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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在任期間一直被攻擊談戀愛生小孩都沒做事,其實他提了一個非常重要,但一般人幾乎不會用到的修法,就是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修正
https://images.plurk.com/1yGiEmWnKKNSWZYsewoIko.png
左邊為修正案,右邊是現行,紅色是修正對照
大家可以看「行為人違反第二十五條第六項不配合執行,或第三十條第三項不配合調查,而無正當理由者,由學校報請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萬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其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為止。
也就是犯案的人不道歉不配合就罰錢罰到你配合,這對於一個受害者跟相關人士真的非常重要(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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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一位台東公東前校長犯性騷擾且屬實,因為性平法沒有罰則,就一直不道歉不執行,還平安退休領退休俸,性平委員根本拿他沒辦法,這條修正了就可以一直罰一直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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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學校不作為也會有相關懲處,這種「嚴厲」的罰則在「教育」相關法規來說真的非常罕見,畢竟教育是用教化立場出發,很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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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教育單位辦了性平法修法研習,主講教授特地將洪委員提出修法拿出來講,因為現場看過太多不配合又拿他沒辦法的可惡的加害者,但都無能為力,終於可以罰了
longan1301
慈傭qq
但戀愛結婚生小孩很平常的事,是為什麼會被拿來說嘴,莫名奇妙。
worm7440
就只是性別霸凌啊
公司企業裡也不少見那種嘴女性請生理假/產假/育嬰假的人(男女都有
goji7653
然後要是別的女性不戀愛結婚生小孩還是被罵 都給他們說就飽了啊
sundae4884
楊瓊瓔本來就很受在地人歡迎,因為他選民服務做的非常好,在地人都會說楊做了什麼什麼;相對的洪慈庸也常被批評沒在做事,因為在地人沒感覺,倒是想請這些人想想看「立法委員」的職責到底是什麼?選民服務還是在國會修法立法?
sundae4884
可惜很多選民還是會覺得去拜託他就會解決問題的人才是有在做事的人
sundae4884
某個方面來說要打掉楊瓊瓔比打掉沈智慧難太多了
otter7068
洪輸給楊說實在背後有太多長期以來的背景跟問題,不是洪不夠好而是這個選區真的有問題太久了,上次能贏可以說是乘著氣勢正盛,這次的結果真的是不太意外。只能說有些鐵藍要覺醒還太難。相對來說這次3Q贏了真的是大出意料,雖然前幾屆改選區之後嚴家的聲勢就不像以往強盛但也是穩住了幾屆,樁腳也重新伸進現在的選區了(對就是我們家附近,本來很綠,改過選區之後受到樁腳影響感受很明顯),選前光是聽附近的長輩被洗腦的程度都快想不出能怎麼輸,結果還是輸了呢。洪跟楊也是同道理,多經營幾年吧,總有機會讓大家醒過來的。
sundae4884
洪如果還要再出來,真的要經營地方,她當年真的是一個氣勢而已,地方選舉就是這樣,你不做一點地方說的出口的政績,地方就會覺得你沒做事,在國會打拼之虞還是要顧一下啦,楊這四年可沒閒著
pomelo9463
楊被我們這邊的地方居民叫紅包櫻,要收紅包才會做事ㄉ,但是這樣的人還是有人認為是在服務選民
楊當了好幾年立委了喔,她從我國小(現在大學)就是我們典禮嘉賓
她這次參選很多地方農會阿里長阿都嘛出來幫她拉票
但是這樣拉楊才贏那麼一點真的出乎意料
洪才有在爭取經費和建設沒錯,但是地方宣傳真的沒有楊那麼有影響力
雖然我家全部投洪了,最後那邊從幾萬差距拉到幾百時我真的是快嚇出心臟病,差那麼一點真的超可惜的 唉,還要看楊四年
longan5579
其實這次上的幾乎都是選民服務做得很好的新潮流啊...
洪姊沒有錯,但選民就是很現實啦
crepe5493
畢竟是區域立委,選民服務絕對是基本盤,得阿伯阿桑者得選票呀
sundae4884
倒也不是說要多有求必應,至少要有存在感....我在潭子工作,雖然沒遇到民眾黨的拜票,不過楊的存在感比洪還要大耶
kudu7537
區域立委不是只要立法而已,還要做區域經營,這是職責,不是額外的,不用做選區經營的是不分區立委。這也是為什麼景濤一直被罵的原因。
lark9622
大雅在地人對楊的評價很兩極,有拿好處尤其婆婆媽媽基本上都是唯一支持的鐵票,楊弄了很多活動有吃有拿當然很照顧,更不用說去某大型醫院橋床位這種「選民服務」,該醫院醫師有接觸過的都一片哀號。

但是選民是現實的,他們覺得楊這樣才是關心地方,ㄎㄎ

楊的事蹟很多啦,大雅老在地人如果不是鐵粉大概都說得出一堆。
lark9622
pomelo9463: 快發不自殺聲明
sundae4884
其實「查了一下」洪的地方建設也是有在做,不過真的是要查才知道,不管事在國會還是地方的曝光度真的是少的可憐
BTW我上面說的選民服務是lark9622說的那種啦XDD
longan760
kudu7537: 這也是很多人在意的事情,以我們選區來說,以純政見來看,會選更關心當地的。
因為區域立委選出來,有時候就是希望立委會更關心這區域的需求>< 尤其是當地又有被中央冷落的嫌疑的話
wasabi9848
姐姐這麼用心卻沒上真的很可惜 可惜不在她的選區
troll8063
這個正當理由但書一加等於是廢物法條好嗎? 你要怎麼解釋他的理由不正當
troll8063
有種你就他媽寫"應"配合調查,你到底懂不懂
almond2271
troll8063: 在這裡兇轉貼的噗友有屁用,您那麼懂怎麼不自己去修^ ^
saturn4404
逆風的想法也有可以提出來啊
不然我也沒注意到這樣的解釋可能性
almond2271
saturn4404: 問題不是上面那位troll8063逆風,而是他的態度只是來吵架的,而不是來討論的。這是我嗆他的緣故。
想討論,但起手式是髒話和貶低他人對法條的認知,這其實打不太到什麼激發討論的效果。
troll8063
哪個髒話有種去告,昧於現實
troll8063
只會留些沒建樹的話,基本識讀能力都沒有
goji7653
那請開一噗說明 謝謝 請賜教啊
troll8063
欠你的膩 87
goji7653
然後你下一句話是要罵人笨ㄇ
lark9622
偷偷說超猛的 XD
goji7653
我預言成功
goji7653
troll8063: 那你就滾啊
troll8063
嘻嘻 恭喜你成功贏得期待的評價
goji7653
不過 這種人出來應該是想要停止討論吧
king5205
troll8063: 好了啦快去睡,乖
troll8063
要討論來
再一個洪仲秋,國防布說他們攝影機壞掉,你要怎麼拿證據?
你們就繼續逃避現實討論態度問題^^
goji7653
為什麼要隔空問話
king5205
因為不敢用真身去問啊,只能在偷偷說發洩
kimchi3236
中華民國刑法第 16 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
情節,得減輕其刑。

也是用''正當理由''一詞啊
這本來就是寫彈性給法官心證裁定的
又不是寫給被告解釋的
要怎麼解釋不正當,庭上法官(們)說的算啊
像我法學老師說過的
寫死了才是廢物法條喔
moon1785
中華民國法律充斥著幾百個正當理由,原來都是廢物法條XDDDD
earth7476
樓上的kimchi和moon太優秀了,害我很想按讚,然後想到啊 沒得按
goji7653
可以給噗幣喔(?
pepper7635
呃,樓上t大真的會讓人覺得是不是都沒查過法條...這已經不是法盲的程度了耶,我覺得有點可怕。
用我查到爛掉的勞基法為例:
(1) 第12條之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2) 第42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3) 第49條: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ref: 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pepper7635
明明這詞就超常用XDDDD
saturn4404
很抱歉我差點讓噗歪掉
almond2271: 謝謝你特地解釋給我聽
也感謝 kimchi3236: moon1785: pepper7635: 的舉例與說明, 你們都超棒!
troll8063
非法律相關科系卻擅自發表錯誤認知非常對不起,如果有關單位有理由不提供相關證據,要怎麼認定是不配合的藉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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