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an
每日一文 → 問:情殺事件讓人害怕,有割斷女友咽喉、潑鹽酸毀容、在飲水裡下毒等。愛情不是很美嗎?為什麼愛情會讓人殺人,如此醜陋不堪?(摘自 法鼓全集→10-02《方外看紅塵》p.0318→生死大事→別衝動情殺)原噗~
禪 心 [ct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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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法鼓全集→10-02《方外看紅塵》p.0318→生死大事→別衝動情殺~ 答:人的佔有欲是與生俱來的;若只有愛而沒有佔有,就是神仙了,那是宗教的大愛,是講奉獻的。男女的情愛是排他的,有人就是自己沒法佔有,天下人也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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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自古就有的殉情故事,成為東西方文學作品裡美麗的題材,像是「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茱麗葉」;但是,文學作品很少表現無法佔有就殺掉對方的故事,因為不美,而且殘酷!情殺,是「人不如禽獸」之處,因為動物絕不至於因無法佔有就把對方殺了,只有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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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不論是清大女學生的情殺案,還是高雄割喉、潑酸案,都是強迫別人要愛自己的悲劇,完全在於不尊重對方的意願。如果你尊重對方愛或不愛的意願,就不會強迫別人非愛你不可;否則,遷怒對方,甚至把人殺了,這樣的愛太恐怖。奉勸有這樣念頭的朋友,找你信任的人談談,暫時冷靜一下,別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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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曾經有位男孩子來找我,他相戀五年的同居女友要離開他了。因為女孩子的父母覺得男孩子的脾氣不好,常欺負女兒,所以不准他們在一起。男孩子對我說:「師父,我不想活了!她的父母從中作梗,破壞我們,我想先殺她全家,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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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阿彌陀佛,生命可貴呀!」我說,解決感情問題得理性處理,不要感情用事。「你先冷靜幾天。剛分手,別去纏她,你先反省自己的過錯,以後有機會再談一談。如果對方又拒絕,我們再說。」男孩子聽進去了。原本要殺人再自殺的,暫且按兵不動,在家閉門思過,也沒有再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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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過了兩、三年,再遇到這個男孩子,他已經結婚了,新娘竟然是當初那個女孩子。「謝謝師父!」男孩子告訴我:「我聽您的話,不去糾纏她,仔細想想,還是我錯得多。問題在我,所以我向她賠罪。」原來女孩子當年接受他的道歉,也帶他去向她父母賠罪,男孩子誠心下跪,懺悔他曾經讓女孩痛苦。見他誠心,對方父母也原諒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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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一樁原本可能是情殺與自殺的悲劇,經過冷靜和懺悔,還是轉成喜劇,現在他們的婚姻也很美滿。所以,遇到感情問題,要忍住一時衝動,找人談一談;當一時的激憤過去,就知道衝動可能鑄下大錯,即便好姻緣也可能錯過;如果不屬於你的,冷靜之後,就讓它淡去吧!心得:軸心(淨、敬、應)如實,業果不妄,念-今(當下)心,鍛練心,簡、淨、輕、明,含微、攝廣;戒定依持,不妄如實,慚懺常省,步步踏實,感恩惜福,護念觀照,心慧慎行,善己利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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