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空 Kong
通姦罪再釋憲的這一波也許適合再推一波性交易的討論:

已婚者要登記為性工作者,需不需附配偶同意書?
這題還可跟「已婚者要墮胎,需不需配偶同意」比較各種異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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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根本就反對性工作者登記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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