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討厭
Mon, Jan 20, 2020 11:55 AM
Mon, Jan 20, 2020 11:58 AM
89
84
時代力量為了踩低民進黨拉高自黨的聲勢,不惜用"破壞台灣法治精神"的方式做各種小動作,實在令四年前投它一票的我厭惡到極點了!我說的就是今天徐永明的作秀提案,個人極討厭統促黨,但你這種假民主之名行傷害民主之實的偽君子比小人更噁爛百倍!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1:56 AM
國民黨立委也支持處理統促黨 徐永明:民進黨要硬起來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1:56 AM
https://www.facebook.com/...
前時力創黨黨員,東吳大學法律系胡博硯教授指出:立法院是不能聲請司法院解散政黨的,法條規定是主管機關-內政部。
而且要檢具相關事證才能聲請,換言之,這裡就是讓主管機關擔任類似檢察官的角色。
那立法院如果要內政部聲請,會如何呢?你想立法院叫檢察官起訴,這樣子好嗎?
我是贊同要去解散統促黨,但是叫立法院去移送,這樣其實會讓司法問題更為的政治化,更何況如果都沒有備證,那最後不就是數人頭,單純叫內政部或司法院去幹這事,這樣對於法治沒有幫助。不過,反正這種提案就是個宣示。
fiona c
@fionachen2009
說
Mon, Jan 20, 2020 11:58 AM
徐永明的行為真是越來越瞎......
fiona c
@fionachen2009
說
Mon, Jan 20, 2020 12:00 PM
他跟黃.柯真是讓人越來越厭惡.....可以算是太陽花3寇.......一肚子的政治算計
(●-●)阿殘🌈
@kageo
Mon, Jan 20, 2020 12:03 PM
支持他們也投過他們,但現在非常厭惡+1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uc0079s
Mon, Jan 20, 2020 12:09 PM
民進黨萬歲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uc0079s
Mon, Jan 20, 2020 12:11 PM
Imgur
哎呀有人又要當台灣的承擔者啦
冷泡茶
@ocean121320
Mon, Jan 20, 2020 12:12 PM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 安安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uc0079s
Mon, Jan 20, 2020 12:13 PM
民進党真是守護台灣的好政党 QQ
柯匪吃屎
民眾黨去死
複製貼上做好了自行取用喔哈哈
冷泡茶
@ocean121320
Mon, Jan 20, 2020 12:16 PM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 想說怎今天都沒看到你
(●-●)阿殘🌈
@kageo
Mon, Jan 20, 2020 12:18 PM
我可以確定的是有人的中文非常非常的糟糕,需要回去小學重新讀起
不流汗
@nosweat0911
Mon, Jan 20, 2020 12:45 PM
小雞浮出來怎麼不喊聲礦業法?真是不敬業
Will🦊
@WillowRhyme
Mon, Jan 20, 2020 12:58 PM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 今天特別崩潰耶(笑
(●-●)阿殘🌈
@kageo
Mon, Jan 20, 2020 1:00 PM
共產黨認證
bofkimo
@bofkimo
說
Mon, Jan 20, 2020 1:30 PM
這不是2017誰提的嗎www
bofkimo
@bofkimo
說
Mon, Jan 20, 2020 1:39 PM
鍵盤大師 選後消失 堪慮堪慮
airambier台灣共和國
@airambier
Mon, Jan 20, 2020 1:40 PM
.再同意不過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41 PM
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
是否違法,不是立法院說了算。
再怎麼討厭,人民所擁有集會、結社、組成政黨的權利;立法委員可以做的,是
要求主管機關積極調查、
依法處理
,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
這是民主進步黨遵守職權、堅守分際的態度。
【內政部說明】
針對部分人士今日刻意操作民進黨團反對時力黨團241案,請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一事,特提出說明:
事實上本日院會於否決時力黨團提案後,已無異議通過241-A案,民進黨團提案「請內政部依據審查會相關決議,就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
➡️ 內政部聲請某政黨違憲,送憲法法庭審理,在法律上就相當於檢察官認為某被告有罪,起訴送請法院審判一樣。⚠️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42 PM
續引述: 有罪、違憲與否,在法治國家,都不能有罪推定,一定要經過調查、蒐集相關事證,不是用多數可以表決通過的,#難道立法院也可以多數表決要求檢察官起訴某人嗎?
針對統促黨成員涉及的司法案件,目前都還在偵辦中,所以民進黨黨團才提出較為中性的文字,要求內政部就統促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
民進黨黨團並不是反對處理統促黨,只是此類案件不宜以多數表決、有罪推定的態度處理。
針對網路上刻意操作,只提否決241案的片面資訊,不提241-A案的通過,令人遺憾。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46 PM
fiona c
: 徐永明的提案不是瞎,他就是看準了台灣有為數不少人常常不明就裡,只會對許多事件留下一個模糊的印象,他和黃國昌主導的時力只要能夠對社會大眾製造出"執政黨都在打假球都在反改革"等錯誤印象就能累積他們短期的政治資本,不惜拿犧牲台灣正常法治精神做代價
Leoheart@八神家的廢人
@leoheart1686
Mon, Jan 20, 2020 1:46 PM
有危險發言,我先自D。
噗主抱歉。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48 PM
馬的我真是對黃徐領導的時力只會炒短線有夠氣!你們真的以為台灣人民永遠是笨蛋永遠看不清楚嗎?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48 PM
政客的生命是一時的,只會炒短線不是真心為國家社會做事的人只有被真正的時代淘汰的份!阿扁就是最好的例子!
冷泡茶
@ocean121320
Mon, Jan 20, 2020 1:49 PM
反黑箱解散政黨,要求程序正義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49 PM
至於很瞎的時力粉,我在此宣告如果你來我的噗不能就事論事一律黑單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1:52 PM
我歡迎不同意見的辯論,前提是你有憑有據有法有源,只有信仰的話就別來了
冷泡茶
@ocean121320
Mon, Jan 20, 2020 1:59 PM
柯建銘才是正確的作法,要先提證才能開庭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00 PM
依照前時力創黨黨員胡教授的解釋,你徐永明今天這個提案就是用立法權去干預行政權和司法權,這就是我氣到要指名道姓罵你這個破壞台灣法治精神的混帳的主因!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01 PM
常看我噗的人都知道我很少罵得這麼直白,也不只是這單一事件,是一系列的累積了,我眼睜睜地看著四年前曾經支持的第三勢力墮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恨鐵不成鋼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02 PM
一路把時力推到萬劫不復境界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徐永明和黃國昌你們這些時力高層小鼻子小眼睛的結果
路邊攤宅老闆
@Mr_DD
Mon, Jan 20, 2020 2:04 PM
這樣弄就真的很納粹了
fiona c
@fionachen2009
說
Mon, Jan 20, 2020 2:08 PM
我說他瞎~就是因為他的名字...一點都不明
NoNovel
@ched11332003
想
Mon, Jan 20, 2020 2:15 PM
我是時力黨員,不過就目前看到的相關討論與資料,我認為時力的作法是不適合的。
用個人感覺舉例:國家是個班級。民進黨是班長、司法院是糾察隊、時力是(自認為)風紀委員、統促黨是惡行滿滿的惡小孩。
一直以來班上都有班費遺失的問題,大家也認為是惡小孩的嫌疑最大(畢竟前科累累),而班長方面也請班上的糾察隊在幕後搜查資料(惡小孩的所作所為);並且打算在確認所有資料後,開班會請惡小孩轉學。
但是,今天時力跳出來說「惡小孩有偷錢嫌疑,請大家開班會投票,叫糾察隊查辦相關事項以及公布進度,如為事實請他轉學」結果不論是否通過,惡小孩都知道你們要搞他,會更提防(裝乖)。
班長、糾察隊則是最大受害者,因為假如惡小孩被迫轉學,惡小孩會說是班長、糾察隊聯合搞他,最後班長信譽受損,大家會怕他權力過大影響班級。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22 PM
NoNovel
: 喔有你這樣的黨員讓我覺得時力還有救....謝謝你來回應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25 PM
時代力量的提案:「請內政部依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之規定,針對統促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憲法法庭審理」。民進黨的對案:「請內政部依據審查會相關決議,就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看起來好像差不多,其實差很大,時力的提案寫法就是胡教授講的,有立法干預行政和司法之虞
NoNovel
@ched11332003
想
Mon, Jan 20, 2020 2:26 PM
反之,在班會討論中,沒有實質證據舉報惡小孩「過度」的行徑,則無法讓惡小孩轉學,班級的風紀也受影響,將導致惡小孩更囂張、過份。
因此,我認為時力這次的作法就像是催化劑,但是會讓已經在幕後處理(大概?)的案件,變得更複雜和難做事。
因此,我身為時力也只能認同他們想辦統促黨的決心,但是不認同他們的作為。以上文長請見諒,如有問題還請多交流、指教。
(上次跟人討論被罵破殼小雞,我還是感到很不舒服,請互相尊重,謝謝)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31 PM
NoNovel
: 謝謝你來討論,如果有人用辱人字眼罵你,我會請他刪掉,大家一起維持本噗後續理性討論的空間,但上面我指名道姓罵徐永明的字眼我不會再修,那真的是他欠罵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33 PM
NoNovel
: 如同你所說,班有班規,而班規有各種不同的執行手法,如果真的想讓班級共同經營得更好,不會選擇這種"表面上看起來很正義,實際上破壞班級自治精神且讓人更難做事情"的方式
NoNovel
@ched11332003
Mon, Jan 20, 2020 2:33 PM
關魚(aboutfish)
: 最主要還是「內政部是否有掌握統促黨相關違憲行為」,但是這真的不是在立法院說有就有而進行投票。
如果這樣都可以,那以後立法院開會每個黨派都提議「我認為xx黨有違憲,請大家投票後再讓內政部調查」那這樣就沒完沒了,更不用說什麼政策設立跟審查預算。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35 PM
NoNovel
: 時力有你這麼頭腦清楚的人是好事,希望你能多多發揮你的影響力
NoNovel
@ched11332003
Mon, Jan 20, 2020 2:42 PM
關魚(aboutfish)
: 我目前能做的事情,大概就是時力召開黨員大會時,會把相關事情提出來做討論。(如果我有機會發言的話)
我自己還是會著重在“政策”的設立原則與“社會議題”的探討,而非“政黨意識”的框架。
因此我才會討厭被罵是破殼小雞,因為我認為當大家討論「核心議題」時,才是造就臺灣自由民主的真諦;而非「造神毀轎」的惡性循環。
闇 字遮天
@Thamson2011
Mon, Jan 20, 2020 2:43 PM
如果要求內政部辦案進度的話這還好
不過直接丟個法條要求內政部去用那法條要憲法法庭判決真的有點越過頭了
FMJ
@pzivh
Mon, Jan 20, 2020 2:43 PM
NoNovel
: 祝你好運,畢竟時力是個連外人都看得出被一小群人把持的黨了
FMJ
@pzivh
Mon, Jan 20, 2020 2:44 PM
闇 字遮天
: 民進黨提的就是要求內政部有動作,不直接命令內政部啊,時力今天根本無視五權分立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44 PM
NoNovel
: 加油
NoNovel
@ched11332003
Mon, Jan 20, 2020 2:44 PM
關魚(aboutfish)
: 希望大家能共同努力,即使意識型態不同,都能共同為臺灣(家鄉)努力變美好。我也會盡我努力去幫助、修正讓時力變得更好,謝謝。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45 PM
蔣念祖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看這篇"立法其實很專業"作者蔣念祖寫的:每個人或每個政黨,投入政治選舉,背後都有些理由。個人有的是帶著崇高的理想丶或者只是為了延續政治香火;而政黨可能是為了申張某些基本理念價值,最終當然都想獲得政治版圖丶取得執政權。重點是,立法委員真得這麼好當?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2:48 PM
引述上篇我認為重點中的重點:
有些立委徒具法律專業或某領域的專業卻不懂得溝通協調,常常堅持已見,容不下各方對的意見,最後搞得變成障礙立法通過的拌腳石,人民也看得很清楚,無法容忍。
坦白說,立法過程是非常專業的...不僅要懂得法案內容的基本立法宗旨丶法律架構,更要了解各方不同立場的人爭辯的重點是什麼,立法者必須從中釐出可以支持的理由是什麼,必須反對的理由,都必須想清楚,論述清楚,才能經得起各方的考驗。
闇 字遮天
@Thamson2011
Mon, Jan 20, 2020 2:49 PM
立委蠻好當的啊
像那個問台三線是哪三條線的
(所以這介就沒上了
NoNovel
@ched11332003
Mon, Jan 20, 2020 3:07 PM
關魚(aboutfish)
: 真的是這樣。之前工作在苗栗,有去跟曾玟學那邊的人聊過「石虎議題」。雖然有理念想保護石虎棲地,但是對方也強烈阻擋。最後還是得協調談判,才能通過立法;雖然法條內容對石虎並不算全面保護,但至少先立法後,才能陸續修法改正。
協商需要專業、也需要溝通。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3:09 PM
NoNovel
: 我想去買這本書來看看
立法其實很專業:資深國會法案助理的深度剖析 - 三民網路書店
@.tw.
@DanDaiSan
Mon, Jan 20, 2020 3:25 PM
the last fart
CHWu
@CHWu
說
Mon, Jan 20, 2020 3:39 PM
反正徐永明也沒機會當立委了
最後一秀也是最後機會
秀得好,還能繼續圈粉來養
秀不好,反正就剩下你們時力的事,被罵也沒差。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5:19 PM
無賴藤六花
無賴藤六花: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時力提案要求內政部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和政黨法第26條,來解散統促黨
依照程序內政部的政黨審議委員會,必須要先有應予以解散的原因事實及證據,才能向憲法法庭聲請開議,所以內政部一定會行文給當初提案的立委,請求該立委提供原因事實和證據
因為是你立法院要求我內政部去解散,我內政部總是要問一下你立法院決議的原因理由和證據吧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因為提案的立委已經不是立委囉
你是要內政部行文給誰呀
萬一統促黨申請釋憲,後續所造成的政治效應 請問是內政部扛?還是提案的立法院扛?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說
Mon, Jan 20, 2020 5:20 PM
續引述無賴藤六花:
只要是民主國家
無論是行政權或者立法權
在任期屆滿預備做政權或者新舊民意交替的期間
都不會通過重大議案或者政策
行政權就叫做看守政府
而立法院就叫做屆期不連續慣例
因為要尊重新民意和新政權的意志
所以時代這個作為
根本就是在破壞民主憲政的慣例
十分惡質
⎛⎝๑≿ܫ≾๑⎠⎞
@6w6
Mon, Jan 20, 2020 10:51 PM
如果可以輕易解散政黨,
為什麼不直接解散國民黨呢?
百柯全書
Pyrogen
@Senyoi
Tue, Jan 21, 2020 12:13 AM
時力提案的最後一句話真的不好
pfge
@pfge
說
Tue, Jan 21, 2020 12:18 AM
[整理] 北市百齡國中投票選小偷事件
不流汗
@nosweat0911
Tue, Jan 21, 2020 12:52 AM
他預設送憲法法庭就代表他認定有違憲啦
不流汗
@nosweat0911
Tue, Jan 21, 2020 12:53 AM
Tue, Jan 21, 2020 1:13 AM
民進黨提案是由主管機關去認定評估用什麼層級處理,徐永明的提案就是立法院投票認定要不要送憲法法庭,同意送就是同意他們違憲了
胡不歸
@jimmy1688
Tue, Jan 21, 2020 1:10 AM
takasi_
:
不流汗
:
Jerry
@Jerry_
說
Tue, Jan 21, 2020 1:14 AM
果然是超越憲法的男人!
⎛⎝๑≿ܫ≾๑⎠⎞
@6w6
Tue, Jan 21, 2020 3:54 AM
時力現在的模式跟別人說的感覺很像,
愛找工作給人做,
做不好或是沒去做,就開始批鬥,
死愛抓著「指揮權」,
然後就是出一張嘴,要別人做牛做馬,
自己再割稻尾撿現成~
@KILLUA7877 - 其實現在的時力整體給我的感覺是: 只想當監督者,深入的層面沒興趣也沒耐性去了...
巴拉巴拉里
@yesterdaywek
說
Tue, Jan 21, 2020 4:26 AM
如果有天時力變大是不是會把他看不順眼的政黨給解散掉?
fiona c
@fionachen2009
說
Tue, Jan 21, 2020 4:58 AM
大家要多多宣傳屎力在幹嘛~多多教育一般大眾~不要都被他們騙了.....這幾人滿肚子壞水~陷害別人提高自己聲勢~還裝著清高樣.....屎力就是一堆岳不群啦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Tue, Jan 21, 2020 6:42 AM
takasi_
: 徐的回應還是在打文字迷糊帳,他主筆的提案內容就是在自己無檢附證據情況下對統促黨作"有罪推定",假設立法院投票通過此案,就代表立法院認定統促黨有罪,至於你內政部找不找得到證據是你家的事,這就是我上面說的以立法權干涉行政和司法,但徐和時力要的就是一般人對這種法律文字的眉角容易模糊不清,一不注意就被唬弄了,為什麼我上面連黃國昌一起罵,黃好歹也算法律專長,絕不至於連這種法律ABC都不懂,卻放任徐永明這麼作,擺明就是知法玩法的共謀
John=Doe
@sterbenlolicon
Tue, Jan 21, 2020 8:54 AM
Re: [新聞] 時代力量提案解散統促黨 國民黨也贊
胡不歸
@jimmy1688
說
Tue, Jan 21, 2020 8:57 AM
John=Doe
:
pfge
@pfge
說
Tue, Jan 21, 2020 9:16 AM
黃國昌有去投票ㄟ
胡不歸
@jimmy1688
說
Tue, Jan 21, 2020 10:04 AM
John=Doe
: <<<她貼的那個連結,開頭的第一段
「這個案子之前是民進黨先提, 內政部決定研議,需要3個月 現在超過3個月過去 時代力量只是提案要求給結果 這些你怎麼不敢提?」
對民進黨較有利的對應說詞還沒有嗎?
不吵架,我們就事論事把事情釐清是好事
那篇連結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不流汗
@nosweat0911
Tue, Jan 21, 2020 10:09 AM
Tue, Jan 21, 2020 10:10 AM
還是一樣啊,立法院只能敦促內政部要做事,但不能直接下指導棋
胡不歸
@jimmy1688
說
Tue, Jan 21, 2020 10:11 AM
別介意
選舉針對某一個位置支持誰是一件事
不過,如果有爭議的事
以事而論,先有兩造說法,每個人再自行判決誰比較對,我覺得是好事
胡不歸
@jimmy1688
說
Tue, Jan 21, 2020 10:11 AM
不流汗
:
也對
關魚(aboutfish)
@aboutfish
Tue, Jan 21, 2020 6:04 PM
我以為我上面解釋得夠清楚兩邊的提案有什麼不一樣了,也有比喻說要執行班規有不同的做法,不管是五權憲法還是三權分立你至少要有立委權限不能凌駕於行政和司法之上的基本概念,如果你還在相信時力的說詞卻忽略時力提案內容本身和提案時機的根本問題,我不覺得這是在就事論事耶
胡不歸
@jimmy1688
Tue, Jan 21, 2020 10:09 PM
關魚(aboutfish)
:
嗯。
……如果你還在相信時力的說詞
卻忽略時力提案
內容本身
和提案
時機
的根本問題
,我不覺得這是在就事論事耶。
John=Doe
:
1.也就是說他認為你貼的ptt文是把時力提案內容從「立法院
直接
要求內政部提出」概念偷偷轉換成『立法院敦促內政部
調查
後提出』。
2.關於時機的問題您怎麼看?
胡不歸
@jimmy1688
Tue, Jan 21, 2020 10:09 PM
John=Doe
: 參考一下。
這是前面的文字。
如果您沒再回應新的內容,那我從兩邊的資料看來,好像您提供的那ptt的文章,是
在偷偷概念轉換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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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檢具相關事證才能聲請,換言之,這裡就是讓主管機關擔任類似檢察官的角色。
那立法院如果要內政部聲請,會如何呢?你想立法院叫檢察官起訴,這樣子好嗎?
我是贊同要去解散統促黨,但是叫立法院去移送,這樣其實會讓司法問題更為的政治化,更何況如果都沒有備證,那最後不就是數人頭,單純叫內政部或司法院去幹這事,這樣對於法治沒有幫助。不過,反正這種提案就是個宣示。
柯匪吃屎
民眾黨去死
複製貼上做好了自行取用喔哈哈
共產黨認證
再怎麼討厭,人民所擁有集會、結社、組成政黨的權利;立法委員可以做的,是 要求主管機關積極調查、 依法處理 ,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
這是民主進步黨遵守職權、堅守分際的態度。
【內政部說明】
針對部分人士今日刻意操作民進黨團反對時力黨團241案,請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一事,特提出說明:
事實上本日院會於否決時力黨團提案後,已無異議通過241-A案,民進黨團提案「請內政部依據審查會相關決議,就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
➡️ 內政部聲請某政黨違憲,送憲法法庭審理,在法律上就相當於檢察官認為某被告有罪,起訴送請法院審判一樣。⚠️
針對統促黨成員涉及的司法案件,目前都還在偵辦中,所以民進黨黨團才提出較為中性的文字,要求內政部就統促黨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之事況進行掌握及調查,並依法處理。
民進黨黨團並不是反對處理統促黨,只是此類案件不宜以多數表決、有罪推定的態度處理。
針對網路上刻意操作,只提否決241案的片面資訊,不提241-A案的通過,令人遺憾。
噗主抱歉。
用個人感覺舉例:國家是個班級。民進黨是班長、司法院是糾察隊、時力是(自認為)風紀委員、統促黨是惡行滿滿的惡小孩。
一直以來班上都有班費遺失的問題,大家也認為是惡小孩的嫌疑最大(畢竟前科累累),而班長方面也請班上的糾察隊在幕後搜查資料(惡小孩的所作所為);並且打算在確認所有資料後,開班會請惡小孩轉學。
但是,今天時力跳出來說「惡小孩有偷錢嫌疑,請大家開班會投票,叫糾察隊查辦相關事項以及公布進度,如為事實請他轉學」結果不論是否通過,惡小孩都知道你們要搞他,會更提防(裝乖)。
班長、糾察隊則是最大受害者,因為假如惡小孩被迫轉學,惡小孩會說是班長、糾察隊聯合搞他,最後班長信譽受損,大家會怕他權力過大影響班級。
因此,我認為時力這次的作法就像是催化劑,但是會讓已經在幕後處理(大概?)的案件,變得更複雜和難做事。
因此,我身為時力也只能認同他們想辦統促黨的決心,但是不認同他們的作為。以上文長請見諒,如有問題還請多交流、指教。
(上次跟人討論被罵破殼小雞,我還是感到很不舒服,請互相尊重,謝謝)
如果這樣都可以,那以後立法院開會每個黨派都提議「我認為xx黨有違憲,請大家投票後再讓內政部調查」那這樣就沒完沒了,更不用說什麼政策設立跟審查預算。
我自己還是會著重在“政策”的設立原則與“社會議題”的探討,而非“政黨意識”的框架。
因此我才會討厭被罵是破殼小雞,因為我認為當大家討論「核心議題」時,才是造就臺灣自由民主的真諦;而非「造神毀轎」的惡性循環。
不過直接丟個法條要求內政部去用那法條要憲法法庭判決真的有點越過頭了
有些立委徒具法律專業或某領域的專業卻不懂得溝通協調,常常堅持已見,容不下各方對的意見,最後搞得變成障礙立法通過的拌腳石,人民也看得很清楚,無法容忍。
坦白說,立法過程是非常專業的...不僅要懂得法案內容的基本立法宗旨丶法律架構,更要了解各方不同立場的人爭辯的重點是什麼,立法者必須從中釐出可以支持的理由是什麼,必須反對的理由,都必須想清楚,論述清楚,才能經得起各方的考驗。
像那個問台三線是哪三條線的
(所以這介就沒上了
協商需要專業、也需要溝通。
最後一秀也是最後機會
秀得好,還能繼續圈粉來養
秀不好,反正就剩下你們時力的事,被罵也沒差。
無賴藤六花: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時力提案要求內政部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和政黨法第26條,來解散統促黨
依照程序內政部的政黨審議委員會,必須要先有應予以解散的原因事實及證據,才能向憲法法庭聲請開議,所以內政部一定會行文給當初提案的立委,請求該立委提供原因事實和證據
因為是你立法院要求我內政部去解散,我內政部總是要問一下你立法院決議的原因理由和證據吧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因為提案的立委已經不是立委囉
你是要內政部行文給誰呀
萬一統促黨申請釋憲,後續所造成的政治效應 請問是內政部扛?還是提案的立法院扛?
只要是民主國家
無論是行政權或者立法權
在任期屆滿預備做政權或者新舊民意交替的期間
都不會通過重大議案或者政策
行政權就叫做看守政府
而立法院就叫做屆期不連續慣例
因為要尊重新民意和新政權的意志
所以時代這個作為
根本就是在破壞民主憲政的慣例
十分惡質
為什麼不直接解散國民黨呢?
[整理] 北市百齡國中投票選小偷事件
愛找工作給人做,
做不好或是沒去做,就開始批鬥,
死愛抓著「指揮權」,
然後就是出一張嘴,要別人做牛做馬,
自己再割稻尾撿現成~
對民進黨較有利的對應說詞還沒有嗎?
不吵架,我們就事論事把事情釐清是好事
那篇連結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選舉針對某一個位置支持誰是一件事
不過,如果有爭議的事
以事而論,先有兩造說法,每個人再自行判決誰比較對,我覺得是好事
……如果你還在相信時力的說詞卻忽略時力提案內容本身和提案時機的根本問題,我不覺得這是在就事論事耶。
John=Doe :
1.也就是說他認為你貼的ptt文是把時力提案內容從「立法院直接要求內政部提出」概念偷偷轉換成『立法院敦促內政部調查後提出』。
2.關於時機的問題您怎麼看?
這是前面的文字。
如果您沒再回應新的內容,那我從兩邊的資料看來,好像您提供的那ptt的文章,是在偷偷概念轉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