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國土計畫法
國土計畫法修法 張景森:避免良意變災難 | 政治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這篇主要是行政院政委的說明。

重返野蠻開發時代!行政院提重大建設可不受「國土計畫法」限制,民間痛批嚴重倒退│上下游
時力批《國土計畫法》修惡  誓言擋下惡法:不要有下一個大埔|環境資訊中心
行政院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將縣市國土計畫時程從「二年」延至「一定期限」、「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受五年通盤檢討限制,各界譁然。

--
我先承認看法條名稱還以為是要變更國土呢XDrz,把新聞都抓一抓,內政部的「修法乃是為了快速應對國際局勢轉變,讓各級國土計畫配合變更以具備應變能力」到底在講什麼?也太空泛了吧?難道國際局勢改變會讓本島長土地(x)嗎?
掰噗~
讓我掐指算算 (bringit)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時力批政院修國土計畫法「空白授權」 邱顯智:儼然變「國土破壞法」
對於政院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
邱顯智表示,政院修法的《國土計畫法》,將縣市國土計畫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從現行的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一定期限」是多久,是1年、2年、5年,還是10年,有無上限?此舉形同「空白授權」,儼然變成「國土破壞法」,時力黨團強烈反對。

王婉諭表示,修法重點提及「國家重大建設可適時啟動檢討」,其中「重大建設」一詞定義不明,政院宛如「球員兼裁判」

期限不明 建設定義不明
John Smith
我是覺得應該填海造陸擴大領土啦
John Smith
順道固化垃圾灰燼掩埋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國土計畫法》林淑芬批張景森「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先把國家重大建設談清楚,再來告訴我憑什麼為它開後門」

如果反正都是要用個案處理的話,那內政部個案處理重大建設又為何不行呢?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國土計畫法修正惹議 內政部:重大建設仍須依法通過審議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受訪時表示,修法後,若要開發國家重大建設,並非直接變更國土計畫,而是啟動審查的程序,包括經過公開展覽、公聽會、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若有必要,也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他說:『(原音)這類的國家重大建設,即使在我們配合做這樣的修法之後,他後續不是直接就去把計畫去做變更,而是讓他啟動一個程序,這個程序一樣,跟所有的一般的開發計畫一樣,他要經過他的計畫的說明,然後經過審查,審查之後,如果符合國土計畫的內涵精神的時候,才會同意他。』」

很想問內政部,現在有多少開發案其實環評有問題但還不是照做了──大巨蛋就擺在那裡不是嗎?啊政府是有要制衡大巨蛋的意思嗎???

我實在不懂為何要開這種方便門……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行政院說明
國土計畫法修法 張景森:避免良意變災難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張景森指出,現行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 」。
限期政府(中央2年、地方4年)必須火速規劃公布實施國土計畫。規定地方5年、中央10年內,不但民間重大投資不能申請檢討變更,國家的重大建設也不能申請檢討變更。

張景森表示,現在規劃思想重視的是嚴謹、理性而有彈性的動態程序,也就是民主的參與程序、合理的計畫形成,和彈性及時的檢討調整機制等三大要素,而現行國土計畫法並不具備。政府提出合理的法律修正,是避免國土計畫立法的良好原意變成一場國土的災難,請大家支持修法。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所以說目前提倡修法的行政院是想要拉長中央與地方政府規劃公佈實施國土計畫的時限,以及讓(所謂的)民間意見更多參與進來,所以才拉掉「那個期限上限」;但確實這樣也可以立刻想到鑽漏洞的可能呢真不忍說。

而且到底所謂的重大建設是什麼啊,可以定義一下嗎……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政院拍板 遇重大建設 國土計畫法可隨時變更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是主管土地使用及空間發展的最上位法定空間計畫,但是現行的「國土計畫法」規定,只規定每10年或每5年應辦理1次的通盤檢討,只有少數特殊例外,像是面臨重大事變遭受損壞等情況下,才能辦理計畫變更作業。

內政部解釋,當國家基於整體發展需要,提出重大建設計畫,若與國土計畫內容不符,國土計畫又無法配合檢討變更時,就會影響整個國家發展進程,因此這次修法,就是修正「國土計畫法」第15條第3項,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

每10年或每5年才通盤檢討一次我也覺得很久就是,但到底為何修掉這個又會影響那個呢……
訂定法律真的是很難面面俱到的感覺呢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我覺得的爭議點,
行政院提出修法是希望國土計畫法可以更因時制宜,需要更長時間規劃的案子不要受限於中央2、地方4的限制,其次是在計畫檢討的部分,不要等到5年or10年再檢討,而是可以順著民主去隨時調整。

雖然我目前看來認為此立意良善,可是覺得這個立意有點太良善了,我隨便想都想到一堆漏洞。

拉掉中央2地方4的規定以及每5or每10的通盤檢討,就有可能沒有檢討了(囧),其次目前內政部提到要接納多方意見,但其實台灣的很多開發案都是錢與利益本位,所以林淑芬以及環團擔憂的「最後擠壓的是在地生活的人以及環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啊……因為眼下台灣的一堆開發案就還是這個走向啊……(對我又要提大巨蛋ㄌ)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台灣的社會環境也還不是隨時調整政策or法條都沒怨言或者適應良好的環境啊……

也不是「先讓這東西上路跑三年看看,不行的話再調整吧」的環境……(就碎念)
發條漁貓♣wayfer
@swallow2038 - 待看 #國土計畫

資料分享 不只一個來源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