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風
@windfeathers
Mon, Jan 20, 2020 10:00 AM
Mon, Jan 20, 2020 10:01 AM
17
14
快新聞/時代力量提案解散統促黨 這4位國民黨立委也贊成
就以這個當例子好了,雖然我基本上支持時代力量,但凡事得就事論事是我真正支持的核心。所以看到這報導的當下我絕不會隨著各種風向起舞,我第一個優先會想知道的是民進黨官方說法是怎麼解釋(注意:不是網路上各自的說法)。然後再聽聽看時力官方說法為何,以及分別看看國民黨支持與不支持的說法為何。在先不以網路說法干擾的狀況下,大致整理出正反雙方的立場。可能會有點頭緒,但依舊不會確定支持哪邊。接著就是等一段時間聽聽看政論或是像公視的有話好說節目,看看這些專家各自怎麼說。最後才會參考網路上比較有邏輯的看法。整個時程大概都會至少等上超過一個星期,然後多半結論還是會再觀察XD
只能說隔了很多層玻璃看事情,本來就不宜太快下結論。
掰噗~
@baipu
覺得
Mon, Jan 20, 2020 10:00 AM
不要問, 很恐怖
深雪零@FF44 S13
@miyukirei
Mon, Jan 20, 2020 10:05 AM
雖然我也希望統促黨解散 但這不是靠國會投票來決定的事吧
宇文風
@windfeathers
Mon, Jan 20, 2020 10:06 AM
我也不知道,所以得花時間去了解
白目的YUMO
@hotwolf
Mon, Jan 20, 2020 10:08 AM
薩約
@NonexistentTricker
說
Mon, Jan 20, 2020 10:09 AM
(路過) 國會當然不能解散統促黨,所以國會是提案要「內政部(主管機關) 」去送司法院,監督內政部是國會職責沒有問題。
至於內政部能不能送?選前綠委也是支持由內政部送的。
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 綠委要內政部研究修法解散統促黨 | 聯合新聞網
宇文風
@windfeathers
Mon, Jan 20, 2020 10:10 AM
感謝提供資料~
( ゚д゚ )後藤だよ
@kiichi
Mon, Jan 20, 2020 10:13 AM
Mon, Jan 20, 2020 10:14 AM
宇文風
: 徐永明今天提出的主決議內容是要求內政部實踐政黨法26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收集統促黨違憲事證,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不是說表決過了統促黨就會被解散....
提出的理由包括:
1. 收受中共資金滲透宮廟
2. 屢次破壞合法集會遊行並以中國民族主義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3. 附和中國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主張台灣應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已經有明確嫌疑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宇文風
@windfeathers
Mon, Jan 20, 2020 10:15 AM
謝謝~我會一併拿來參考~
海賊團tamagawa
@tamagawa
說
Mon, Jan 20, 2020 10:17 AM
時代任意開支票,民進黨敢不兌現,就要民進黨下台負責、、、、、。
宇文風
@windfeathers
Mon, Jan 20, 2020 10:19 AM
Mon, Jan 20, 2020 10:19 AM
人家好像也沒說要求下台的話啦XD鄉民們過激的言論最好都無視掉
藍色黑盒子.cdr
@ebian
Mon, Jan 20, 2020 3:42 PM
https://www.facebook.com/...
因為依照程序而言,內政部的政黨審議委員會,必須要先有應予以解散的原因事實及證據,才能向憲法法庭聲請開議。所以內政部一定會行文給當初提案的立委,請求該立委提供原因事實和證據。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因為提案的立委已經不是立委囉
你是要內政部行文給誰呀
那這會造成什麼後續效應?萬一統促黨申請釋憲,後續所造成的政治效應,請問是內政部扛?還是提案的立法院扛?
靠杯,最好是新任的立法委員,要去扛你舊任留下來的屎啦
藍色黑盒子.cdr
@ebian
Mon, Jan 20, 2020 3:42 PM
有看到這說法
seeyeu
@seeyeu
Mon, Jan 20, 2020 6:27 PM
徳匹下
( ゚д゚ )後藤だよ
@kiichi
Mon, Jan 20, 2020 6:29 PM
Mon, Jan 20, 2020 6:30 PM
時力241號案被否決之後民進黨提了對案241-A,基本上意思一樣就是叫內政部「依法查辦統促黨」,其中提到的「審查會相關決議」就是前面
薩約
所引用聯合報報導中的東西,然後無異議通過了。
Imgur
我覺得這無法用「內政部無法對跨屆國會負責」這個理由去批判,因為人不在了還有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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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隔了很多層玻璃看事情,本來就不宜太快下結論。
至於內政部能不能送?選前綠委也是支持由內政部送的。
提出的理由包括:
1. 收受中共資金滲透宮廟
2. 屢次破壞合法集會遊行並以中國民族主義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3. 附和中國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主張台灣應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已經有明確嫌疑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因為依照程序而言,內政部的政黨審議委員會,必須要先有應予以解散的原因事實及證據,才能向憲法法庭聲請開議。所以內政部一定會行文給當初提案的立委,請求該立委提供原因事實和證據。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因為提案的立委已經不是立委囉 你是要內政部行文給誰呀
那這會造成什麼後續效應?萬一統促黨申請釋憲,後續所造成的政治效應,請問是內政部扛?還是提案的立法院扛?
靠杯,最好是新任的立法委員,要去扛你舊任留下來的屎啦
我覺得這無法用「內政部無法對跨屆國會負責」這個理由去批判,因為人不在了還有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