當地生產的咖啡。大概也一定程度上不太友善的調控收購價格
獨行白
咖啡農被剝削的超嚴重的、可可也是,之前看《糧食戰爭》的時候就有提到,所以我拒絕一般咖啡和巧克力,如果真的要吃,只選擇公平貿易的咖啡和巧克力。
是說星巴克也號稱有採購公平貿易咖啡豆,不過忘記在哪裡看到,所佔的比例只有星巴克咖啡豆的不到5%而已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我是很討厭統一所以很早就沒去了XD
火華、今天寫字了嗎
商標、專利、著作權這幾個法律都是有地域性的。你在美國有註冊專利/商標不等於到英國就自動有權利,要送英國政府單位註冊才能有權利。
蘿依✡
(歪樓)台灣現在有自產自銷的巧克力 蠻好吃的 但就......都很貴
磐石無轉移
磐石無轉移
以法理/法源來說, 商標保護的是"商譽". 就像你看到麥當勞那個黃色的M就知道又是一家賣很難吃漢堡的速食店 LOL
磐石無轉移
喔我先說我講的都是美國法律....我也只懂美國法律, 和一些國際智財, 不過後者很淺
磐石無轉移
那甚麼東西可以拿去當商標呢? word, slogan (標語), logo(標誌), 這些都可以. 重點是不管你提供的是服務(service), 或產品(goods), 都必須要使用. 而且在聲請的時候要提供樣本"specimen". 當然如果那時候還沒開始賣那也OK, 就要聲請"intent to use", 然後再核准的時候補件(或聲請延期補件)
磐石無轉移
聲請商標的時候是要選類別. 為什麼呢? 因為不同產品有不同的商譽阿. 賣電子產品的蘋果跟賣農產品的蘋果當然是牛頭不對馬嘴. 如果已知的類別沒有辦法詳細描述你的東西的話也可以自己寫敘述. 不過聲請費+$50.
磐石無轉移
通常一個類別聲請費是225. 不過專利局(USPTO, 以下都講PTO), 很機車的是會把同個商標的不同類別視為不同聲請書. (所以在收你一次 ORZ)
磐石無轉移
好現在來舉例說明. 這個是我最近在弄的一個商標:
Mens
磐石無轉移
叫做"born tough". 賣衣服的. OK. 所以他們要聲請兩個商標. 一個是字"born tough". 另一個是logo. 就是那個網頁中間靠上面, B跟T和在一起的那個logo. 聲請的時候通常建議: "unstyled word", 就是說甚麼字體都可以啦. "disclaim color on logo", 就是說標誌的話甚麼顏色都OK
磐石無轉移
OK 商標可以維持多久呢? well, PTO是每五年跟你收一次renewal fee. (我們有些客戶收到那種詐騙說你的商標要renew啦, 請付我們錢, 我們幫你renew. 然後是會幫你renew, 只是再多收個600 (拜託, renew也才要100還200的規費)
磐石無轉移
喔離題了. Anyway, 理論上來說, 只要你一直賣你的產品(或服務), 那你的商標就可以一直維持下去. (如果你去PTO登記了那當然要付renewal fee啦). 當然你可以授權給其他公司用你的商標. 不過要注意的是所謂dilution. (這個要怎麼翻阿?), 直翻是稀釋. 也就是說你授權給太多人的話, 你等於把自己的商譽分出去啦. 這樣普羅大眾並不會直接聯想到你自家的產品, 這就是一種dilution. 如果dilute太多的話, 那這個商標就死了.
磐石無轉移
那要如何界定商標侵權的問題? 根據我以前的筆記, 大概這樣分: 1. Coined/Fancy. 2. Arbitrary, 3. Suggestive. 4. Descriptive, 5. Generic
磐石無轉移
以上這個就是這個商標的強度, 或應該說辨識度. 辨識度越高這個商標就越好. 所以最好得當然就是Coined/Fancy. Coined在這裡代表自己造字出來當商標. 像Exxon (一家石油公司), 宏碁, 華碩等等. Arbitrary代表不相關的東西. 最好的例子就是蘋果. 蘋果大家都知道. 拿來當農產品的商標一定很弱, 但拿來當電子產品的商標就很好. 因為沒人想到把吃的東西拿來做3C產品的商標阿
磐石無轉移
3. Suggestive 跟 4. Descriptive通常官司就是在打這個. LOL Suggestive通常是相關的東西, 但要讓人想一想. 像"outdoor adventure"這家店大概就算suggestive. 看到要想想, 然後進去發現, 喔賣衣服腳踏車背包等等
Collections
磐石無轉移
Descriptive很容易理解, 像Pizza Hut...一看就知道是賣pizza. LOL
磐石無轉移
所以商標訴訟裡面, 就是律師在扯比較接近Suggestive還是descriptive
磐石無轉移
OK 除此之外, 商標還是可以死....就是商標從名詞變成動詞的時候. 變成了語言的一部分, 那這個商標就死了.
像甚麼? 阿斯匹靈Aspirin以前是商標喔. Yo-yo, Heroin 也曾經是. 這個網頁列出來一堆:
15 Product Trademarks That Have Become Victims Of Ge...
磐石無轉移
當然還有google也是有點危險. 他們自己律師一定有發通知給所有人: 千萬不要自己把google當動詞. 你自己人都這樣用了, 法院一定會直接把你這個商標殺掉 LOL 喔當然這個產品如果不賣了, 那這個商標當然就沒了. 理論上來說其他人也是可以把這個商標弄來繼續賣這個產品啦(真的有人去買這種死掉的商標來賣老產品喔)
磐石無轉移
好啦跟大家講個有趣的事情: 開源的程式"open source software". 這個要怎麼保護呢? 專利不行. 因為早已公開. 所以就用商標來保護. 像Linux, Google Android都是open source. 所以你想要用, OK阿, 但需要google授權他們寫的android程式給你. (之前華為不是也被google抵制, 就google不授權android給他們啦)
磐石無轉移
OK 繼續寫specimen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客戶提供假的specimen. 把商標Photoshop到還沒開發完成的產品上面之類的. 或假賣(賣給家人之類的). 問題是....你敢跟政府說謊, 政府就可以撤銷你的商標說.
另外軟體商標(我是說可下載的軟體), 通常都要放兩個類別. 因為同時包含了產品(goods), 和服務(service).
磐石無轉移
喔現在這個類別都是國際類別啦(international class), 所以基本上全世界通用. 我記得大概是47還45個類別. 每個類別下面都有子項目. 我們申請的時候就是要去找最接近客戶產品的子項目(還好可以用電腦搜)
磐石無轉移
OK 現在來講tarnishment. 基本上tarnishment的案子都很好玩啦. 不過很少....因為通常tarnishment都很嚴重, 所以大家庭外和解就好啦(必輸). 不嚴重的那種....well, 也不會去打...浪費兩邊的時間. 這個案子我讀得不是很多. 有問題的話我再去查. 現在先大概講一下. "Moseley vs Victoria Secret Catalogue"
磐石無轉移
ok. 原告是Victoria Secret...um..我想大家應該都是知道他們賣甚麼東西. 然後1998年, Victor & Cathy Moseley在Kentucky成立了一家小店, 叫 "Victor's Little Secret". 賣......性感內衣+成人用品 LOL x 100
磐石無轉移
第六巡迴法院(在美國, 說第幾巡迴法院就是聯邦法院的一審法院) 引述第二巡迴法院的驗證方式, 判: "two names were sufficiently similar to cause dilution and that the Victor's secret mark diluted the victoria's secret mark through its tarnishing effect".
磐石無轉移
二審法院同意一審判決. 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 喔抱歉剛剛沒講明白. 簡單的就是說, 第二巡迴法院認定決定dilution不需要證明dilution造成經濟上的損失"economic damages. 但第四巡迴法院認定必須要有"actual economic damage". 第六巡迴法院引述第二巡迴法院的認定方式, 所以就是所謂的"battle of circuit". 所以最高法院接受上訴
磐石無轉移
最高法院同意第四巡迴法院的認定, 駁回第六巡迴法院的判決. 此案回到一審法院. 所以判victoria secret輸. 因為VS沒有提供相應證據, 像市場調查之類的. 不過後來國會2006年修法, 推翻最高法院判決. 所以後來Victoria Secret贏了. 這家小店的商標改成"Cathy's Little Secret"
磐石無轉移
OK 來講一些商標其他事情: 先講Burger King vs Hoots. Hoots是一家人. 1957年左右, 在Mattoon, IL這個小鎮買了一家冰淇淋店, 再加上漢堡薯條, 然後把店名叫做"Burger King". 那我們知道的"漢堡王", 是在1954年才把名字改成"Burger King". 不過Burger King是從Florida開始發展. 直到1961年才在伊利諾州開了第一家分店.
磐石無轉移
所以1968年, 第七巡迴法院對於"Burger King"商標的裁決是: Hoots只能在Mattoon方圓20英里內使用"Burger King"這個商標. 因為漢堡王那時候已經在很多州開了很多分店. 1968年光是伊利諾州就有超過50家分店. 所以漢堡王已經在很多地方(除了Mattoon)使用了這個商標. 但是漢堡王不可以在Mattoon方圓20英里內開分店
磐石無轉移
可以看看維基百科對Hoots這家Burger King的照片:
Burger King (Mattoon, Illinois) - Wikipedia
磐石無轉移
另外就是商標必須要"用", 而不是註冊. 美國商標法有提到如果註冊後一年內不用, 那商標就撤銷. 所以你不能註冊一堆商標放在那邊. (大陸那邊在星巴克跑來大陸之前有這樣幹過...註冊了一堆甚麼星巴克, 星克巴之類的...LOL)
磐石無轉移
那註冊商標有甚麼用呢? 有用阿....等於號召天下 驚動萬教 , 跟大家講說這個商標是我的啦. 全美看到這個商標就是我的!! 當然你如果肯砸錢買廣告的話也不一定要註冊商標啦......
磐石無轉移
OK 最後(應該是最後了吧?) 講一下parody exception. 這個案子我記得超清楚的: Louis Vuitton Malletier v. Haute Diggity Dog
磐石無轉移
不要懷疑, 原告就是那個Louis Vuitton (LV). 被告是一家寵物用品店, 出了一系列的產品, 然後弄個商標叫Chewy Vuitton. 這個看圖就知道了 LOL x 200 https://images.plurk.com/shrAr1EqMzKOS1nXkab2E.png
磐石無轉移
法院判LV輸. 為什麼? 因為這個一聽就知道是來搞笑的阿. 而且這種東西就是要知道原本是誰才好笑對不對? 所以根本不會搞混. 然後用的材質天差地遠, 也絕對不會有人認為LV跑來賣寵物的玩具 (LOL x 200). (當然你如果有錢到買真的LV來給你的狗玩我也沒辦法講甚麼了)
磐石無轉移
ok 都copy過來了. 我覺得大家都直接end了吧? LOL
☆紫月靈✨
磐石無轉移 : 看完了 ,一半覺得天書 ;一半覺得英美法真有趣 ,這種訴訟還能成立 ……
磐石無轉移
☆紫月靈✨ : 英美法要讀很多case. 大陸法就是法條
陽明山下智久
好有趣!
磐石無轉移
陽明山下智久 : thanks. 其實商標很好玩...而且到處都是
A-PON
長知識!
陽明山下智久
趁機問一下,因為在台灣上課對英美法很陌生,老師都說法官判決靠判例,那麼法條要幹嘛?
磐石無轉移
陽明山下智久 : 刑法還是有法條阿. 契約等等就比較看判例. 刑法部分之前有一堆大佬一起弄出了一份Model Penal Code來給各州參考. 然後各州(或國會)立法院也會修法.
磐石無轉移
應該說英美法的法官權力比較大. 對法條的解讀比較自由.
磐石無轉移
判例在開庭的用途很多都是盡量找到相似的情形來支持己方的論點. 所以英美法系的律師都要很會找判例. (好啦我寫專利的不用. LOL....)
[微光]
看完了也長知識了,謝謝分享~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獨行白 : 公平貿易的農產超級多,例如棕櫚油(大量使用在食品加工和美妝產品)、棉花、酪梨.....etc 真的很難貫徹使用公平貿易產品orz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感謝! 作息混亂也才開始看,覺得自己得看兩遍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welcome. 其實內容不少啦 慢慢看
So🔫🍙心が折れる
學到很多+1,原本對大陸法很陌生,了解了以後對為什麼會這麼判多了一些概念
還有字很多但是講的很潛顯易懂,看起來蠻有趣的
磐石無轉移
So🔫🍙心が折れる : 喔謝謝. glad you like it. 我中文寫作實在不怎麼樣.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看完了 但看完覺得星巴克更惡劣了ORZ 因為廣義的來說,在食品類,以耶加雪非這個名字為例,只要會影響「耶加雪非=精品咖啡豆=星巴克的精品」這個認知,就多少會有dilution的現象,那是否代表作為商標擁有者和策劃者的星巴克可以用法規制約其他食品原料生產者?(果然好難精準的敘述)
磐石無轉移
火華、今天寫字了嗎 : 你講得不錯. 所以現在專利有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商標有馬德里公約(Madrid Convention), 讓申請人可以一次申請好幾個國家等等. 不過商標必須要用. 只要你在外國賣你的產品, 那就有商標. For example. 你知道宏碁之前的英文名字其實叫"multitech", 結果去美國發展的時候被告, 因為美國之前已經有一家公司叫multitech了喔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如果有混淆"likelihood of confusion"的話, 可以跟法院聲請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之類的禁令, 然後就玩授權或上庭告
磐石無轉移
hmmm......我上面貼的WIPO那篇是說衣索比亞政府在2006年的時候在美國拿到耶加雪非等等三個商標, 不過Starbucks狙擊他們, 是在USPTO的行政法院打了以後才讓衣索比亞政府註冊
磐石無轉移
所以好像不是Starbucks搶註?
磐石無轉移
我很無聊的翻了一下USPTO https://images.plurk.com/3b34C4i9kmCo8hp3sThbP8.png
磐石無轉移
所以耶加雪非這個商標的申請人和擁有人是衣索比亞政府沒錯啊
磐石無轉移
抱歉 有點搞錯. 耶家雪菲這個商標是很快就核准了, 但Harrar 跟Sidamo 就被攻擊
磐石無轉移
USPTO核准你的商標申請書後, 會公開你的商標一段時間, 讓普羅大眾靠邀, 看看有沒有人對你的商標有意見
磐石無轉移
所以看看Harrar: 2005年申請, 2008年才成功註冊: https://images.plurk.com/DnhTOs2lMnRbqR9klD0Si.png
磐石無轉移
Sidamo也是, 2005年申請, 2007年才註冊:
磐石無轉移
https://images.plurk.com/7rQbsmPUn7xyphGnTDGO2D.png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嗯.....還是我看的中文資料,把星巴克的「註冊」和「星巴克申訴在2005年之前就擁有使用事實」(不太會說),給弄混了?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唔唔唔.....(腦汁燃燒中)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likelihood of confusion需要以下兩個條件同時成立: 1. 名字重複或相似, 2. 賣類似東西/服務
磐石無轉移
我貼的那篇是說: But the National Coffee Association (NCA), representing coffee roast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objected to the EIPO’s applications to trademark first Harrar, then Sidamo.
磐石無轉移
The grounds for opposition in both cases were that the names had become too generic a description of coffee, and as such were not eligible for registration under United States trademark law.
磐石無轉移
就是說NCA這個組織去靠邀Harrar+Sidamo.
磐石無轉移
所以USPTO拒絕註冊這兩個商標
磐石無轉移
Starbucks在2005年可能已經把產地放到包裝上面(Harrar, Sidamo, etc), 不過不一定代表他們可以把這個視為商標喔
磐石無轉移
我先說我只懂美國法律喔. 其他文章寫了甚麼歡迎提出討論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磐石無轉移 : 非常感謝你在美國法規這塊的解釋!真的是長知識!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另外我有跟我爸討論過行政法院的事情. 在台灣有個法院叫行政法院, 是在政府部門訴願不成功後跑去打行政法院. 但在美國, 政府部門的"訴願"就是行政法院. 像上面講的, USPTO的商標行政法院等等. 如果政府部門的行政法院無法解決, 那就上一般法院解決.
磐石無轉移
★養身罐★腸胃何時才穩定orz : 另外我剛說starbucks狙擊是因為很多媒體認為starbucks是NCA的幕後推手.....
磐石無轉移
當然我找到這篇是2012年的舊聞了. 有甚麼更新歡迎提出. (雖然以法律的觀點來說.....10年以內都算新 LOL)
磐石無轉移
OK 找到另一篇, Starbucks之前有註冊了一個 商標叫"Shirkina Sun-Dried Sidamo"
磐石無轉移
磐石無轉移
然後跟衣索比亞政府打. 因為衣索比亞政府想要註冊Sidamo. 因為如果衣索比亞政府拿到Sidamo這個商標, 那starbucks就要付授權費. 另外當然也是starbucks想要壟斷Sidamo等等精品咖啡的通路等等
磐石無轉移
我要睡了 明天再仔細看這篇
磐石無轉移
https://images.plurk.com/1fMoEdYEqox4gDTCkbbc8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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