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日理萬裙
看到駱以軍頁面發出的聲明,我太震驚了⋯⋯老實說最近這一波燒起來,除了Yaboo的事以外我都有點佛系,但是這個,這篇,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

駱以軍 - 關於「火車」事件的幾點說明:           ...
長安日理萬裙
這篇貼文很平鋪直敘,應該確實是駱以軍說明始末之後,再經人潤飾過的。其中有很多可能不是駱以軍的意思。我們先假設這不是他的意思吧。否則這讀起來,太糟糕了。就算是這麽平淡的文字,我都能打從背脊涼起來。
長安日理萬裙
這篇貼文跟駱以軍最早那篇有出入。駱以軍最早的貼文,不斷辯護自己「沒有回信」的這件事。也就是說,他是有意識到,即便劉的信用這麼柔和的語調,這封信他是該回的,是有必要回的。正因為意識到該回,所以才會陷入壓力,才會因為身體狀況糟糕而陷入掙扎。

至少我比較想相信,駱是有想要回的。這樣的駱雖然犯了錯,但是,比較善良。
長安日理萬裙
把駱描繪成「沒有意識到要回信」,好像這麼一來,駱以軍犯的錯就比較輕微。但是,這種方向比較傲慢(傲慢的可能是負責潤這篇貼文的鏡文學)。

這是把我們當成瞎子嗎,第一篇聲明,我們都看到了啊。我們都記得駱的那種愧疚。如果是「沒有意識到要回信」,那又何必不斷陳述病痛來表達愧疚呢。這是當我們沒視力,還是當我們沒記性啊?

而且更糟的是,如果當我們都已經接受了那些辯護,我們都相信病痛纏身可能使人失去正確的判斷力。我們都有了願意體諒的柔情。現在,又推翻了這種說法,這是在欺騙我們的感情嗎?我們的同理心就這麼不值錢嗎?
長安日理萬裙
其次,這篇貼文引用劉的信,是讓我感到最最最最不舒服的部分。劉作為一個曾經的崇拜者,她在信中留下了怯生生的好意,那些好意就這麼被利用了。
長安日理萬裙
劉在信中讚許《明朝》,那又如何?這些好意,是可以用來在這種時候為駱辯護的嗎?難道因為她讚許《明朝》,所以就可以暗示,「她並不認為這件事很嚴重」嗎?我們都知道,權力會讓受害者在受損之時,連正面抗議都不敢。但是當受害者站在弱勢的位置上,必須說這些非常柔軟的話時,有權力的一方刻意不去意識到對方的弱勢,甚至還用這種柔軟來為自己擦脂抹粉,那就,非常糟糕。
長安日理萬裙
再次說明,我想這可能不是駱以軍的原意,非常可能是鏡文學介入後的結果。
長安日理萬裙
但是以我來說,我並不認為鏡文學這麼做,是對駱以軍好的做法。如果他們真的要對駱以軍好的話,往這個方向澄清是錯誤的。因為除了我以外,我想多數人都會對這樣一封聲明感到不舒服。
迷宮飯狂熱@夜行
最誇張的是駱說鄭允許他第一封在公關上不知道供殺小的聲明,如果鄭沒有允許代表駱是說謊的人,如果鄭允許代表鏡文學連閱讀能力都沒有吧(
長安日理萬裙
最後再補一段,這一篇聲明很長,但道歉的部分很少。全部,就只有倒數第二段裡這這些文字:

『然而,身為小說教室的授課者,沒有敏感於其中的權力不對稱,以及每一個參與者都是潛在的作家,我為自己小說取材的方式,為劉女士帶來了困擾,在此我鄭重地向她說:對不起。同時我也必須向當日所有學員說對不起,我意識到我多年來習慣的小說觀,在某些特定的場合並不適用。』
長安日理萬裙
經過各種紛紛擾擾與關閉臉書之後,我以為滅火的方式,是道歉。但是關鍵的道歉,卻在這篇聲明中佔很小篇幅,甚至讓人有種感覺,彷彿因為這歉不得不道,所以才會有這一段。
長安日理萬裙
而在這占比很少的道歉之外,都是辯解(雖然美名為「重建」)

甚至在這少得可憐的道歉前頭,還是開脫之詞:「事後看來,《明朝》在2019年9月出版,發表日期晚於劉女士6月發表的作品,應不至於讓劉女士蒙受抄襲的誤解。劉女士的故事,在我20萬字的長篇中,是作為取材,而非小說的核心。」
長安日理萬裙
實在是滿讓人問號的,聲明好好道個歉是有很困難嗎。
飛揚子
能允許人從別人付費的課程中抽取別人的靈感,究竟是怎麼樣的小說觀啊
長安日理萬裙
再次補充,這並不是針對駱,因為實際上安排這些的可能都是鏡文學。我只是說明一下,這封聲明為什麼會讓我覺得這麼糟糕、這麼不舒服。
迷宮飯狂熱@夜行
飛揚子 : 來我們一起大聲參加GameJam然後抽出別人的靈感作遊戲喔
飛揚子
迷宮飯狂熱@夜行 : 仔細想想,心已殆設計展已經發生過幾次類似的事情啦,學生付錢參加換畢業證書,然後還沒畢業就看到自己的設計被設計大廠拿去登記專利了
長安日理萬裙
lucialucy: 大概就是不想讓劉一錘定音,所以鏡文學才想扳回一城吧。但是利用那封信這點,真的是⋯⋯一想到就渾身不舒服。
長安日理萬裙
迷宮飯狂熱@夜行 : 我不認識鄭,不知道他的判斷能力如何。但是公關是個非常專業的領域,充滿眉角,我覺得會看不出來也是有可能的⋯⋯但特意強調這件事,就是用出版社來扛責任。鏡文學在昨天那個不知道公啥小的聲明之後,終於有在做事了⋯⋯(想想逗點為劉做了多少,就會知道鏡文學疏忽了多少)
迷宮飯狂熱@夜行
有人一直拿駱私底下的行徑來護航,啊上次明朝事件他面對公領域的態度差成這樣就看不見了
長安日理萬裙
飛揚子 : 我覺得這次的衝突,有一部分在於兩種思維的衝突:一邊是商業思維,一邊是文學圈慣用的創作思維。書有兩面性,它同時是作者創作的產物,但同時也是商品。但很多創作者可能都沒有意識到,書作為商品的這部分。同時,課程也是商品,但是創作者跟創作講師也可能都忘記這一塊⋯⋯在商業行為的狀況下,是這樣:

課程上,賣家逾越了賣家的界線(賣家應該要只提供勞力服務,不應該拿買家的成果來使用)

出版上,賣家(作者)因為出售的商品和標示不符(這個商品應該要保證它的高度原創性,現在卻出現了剽竊爭議),所以失去了讀者(買家)的信任

其實用商業邏輯來看很好懂,但我這麼解釋好像對文學很褻瀆⋯⋯
(不過課程與出版本來就是商業行為,無論如何都無法規避這部分。而也正因為是商業行為,所以「抄襲」才會是侵犯權利的事。)
長安日理萬裙
看到人家在貼這篇:
駱以軍專欄:火車(上) - 明周文化
這篇的時間是4月,早於劉發表在自由副刊的6月。要說劉沒有「被質疑抄襲的風險」嗎?可能很難。
阿赤/小赤/夜遊者
看到駱那篇底下的留言,我真的快吐了。劉一開始的溫柔客氣完全被利用了,還要被說是「前恭後倨」。姑且先當作一些內容可能不是駱的原意,但一開始的聲明長怎樣很多人都有看到,現在發這種聲明不僅沒有誠意,還著著實實地把劉變成妖魔了。
林阿喵/今天寫了沒
根據鏡文學責編(aka鄭建宗aka玩具刀)的貼文,比對駱貼文對鄭的影射,我感覺,駱第二篇文未經鏡文學潤飾的可能性比較大。
長安日理萬裙
林阿喵/今天寫了沒 : 有點好奇貼文在哪~我好像沒有發摟到他
林阿喵/今天寫了沒
目前我覺得整個事件和駱第二篇文,鏡和駱之間的糾葛(?)還需要觀察
長安日理萬裙
感謝指路~
毛茸茸🐾月月
我只覺得人家妹妹滿懷憧憬私下寄了這封信,結果你就這樣公開出去= =
長安日理萬裙
毛茸茸🐾月月 : 我覺得看這個現場有點於心不忍,所以我其實沒有點開⋯⋯
毛茸茸🐾月月
我看完了,我覺得這個信某方面來講看起來都像情書了
長安日理萬裙
毛茸茸🐾月月 : 其實讀者寫信給作者很有這樣的狀況⋯⋯創作者尤其更是如此。(我五年前剛上完駱以軍的課時,要是讓我有機會寫信給他,或許也會寫成相似的東西)
長安日理萬裙
整理一下「鏡文學幫駱潤稿」的這個說法:

之所以有這個說法,是因為這篇貼文不像是駱本人手筆。如果駱能這麼寫,能這麼想事情,上次《明朝》評論事件就不會越燒越大。潤稿者應該存在,但不知道是誰,有可能:

1.是鏡文學
在這種公關事件上,正如同逗點出來幫劉扛,我覺得鏡文學也有一定責任。而「鏡文學潤稿並讓自己背黑鍋」雖然看起來不直覺,但如果他們這麼做了,是犧牲自己來保護駱以軍。雖然乍看「溝通不良」觀感不好,但是至少能證明,這是一間會保護作家的出版社。對於作者來說,評價是有可能因此上升的。(至少比完全甩鍋給作者本人好得多)
長安日理萬裙
2.是親友潤稿的
這也有可能。但如果是這樣的話,不禁讓人覺得,當逗點可以與作者同生死的時候,鏡文學為何有餘裕可以站在旁邊什麼都不做,而讓作者自生自滅。雖然乍看之下出版社的名聲被保護住了,但是我要是創作者,知道這間出版社會在公關危機時放生作者,我絕對不要把我珍貴的稿件給他。
板橋吳君如
就Yaboo姐妹花背景我一度懷疑這篇聲明Yaboo姐妹花參與其中......(つД`)ノ
風ちゃん
應該是不可能啦,姐妹花感覺完全是丑角。但鏡文學編輯真的衰爆。
板橋吳君如
我說一度懷疑是因為姐妹花之一過去好歹也是記者出身............
但一切的導火線就是「抄襲」,不知為何風向丕變檢討起劉去信字裡行間的態度......
cosmathane
有人做了些整理 (這篇朱宥勳)
https://www.facebook.com/...
長安日理萬裙
cosmathane : 有的,我有看到XD 昨天看到聲明後也有跟宥勳討論一下
cosmathane
啊啊啊沒看自介真想不到!真是失禮了哈哈哈哈哈XDD
長安日理萬裙
cosmathane : 啊啊沒有關係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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