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兔
感謝熱情的網友
先提供了我他們手上的備份
還替我找到了庫存網頁版
還有幫我找到同一個噗主先前開的噗裡頭
這個把我拱出去的人
https://images.plurk.com/204wWiB4QucBNnREOGueEh.jpg

我剛還回頭再去看我自己寫的東西,那篇文章我從隔天睡醒之後的補充完就沒再改過,看了很久⋯⋯
悍兔
確實在我被貼之後有朋友直接跟我說我那噗在某些人眼中解讀有空間認為我認同駱的作法

我並沒有認同那個作法,只是我自己思考很雜,想很多點想講
我很感謝那朋友直接告訴我,而不是都不跟我說在其他地方討論,也反省了當初那樣寫是不是真的太模糊,假如重新寫,可以如何更讓他人明白我的想法。

我不會考慮以後都不評論公共事務,但我會去思考如何寫讓讀的人更清楚。

造成紛擾真是抱歉,我明白很多人只是想來看小說的
我很快會繼續填坑的。

後續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不會再占版面講。
sjiaban(匝斑)
我很好奇那位噗主到底是誰…
悍兔
sjiaban(匝斑) : 我也很好奇,不過看來就是網友貼什麼她就貼什麼。(假如那些帳號都是不同人的話)
sjiaban(匝斑)
這兩篇我都沒讀完,現在才知道是同一位噗主。
如果是咖啡店事件起頭的話,會是熟客之類嗎?因為平常人沒事會去追蹤咖啡店員的臉書嗎?
還是那兩位店員很有名只是我不知道……
真的很好奇,期待您揭露真相
悍兔
sjiaban(匝斑) : 不曉得,不管她是誰,我只知道無論如何都不應該用那種寫法,而且其實那裡面很多人都在告訴她噗首那樣寫很有問題,但她沒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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